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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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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构筑化解高校纠纷的完善机制   总被引:13,自引:1,他引:13  
行政诉讼有力地推动着依法治校的进程,法庭正在成为解决教育权利冲突和利益纠纷的重要和终极性的场所。然而,法治社会以司法权为核心的权利救济制度,并不意味着法院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法治秩序并不排斥各种非诉讼权利救济途径和形式的存在。当前急待解决的是建立和完善高校内部相关的程序机制和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2.
陈登峰 《考试周刊》2013,(70):177-177
作者是一位教育工作者,由于工作岗位的关系,曾参与处理了不少发生在校园里的学生权益纠纷事件,并且妥善处理,成功解决,没有一起事件扩大化,没有后遗症。总结出经验:管理工作做细,预防事故发生;对已经发生的事件,采用"道义与法律"并用的双重手法进行解决。  相似文献   

3.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构建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4.
当前,高等教育领域学校与学生之间纠纷呈多发趋势,学校传统的管理手段正面临严峻挑战。面对新的形势,迫切需要高校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健全校内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的有效机制。本文在阐述和分析我国高校与学生间纠纷校内解决机制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具体分析建立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基础上,提出应通过构建和完善学生事务公开制度、听证制度、申诉制度与调解等制度,完善高校与学生间纠纷的校内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5.
在班主任工作中,要求教师以爱心和宽容心对待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在处理学生纠纷时,更应采取多种方法,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不同学生采用不同方法。冷热适度,宽松适宜,让学生从内心深处化解矛盾,达到心服口服,改正错误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关于高校校方与学生纠纷的研究,近年来教育学界和法学界都给予极大的关注。现有的校方与学生纠纷解决机制仍需不断完善,这些纠纷的处理,迫切需要理论上的辨析澄清和制度规则上的完善。文章分析了高校校方与学生纠纷现状及处理困境,以求在大学章程视野下探索校方与学生纠纷解决的新途径。  相似文献   

7.
执法未必是解决纠纷的最有效手段。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是因纠纷而异的。为更好地化解纠纷,中国应严防重惩权力腐败,提高普法实效,切实抓好道德建设,和谐地发展经济,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协调运用和解、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纪律制裁、政策调控等多种手段。  相似文献   

8.
执法未必是解决纠纷的最有效手段。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是因纠纷而异的。为更好地化解纠纷,中国应严防重惩权力腐败,提高普法实效,切实抓好道德建设,和谐地发展经济,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协调运用和解、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纪律制裁、政策调控等多种手段。  相似文献   

9.
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研究经历了研究重心从强化、增元到共建共治共享的转变。这种转变的原因在于新时期基层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多样,纠纷化解机制日益多元化,纠纷当事人对纠纷化解机制选择偏好出现变化,以及各类纠纷化解机制存在的自身问题和协同衔接问题。各地在纠纷化解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建设方面的创新模式聚焦于纵向资源整合和横向协作衔接。这些探索实践面临着一些新的困境,一些学者提出了摆脱这些困境的方向和路径。  相似文献   

10.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高校与其他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如学生、教师等的纠纷也不断增多。而众多的教育法律纠纷因为教育关系主体间的法律关系的模糊不清而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各主体的合法权益未得到切实保护。本文试图在对学校性质的定位以及以学校为中心的各类关系研究的基础上,明确高校与学生之间纠纷的救济途径,以期建立一个各种救济途径配置得当的学生权利救济体制。  相似文献   

11.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和高校社会化进程的推进,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纠纷频发。现行法律制度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存在缺陷,有必要对高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进行深入的法理分析,重新确定二者的法律地位,探讨构建高校学生管理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引入司法审查制度,提出制度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2.
高校与学生作为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的两大主体,二者关系的和谐处理及纠纷的及时解决,关系到高等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比较和借鉴国外相关学说,厘清我国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构建高校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在解决高校与学生纠纷的过程中,既要重视对非诉讼制度的完善,也要重视诉讼制度的适当运用.  相似文献   

13.
高校与学生作为高等教育法律关系的两大主体,二者关系的和谐处理及纠纷的及时解决,关系到高等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比较和借鉴国外相关学说,厘清我国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构建高校纠纷解决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在解决高校与学生纠纷的过程中,既要重视对非诉讼制度的完善,也要重视诉讼制度的适当运用。  相似文献   

14.
随着改革进入关键时期,社会转型加速,人们的思想观念、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影响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的不利因素日益增多,必然会引发和加剧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需要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法律机制,逐步形成诉求表达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利益协调机制、信访维稳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利救济和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15.
随着高校自主管理权力的扩大,因高校学生管理纠纷引发的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如果过多地依靠诉讼手段解决高校学生管理纠纷会带来许多负面效应,不利于和谐校园建设,因此,应当尽快建立健全非诉讼解决机制,以促成高校学生管理纠纷更加合理有效的解决,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  相似文献   

16.
当前农村民间纠纷呈现出种类增多以及性质复杂化的特点,原因主要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调解机制弱化、政府管理部门不作为等,应该通过健全矛盾纠纷调控预防机制、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等措施予以化解。  相似文献   

17.
高校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者、实施者,由于其角色的利己倾向,与学生间的价值差异及情感间隙,双方在互动中必然会出现冲突.辅导员应合理化解教育过程中的冲突,有效地利用冲突的积极作用,消除冲突的消极作用,使思想政治教育有效地进行.  相似文献   

18.
19.
一、现行强制性体育仲裁的法律冲突 1.强制性的体育仲裁法律冲突 一是强制性与自主性原则的冲突。法律原理中的自治理论主张仲裁是超越契约和司法权的,它具有自治性。《纽约公约》第4条第1款规定,在申请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仲裁裁决和仲裁协议。据此,我们可以认为仲裁协议的客观真实是实施仲裁的前提条件,并对程序的确定、结果的公正起到保障作用。而上诉仲裁庭和临时仲裁庭受案的前置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事人对所在协会同意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的渗透性条款的接受和对附带仲裁条件的奥运会报名表的签署。这就与仲裁的自主性原则发生了冲突。尽管当事人在争端发生后仍具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等权力,但仲裁手段和机构的预先确定无疑是对自我选择权力的一种忽略。二是仲裁的强制性与民事法律规范的冲突。法律的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只有明确了主体所属才能对行为进行定性,仲裁的实施也不例外。强制性仲裁条款的签署牵涉到与民事法律规范中的多个冲突,其中与意思表达的真实性和缔结者能力方面的冲突颇为明显。前者表现在:其一,运动员在参加某类由国际单项体育协会举办的比赛时须先与国内体育协会签定许可合同。这些合同中的强制性仲裁条款履行了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对国际体育仲裁院的承诺,并且有助于确保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裁决对单个运动员具有拘束力。其二,欲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必须签署附带仲裁条件的报名表,否则将无缘参赛。后者则表现在对未成年人的合同缔结能力方面。根据仲裁协议的能力适用合同法原则,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应具有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强制缔约具有胁迫性和不合理性。  相似文献   

20.
提高基层政府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基层政府社会矛盾和纠纷化解机制存在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机制不配套、人员素质不高、动力不强、基础工作不牢等诸多问题。基于这些问题,基层政府必须采取如下对策: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合理分类,提高化解质量;健全机制,扩大化解效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化解水平;普及法律教育,夯实化解基础;健全制度,提升化解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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