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岳靓 《华章》2007,(4):100-100
如果说罗马法是奴隶制法典的典型,拿破仑法典是资本主义法典的典型,那么,唐律便无疑是封建制法典的典型.《唐律疏义》对自首做了详细规定,与现今刑法中自首制度在指导思想、具体内容与处罚原则上皆有所不同,本文一一对比之.  相似文献   

2.
《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最有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它全面体现了中华法系的风格与特征。通过对《唐律疏议》儒家伦理化的分析,我们可以总结其中一些有益的法制及法律思想,为当今我们构建中国特色的法制体系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3.
《唐律疏议》作为一部完备的法典,特别维护了家长权威、保障了家长权力的实施。唐代家庭中家长在进行家庭管理、教令子孙及主婚权等权力的具体实施当中取得了国家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相似文献   

4.
《唐律》是我国历代封建法典之集大成者,《唐律》对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具有“适用法律官民平等”、“官吏之赃罪重于平民之赃罪”、“贪赃即惩”、“法网严密,层次分明”、“突出重点,宽严相济”等显著特点。解读《唐律》中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具体规定与立法特色可知,《唐律》对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对于我们今天的反贪污贿赂立法仍然具有重要借鉴价值。分析其借鉴价值,能够使我们从《唐律》中汲取营养,进而从“严密法网”、“从严治吏”以及“官民平等”三方面修改和完善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5.
隋唐两朝统治者都制定了律令,隋朝统治者由于滥施刑法,将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因而逃脱不了短命的命运。唐朝统治者制定了体系完备的《唐律》,与《隋律》相比,首先,从立法水平上讲,《唐律》代表了封建社会较高的立法水准;其次,从法律内容上看,《唐律》体现了"礼法合一,以礼制法"的原则;再次,从社会作用上来看,《唐律》的操作性更强;最后,《唐律》更体现了人性观和唐朝统治者的宽仁慎刑。正因为如此,唐朝达到了政局的长期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相似文献   

6.
最初丧服制度传达的是人们对死去的亲人的哀痛与敬畏,后由于国家权力的干预,丧服制度获得了国家强制力推行的效果并被极力法律化。可以说丧服制度与古代民事法律、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等均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并且服制原则对法律的影响在《唐律》中达到最高水平。可以说对服制深入、系统、全面地认识与把握是研究中国法制史尤其是研究《唐律》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7.
中国法制已有了两千多年经验的积累,每个朝代都建立了自己的法制。《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第一部内容完整的法典,也是中国古代法典的楷模和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在历史上对亚洲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对于《唐律疏议》编写时期的说法,却是各不相同。文章通过分析,探讨了《唐律疏议》完成的真正时期。  相似文献   

8.
唐代法史编纂成就突出:《隋书》、《晋书》刑法志从史志角度揭示唐代以前法制的因袭演变,《唐律疏义》总结唐以前注律学的成就并应用于法典编撰中,《通典》则从通史的角度对唐以前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进行了总结。  相似文献   

9.
《拿破仑法典》又名《法国民法典》,拿破仑十分重视法典的制定工作.法律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统治者在制定法律时总是首先考虑该法律的效用与价值取向问题.《拿破仑法典》就是在新的资产阶级法制原则指导下,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法典.《拿破仑法典》全面地体现出经济价值取向.第一,法典的整体凸显发展工商业思想.第二,创立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法理原则.第三,“人本主义”中含有经济因子.第四,法律条款直接促进经济发展.《拿破仑法典》不仅对经济发展起重大作用,而且对资产阶级的法理原则、法制建设也起开创作用.确立了资产阶级的民事法律制度.《拿破仑法典》被奉为时代的“骄子”而著名于世.  相似文献   

10.
冯红 《保定师专学报》2014,(1):20-23,82
侵犯皇权专制统治罪是危害皇帝人身、颠覆政权、破坏统治秩序的严重犯罪,是历代刑律处罚最重的一类犯罪。汉代中涉及侵犯皇权之罪包括:执左道,欺君罔上;诽谤、妖言;狡猾;大逆;失人臣之礼;惑众罪;官吏的失职犯罪。重罚侵犯皇权专制统治罪除了镇压反叛之外,还是统治阶级内部排除异己的政治斗争工具。  相似文献   

11.
《唐律》是典型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国家法律,在巩固君主专制的统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通观全,可知孝治思想是其各项法令条的指导核心和根本依据,统治阶级利用手中的权力,将宗法家族内的孝亲伦理思想发展为国家政治领域的忠君思想,并且使之法典化。同此而来,以孝治天下借助了法律的强制力而得以推行开来。  相似文献   

12.
19世纪以来诸多学者都认为中世纪早期西欧的蛮族法典是“习惯法”,与罗马成文法对立并存;各有各的法律,故法律呈现“属人主义”,勃艮第王国的法律被认为是这一理念的典范体现。通过对勃艮第王国法律的实证考察,可以发现:所谓《勃艮第法典》实则名为《法令书》,其虽然保存了少量习惯法,但主要是法令这种制定法,由国王和教俗贵族制定颁布;其适用对象不是单纯的勃艮第人,而是王国地域范围内的所有人群。《勃艮第罗马法典》则名为《法律的形式与解释》,且不是一部官方法典,仅作参考使用。由是观之,蛮族法典的“习惯法”与“属人主义”定性以偏概全,需要重新反思认识。  相似文献   

13.
从《唐律》的“十恶”罪条可以看出中国封建法律的三个特征:一、封建法律规定了专制皇权的霸道地位;二、封建法律公开维护社会等级的等差地位;三、封建法律的立法和司法都表现出实用主义功利性。  相似文献   

14.
中国法制已有了二千多年经验的积累,中国自夏朝开始正式确立法制之后,每个朝代都确立自己的法制,而且还不断总结经验,推进法制的发展。自战国时《法经》六篇,经过汉朝《九章律》的演进,到隋朝的《开皇律》十二篇及其篇名,再到《武德律》以及以后的《永徽律疏》三十卷。《唐律疏议》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中华法系的巅峰,唐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唐律疏议》对世界法制的发展,尤其是亚洲地区各国的法制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指导作用,为人类文明的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相似文献   

15.
《法律选编》是拜占庭帝国皇帝利奥三世与君士坦丁五世于740(741)年联合颁布的一部小型实用法典。该法典首次明确提出的提升"仁爱"原则和相关法律条文所体现出的"仁爱"精神,使其成为继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后罗马-拜占庭帝国史上又一部重要官方法典。在帝国皇权不断强化态势下,《法律选编》"仁爱"原则的提出,并非皇帝的仁慈使然,而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很大关系,主要表现在天灾人祸引起的人口锐减,教会"博爱"思想激起的人文关怀,客观上迫使皇帝在追逐皇权至上原则的同时,不得不屈就以"仁爱"原则来维护帝国的稳定,促进帝国的繁荣。  相似文献   

16.
我国封建法制史上承上启下的《唐律》,由于确立了适应当时社会的立法原则,形成了其特有的立法特点,并在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而成为世界封建法律法典中的典范。  相似文献   

17.
唐太宗李世民统治的贞观时期,是我国封建法制最健全的时期。贞观法制的推行,维护和巩固了唐初的政治统治,社会经济有了大幅度的发展,出现了封建社会的治世局面。作为最高统治唐太宗的法治思想,对贞观法律的制定与推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之风中可见太宗礼法合一,依礼制法的法律思想体系。在唐太宗礼法结合的思想指导下制定的《唐律》保障了“贞观之治”的实现,奠定了我国封建专制主义刑法的规范,为以后  相似文献   

18.
1“亲亲”、“尊尊”概述“亲亲”、“尊尊”最早作为西周立法和司法的根本原则和指导思想,是礼核心内容的体现,其意为亲近该亲近的人,尊重该尊重的人。“亲亲要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不仅要求在家庭内执行,亦要在贵族间、贵族与平民间、君臣间讲尊卑关系,讲秩序和等级。”它要求社会中的个人要遵循礼的规范,不能超越自己地位等级,从而形成有序的统治格局。《唐律疏议》(下简称《疏议》)是我国现今最早、保存最完整的法律文献,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作为封建法典,《疏议》的目的在于维护以皇帝为首的等级制和以家长为主的家族制,体现浓厚的封建意识。“它以礼为中心,以君主专制等级制度和宗法制度为支柱,横筑全部法律理论体系。”(《唐律疏议》点校说明第5页刘俊文(点校)法律出版社1998)而礼的核心在于“亲亲”、“尊尊”,在于强调等级名分,贵贱有别,正所谓“礼典义立,则贵贱等矣。”统治者将“亲亲”、“尊尊”的思想上升到法律的层次来维护君主专制和宗法制,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运转,这一点在“十恶”中体现尤为明显。2“亲亲”在“十恶”中的体现礼曰:“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婚姻、疏数之交也。”亲亲作为礼的基本精神之一,在十恶中表...  相似文献   

19.
法典编纂史对现代国家的法典编纂工作具有重要镜鉴,包括中国即将制定的教育法典。中国制定教育法典,应立足教育法典的传统与历史,基于本国既有的教育立法,发挥《民法典》的示范效应。通过制定法典,回应现实中的教育问题,实现教育立法系统化,加快教育法治发展,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选择适合中国的法典化路径,在形式上整合现有教育立法形成一部完整统一的立法文件,在法典结构上采取总分式,协调教育法典中的公私法律关系和公私法律规范,预留一定的立法空间以保证教育立法的发展,并借鉴域外教育法典的经验,继承中国教育立法的传统,制定一部符合教育法精神、中国教育国情和法治发展的教育法典。  相似文献   

20.
《尚书》是中国古代夏商周三代一部政治公文汇编,其中有一篇《洪范》有别于其他所有的篇目,是一部标准的法典。孔传曰:"洪,大。范,法也。言天地之大法。"又曰:"箕子作之。""天地之大法"就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现代国家的行政大法通称"宪法"。《洪范》内容是一部标准的国家宪法,行文分为序言、纲目、条文三个层次。序言交待《洪范》产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作者。纲目和序言规范国家行政大纲,闪射民主性的光芒,产生于中国古代,是中华文化的一个奇迹。西周建国,周人用革命手段夺取全国政权,急需一部法典来安定社会,组建国家,《洪范》产生于周初这一时代大背景顺理成章。《洪范》后来成为儒家经典,受到历代政治家和思想家的重视,也是经学研究中的重大课题。但是儒化后的《洪范》,没有发扬它的民主性精华,而是层累上层层迷雾,走向民主性的反面,成为与天人感应神学结合的专制集权理论。本文解读还其历史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