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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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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满足中小投资者对有限责任的追求,出于对一人公司规制的考虑,各国普遍通过立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存续予以确认。我国现行《公司法》也对一人公司的有限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立法上的缺陷及一人公司的特殊性,实践中一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规避债务谋取私利的情况屡见不鲜,极大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也使风险分配原则遭到了的破坏。鉴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现状,学界对此各执己见,矛盾的焦点在于这一制度合理性问题。本文首先对一人公司有限责任的含义进行界定,然后结合当前现状分析该项制度的利弊,最后就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2.
新的《公司法》首次规定了一人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了特别规定,但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财务会计,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严格讲,我国公司法上并没有公司僵局的概念,旧《公司法》没有该项规定,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也没有出现公司僵局的概念,第183条是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救济制度,但理论界通说认为它指的就是公司僵局。本文拟采用通说的观点,以新《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为基础,阐释我国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僵局的具体规定及不足,介绍我国公司僵局的立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现行公司法规定下对公司僵局的具体认定。指出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唯一打破公司僵局的方式:司法解散公司。  相似文献   

4.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人公司一直是各国民商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一人公司的独特之处强烈冲击着传统的公司法理论和制度,我国公司立法应如何应对一人公司的发展趋势,并对其给予一定规范,是这篇文章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重点.  相似文献   

5.
新《公司法》着眼于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从根本上确立了注册资本的认缴制度。除保留了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外,对其余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各类公司,都实行认缴制。但从新公司法实施以来有关认缴制和实缴制的争论,学术界对此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认缴制的完善在于,细化责任追究机制与放宽出资形式限制等。  相似文献   

6.
随着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政策的出台,一人公司的弊端将会呈现,所以有必要从一人公司的设立、营运、以及责任三个方面来探讨其所应该具有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7.
新《公司法》进行了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实行认缴制等修改,大大降低投资门槛,以期拉动经济增长。与此同时,债权人利益保护却面临诸多问题,本文将从转变信用观念、健全股东出资期限规定、完善公司信息信用公示平台及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等方面进行讨论,从而提出强化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建议,以资借鉴。  相似文献   

8.
随着世界公司法制的进一步完善,为了真正适应、健全与发展商事公司制度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适应现阶段全球经济竞争的需要,我国《公司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新《公司法》在资本制度上有了重大变革,如实行法定资产制度和折衷授权资本制双轨制,大幅度降低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放宽了对股东出资方式的限制,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数额的限制等。  相似文献   

9.
是否承认一人公司是世界各国公司立法的一个两难选择。一方面,一人公司制度本身存有弊端,一人公司与传统公司法理论存在矛盾:另一方面,一人公司有其适宜生长的土壤,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事实上。通过观念的转变和理论修正,可实现前后理论衔接。通过法技术规则的完善.可克服一人公司的弊端。因此.一人公司的存在是妥当的。  相似文献   

10.
我国2013年确立起了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制,2021年实行有限责任公司仍采认缴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采授权资本制。文章分析了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制引发的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削弱、公司法实践面临重重危机等困扰,指出了其产生的深层原因是股东以债务作为向公司出资的财产。通过规范分析法揭示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本质是将股权设立在债务上,与公司法基本原理要求股权设立在财产权上相违背。最后运用比较分析法探索了各种注册资本制度的优劣,主张具有筹资的机动性和灵活性的授权资本制应是我国公司注册资本制的改革路径和方向。  相似文献   

11.
201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做出了重大调整,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出资从实缴制转变为认缴制等。这些措施有利于鼓励更多的人创业,激励市场投资置业;与此同时,新旧法转换之初,必会出现一定的矛盾,如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等问题。结合有关注册资本制度的具体修改内容,通过对其利弊分析,针对可能面临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予以改善。  相似文献   

12.
公司僵局不仅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还会危害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但我国《公司法》中破解公司僵局的立法规定比较少。公司僵局在公司的运作中常常会出现,从而使得研究破解公司僵局的方法成为必要。本文对公司僵局进行解释,分析在公司运行中公司僵局形成的原因和危害,并从公司章程、立法、司法等方面提出完善公司僵局救济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本文在对原《公司法》与新《公司法》进行对比的基础上,就新《公司法》关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几项重要举措之一--累积投票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评述,根据新《公司法》增设的累积投票制度虽然体现了维护社会公平之主旨,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弊端,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公司法》第5条以公司法基本法的形式明确了公司应履行的社会责任。诸多学者认为其在国际公司立法上比较先进,这种观点值得商榷。从法理角度来看,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是一种主动性行为,具有自治性的本质,不应为法律所强行规定。造成这种现象的真正原因是由于混淆了“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实质区别。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但不能由法律来进行明文规定,应当以其合理方式,并从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来建构公司社会责任,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5.
"刺破公司面纱制度"起源于美国,这一制度在大陆法系被称之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我国<公司法>第20条和第64条分别是否认司法人人格原则在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规定,但是随着新的问题的出现,股东利用公司来逃避债务时,单纯运用人格否认制度是不够的,此时就产生了逆向法人人格否定制度.通过对该制度的内涵和产生基...  相似文献   

16.
2014年4月1日修改后的《公司法》正式生效,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行认缴制成为本次修改的最大亮点。同时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如对股东的出资责任存在错误的认识,对出资期限规定不明确,公司以市场为基础的自治意识缺乏,以及信用信息体系及相关动态监管机制等配套措施不完善等。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公司的有限责任是公司法律制度的基石。有限责任的直接功能是保护公司股东和公司本身的利益,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何得到保护,如何在公司法中规定债权人保护制度一直是各国公司法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主要对我国和世界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中的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进行比较,试图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期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及公司法实践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8.
公司法传统理论对于公司属性的研究存在不同学说,但这些学说都存在着固有缺陷,或者分析浅尝辄止,或者对不同种类的公司进行"一刀切"研究。本文从公司的物理属性和公司结构两方面对公司属性重新进行思考,并以新公司法为视角进行实例分析,考量新公司法在这方面的得失。  相似文献   

19.
公司瑕疵设立会使公司内外部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进而侵害交易相对人与善意股东的合法权益,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国外早已有公司设立无效制度,而我国现行公司法还没有明确规定这一制度。借鉴英美法系的立法模式,赋予营业执照以“确定性证据”的功能,公司法人格不得被随意否定,并结合大陆法系的立法案例,在特殊的公司瑕疵设立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宣告公司设立无效,而对于一般的公司设立中的瑕疵,赋予利害关系人启动瑕疵补正的权利或义务,以尽最大可能维持公司的存续,同时对公司设立无效时的民事责任及无效诉讼制度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20.
试论公司僵局的司法解散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僵局是有限责任公司闭锁性困境之一,现行公司法没有应对公司僵局的解决之策,致使司法实务面对公司僵局无所作为。公司僵局的产生与资本三原则关系密切,二大法系都将司法解散作为应对公司僵局的最终措施。公司法修订草案虽然原则规定了公司僵局的司法解散制度,但不具操作性,缺少对适用原则、诉讼当事人以及解散事由等的规定,因此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解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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