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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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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择校的历史及现状 择校,即选择学校,在国外指学生可以到政府指定学校之外的学校就读。在我国,它具体指家长放弃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教育选择现象。它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私立学校的创建,最早也是指学生对公立和私立学校的选择。而当前我们所讨论的择校多是家长或学生在教育质量不同的学校之间的选择,尤其是普通学校和重点学校之间的选择。  相似文献   

2.
人们通常所说的择校,是指学生未按学区划分就近入学,而是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现象.在我国,中小学择校因与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原则相悖,一度成为社会议论的热点.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基础教育阶段择校现象普遍。择校是相对于“就近入学”来说的。“就近入学”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教育政策。在“就近入学”政策框架下,如果学生就近分配的学校教学质量不好,家长为了子女能接受更好、更方便的教育,就会为其选择其他非“分配”的优质学校,择校现象产生。  相似文献   

4.
学生择校权利的扩大符合我国教育政策和法规,符合义务教育的基本精神,是在我国现阶段促进教育平等的理性选择。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择校权利要大胆借鉴国际上有关国家的经验,充分考虑我国的现实国情,遵循点带面、公立和民办学校一视同仁的原则,采取建立规范的择校机制、进行学区调整和重点学校改革等的对策。  相似文献   

5.
中小学择校现象,就是通常所说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所谓择校,是针对就近入学而言的,它打破了户口的限制,根据人们的意愿跨学区入学[1];是在优质教育资源稀缺、适龄儿童无法全部接受无差别的免费的优质教育的情况下,学生及家长主动选择适合  相似文献   

6.
李慧  龙艳清 《现代教育科学》2015,(4):171-172,100
近几年,国家不断出台新政解决择校乱象,但社会和学术界对于择校与就近入学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却一直争论不休。为此,本研究将从剖析义务教育择校权利公平的有限性入手,分析择校制度本身存在的合法性,同时揭示实现义务教育公平择校的条件。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义务教育择校过程中的权利爆炸将加剧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机会的不公平。最后,提出我国实现义务教育公平择校的可能性及具体策略,包括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以遏制非法择校现象。同时,加强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从而最终实现对公平择校的理性追求。  相似文献   

7.
王英男  郝春东 《考试周刊》2013,(97):166-167
择校是教育界的热点话题,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择校是指家长由于占有优质教育资源,主动放弃就近入学的权利,通过考试,缴纳择校费,购买校区房,托人找关系等方式,为子女选择到教学质量优异、升学率高的学校就读的自发行为。在城市,择校现象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于校际差异大,优质教育资源无法满足教育消费者的需求。择校为学生和家长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和心理负担,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危害了教育公平,滋生了教育腐败,加剧了社会分层,影响了社会稳定。义务教育属于公共产品,它的公共属性决定了义务教育只能由政府提供,因此,缩小校际差异,加大政府教育经费投入力度,通过补偿计划改造薄弱学校是解决择校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8.
建立在分数、金钱和权力基础上的机会博弈择校,背离了义务教育对公民而言公平和公正的制度理念,动摇了义务教育对儿童生命自主、自由发展的权利根基。公民拥有平等享受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权利和儿童享有生命自主、自由权利是义务教育择校合理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因此,基于公民权利和儿童权利保障的义务教育择校政策,要求在教育性质上坚持从应试教育走向公民教育,在学校特征定位上从同质性教育导向标准化办学和特色化教育,在"择校"的具体保障上实现从历史、市场博弈转向正义补偿。  相似文献   

9.
<正>日本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中小学全部免费。公立学校入学一般不需要考试,学生划区域就近入学。住宅地段划归哪所学校,就必须上哪所学校。即使你有门路,也不能越区上学。如果学校违规收了其他学区的学生,政府要追究校领导责任。"择校"并未成为日本的社会热点问题,主要得益于该国所推行的平等教育。日本的平  相似文献   

10.
刘冬林 《教育》2013,(6):64
日本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立中小学全部免费。公立学校入学一般不需要考试,学生划区域就近入学。住宅地段划归哪所学校,就必须上哪所学校。即使你有"门路",也不能"越区"上学。如果学校违规收了其他学区的学生,政府要追究校领导责任。"择校"并未成为日本的社会热点问题,主要得益于该国所推行的平等教育。日本的平等教育,就是义务制教育范围内的适龄学生享有平等地接受教育的权  相似文献   

11.
一、英国中小学现行入学政策实施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1.英国中小学现行入学政策的实施状况 英国中小学常用的招生方式有以下几种:(1)就近入学:英国公立学校实行就近入学,根据学生家庭住址是否在学校招生片区来录取学生,公立学校是免费招收学区内的学生的。(2)家长择校:家长根据自己的意愿,在一定的学区内为自己的孩子选择一所适合孩子的学校,然后向学校提出申请,  相似文献   

12.
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原则是针对择校现象提出来的。针对择校存在的各种弊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也采取了一定措施,如加强公立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等,希望遏制择校现象。但是,效果并不明显,原因在于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与优质教育资源的有限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择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政府不应过多干涉家长的择校权。政府行为应体现出效率、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价值,如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监管,提供足够、优质的教育资源等,选择学校的权利则应交给家长。  相似文献   

13.
日本在义务教育阶段,以法令形式将公立中小学"择校制度"列为学生就学的一种方式.通过梳理和分析日本择校制度的发展历程、实施状况及导入择校制度的利弊,针对我国当前阶段教育改革所主导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校"零择校"与公民办之间"择校热"等问题,发现日本的择校背后有完善的学区制实施基础,公平公正公开是其择校制度的基本原则,是长期的学区制度实行后学校普遍高质量发展状况之下的举措.日本择校制度更多指向学校的特色化建设,而非优质教育资源的选择.我国解决"择校热"问题要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前提,完善与推行学区制,在此基础上扩大地方教育制度设计自主权,因地制宜,形成与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相宜的"择校"制度.  相似文献   

14.
我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及其对弱势群体的影响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对于择校有不同的政策安排,而对于什么样的择校政策能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机会却是众说纷纭。本文基于大规模实证调查,对我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与非公办学校之间的择校、公办学校之间的择校以及参加课后辅导等择校现象进行了研究,发现弱势群体在择校竞争中处境明显不利,而现行的就近入学政策和择校收费行为则进一步维持和强化了弱势群体的不利处境。为此,本文提出了一系列扩大弱势群体择校自由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5.
张黎娜 《文教资料》2006,(27):27-28
就近入学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采取的一项小学升初中的入学政策,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学生就学权利,而并非学生必须履行的义务。相应地,学生应该有权利进行择校。所以,择校现象和就近入学问题并非完全矛盾,进行有特色性的择校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鼓励和扶持薄弱学校是有利于推行社会公正性和顺利推进就近入学政策的关键。  相似文献   

16.
一、美国:通过选择居住地来间接实现择校 在美国,公立中小学都实行按家庭所在学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居住在某一地区的居民,原则上其子女只能到附近的某一所或几所学校就读,一般不允许自行择校。以纽约为例,纽约市教育局将全市划分成几十个学区,然后按照住所到学校的距离、交通状况、学校设施利用情况、社区具体需要等因素,决定居住在某一地区的学生上哪一所学校,除非学校被列入“需要改进的学校”名单,一般不能跨区上学。  相似文献   

17.
新的学年即将开始,中小学生的家长又开始为学生能否进入优质学校而四处奔波,理论界主张就近入学者及赞同学术自由者各有说法。其实,无论哪种观点,其核心和落脚点都是要维护义务教育阶段的受教育机会平等权,本文以就近入学与择校自由为切入点来阐述受教育机会平等权。一、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机会平等权之法律审视1.受教育机会权之内涵受教育机会权是受教育者通过接受教育获得生存和发展的能力的可能性空间和余地,是接受任何等级教育的起点、资格和能力,没有这个资格,受教育权利大厦就不可能存在,因此,受教育机会权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是受…  相似文献   

18.
我国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规定划片就近入学、免试入学等,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选择行为进行限制,其目的是方便就学,减轻家长负担,公平服务全体儿童发展。然而,当前义务教育阶段优质资源配置不均,学校之间差距过大,民办中小学没有发挥其应有的“选择”的作用。随着家长和学生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日益旺盛,使得教育选择问题通过“以钱择校”“以权择校”“以分择校”等方式出现,而前两种方式有不断升级之势,成为阻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桎梏。  相似文献   

19.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愈演愈烈,使原本的"就近入学"面临严峻挑战."择校"现象的产生是高质量教育机会供需矛盾的结果,是由于现阶段我国义务教育资源短缺、教育非均衡发展策略、教育内部发展不完善以及家长对子女期望值增加、教育管理部门功利主义不当操作造成的."择校"现象的存在有其相对合理性:"择校"引发的竞争可以促进整体教育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提高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率,"择校"为有需求、有能力的学生增加了选择机会.但是也引发了众多的教育问题,尤使教育均衡发展受到了极大阻碍.政府的积极姿态和行政干预是解决"择校"问题的根本所在,政府可以采取创造足够多的高质量教育机会供给、改善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改革现行"择校"制度、依法治理教育内部不规范操作行为、强化正确舆论环境等措施,解决"择校"问题,使义务教育走向健康和谐的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20.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法享有国家、社会教育资源和国家、社会提供的受教育机会的权利.作为学生的公民,在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具有其合法性.维护义务教育阶段公民择校权是政府的责任,主要从确保受教育权的宪法救济;规范学校行为,合理限制学校权利等方面,以保障公民在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的自由选择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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