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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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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转让指通过签订合同将以一定营利为目的而组成的机能性财产进行转让的活动。关于营业转让中营业上债务的转移问题,有否定说、肯定说和附条件转移说三种观点,笔者认为肯定说较为符合法理.且能为营业债权人提供圆满之保护。对营业转让中债权人保护的规制应坚持意思自治原则、利益平衡原则。我国现有营业转让中债权人保护的规定存在逻辑混乱、违背法理、漠视债权人利益的缺陷。随着我国商事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应从法律的层面对营业转让中债权人的保护进行统一之规制。  相似文献   

2.
营业转让指通过签订合同将以一定营利为目的而组成的机能性财产进行转让的活动。基于职工的弱势地位和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营业转让中应对职工利益进行特殊保护。对职工利益的保护既要坚持意思自治原则,又要注意利益之平衡。我国现有部门规章对此问题的规定存在着适用范围过窄、法律位阶较低、概念混乱、违背法理的缺陷。随着营业转让在我国商事实践中的迅猛发展,有必要从法律的层面上对营业转让中职工利益的保护进行统一的规制。  相似文献   

3.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未实缴出资股权转让的出资责任无法由《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规制,司法实践裁判不一。认为转让方不能免责忽视了股东的期限利益,类比债务承担理论,从商事外观主义原则出发,转让全部股权时为免责债务承担,责任归属受让人,转让部分股权时为并存债务承担,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承担。股权转让明显缺乏认缴能力的受让方有损债权人利益时,民法上恶意串通以及债权人撤销权存在司法适用之障碍;参照《九民会议纪要》对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适用范围的扩展,可使转让方与受让方一同承担出资义务;比照减资程序在股权转让登记之时设置登记机关风险提示以及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制度,以平衡债权人债权保护和股东期限利益保护。  相似文献   

4.
营业转让制度是规制客观营业的重要商事法律制度,各国商事制定法都详细规定了营业转让的特殊法律效力。营业转让的特殊法律效力包括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两个方面,涉及营业转让范围的确定、转让人的竞业禁止义务、劳动合同的继受以及营业上债权债务的移转等。  相似文献   

5.
我国商法不认可小商贩的合法地位,要么是私法制度架构缺位,忽视对小商贩营业权的保护,要么是公法越位管理,侵犯小商贩的营业权。以保护小商贩的营业权为中心,借鉴大陆法系的小商人制度,在现有的个体工商户的制度框架下,采取类似于德国自由登记商人的改革措施,在商事登记、营业能力、运营管制方面着手,实现小商贩的合法化。  相似文献   

6.
我国《公司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公司这种经济组织形式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公司法》主要调整公司内部,公司、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利益,而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和利益显得更为重要.规范公司、股东的行为,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和利益成为公司法规范的重点.  相似文献   

7.
企业在破产程序中产生的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越来越多,其重要原因是我国目前商事账簿的法律规制不够完善,债务人能够轻易在自己财产上“动手脚”.为了遏制破产中的恶意行为,就要完善现有的商事账簿法律规定,明确账簿制作责任人,赋予债权人账簿查阅权,同时明确账簿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8.
作为公司利益相关者之一的公司债权人,公司制度设计时应保护其合法的利益,然而在我国《公司法》中对公司债权人保护有许多不足,公司法中更侧重对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为此,应从5个方面对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予以完善,具体包括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公司债权人会议制度、公司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信义义务、公司债权人派生诉讼制度的建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9.
作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民办学校合并对债权人利益影响甚巨。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基本法理在于它体现了民商法上的公平原则,是维护交易安全的法律价值需要,是利害关系人理论的体现。民办高校合并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主要包括债权人的知情权、异议权以及损害赔偿请求权。这些权利可以通过法律的一般性保护和契约性保护来实现。  相似文献   

10.
中外公司法限制股东权制度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股东权的行使作合理的限制,目的在于防止权利滥用,从而保护小股东、债权人和公司的利益,维护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本文作者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股东行使审查质询权、出席股东会权利、股权转让、股利分配请求权、诉权五方面,考察中外公司法限制股东权的有关规定,揭示出股东权合理限制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11.
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目前我国立法在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权方面规定得比较充分,而在具体参与权的行使以及对程序进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却相对薄弱。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破产监督人制度,才能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把债权人的利益落到实处,体现执法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12.
政策性担保公司市场退出必须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中的利益保护与责任承担。担保保险制度的安排可以有效保护银行、被担保人等债权人的利益;市场退出担保公司的担保合同只能转让不能终止,再担保公司应成为合同转让的法定受让人,转让合同的内容不得变更;政府、银行、再担保公司都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相似文献   

13.
认缴制下,股东出资期限由公司自治,但因相应制度规范缺失,股东出资期限利益与其他主体利益的矛盾突出,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不断.立足于实务纠纷的解决,股东已公示的出资期限信息之间冲突,实际情况与登记事项不一致,应适用《民法典》第65条商事登记效力规定,运用权利外观理论将此种情形归类于未出资或瑕疵出资,否定股东以出资期限未届至对抗债权人信赖利益.出资期限未届至股权转让的,根据债法原理,未经债权人同意的,不应当免除出让人出资期限内的出资义务.执行程序中,在查明公司资产已无力清偿后,或在强制拍卖、变卖股权前,出资期限尚未届至的股东出资期限应加速到期,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14.
《公司法》确立的认缴资本制降低了债权人对公司资本担保清偿到期债务能力的信任,也打破了股东自治权与债权人利益保护之间的相对平衡。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是一项平抑认缴资本制可能引发的债权人利益保护失衡问题的重要措施;构建公司非破产境况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应当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评级制度,构建合理的股东出资催缴制度,明确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5.
营业构成元素的特殊性是营业转让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基于交易观念标准扩张,民法中的从物概念能够合理解释营业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借鉴罗马法中的从物理论、日耳曼法特有的象征物思想,对近现代民法中从物概念进一步扩展,根据从物与主物共命运的法理以及主物转移,从物也应随之转移。而具体分析不同形式营业转让中营业构成要素中的主物与从物,运用扩张的从物理论构建营业转让中的财产移转规则,能够承载该制度的营运价值和利益衡平的双重目标。  相似文献   

16.
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新的资本制度下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越来越重要.本文以资本制度改革对债权人利益影响为视角,就认缴资本制下如何进一步保障和完善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建立持续有效的法人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司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机制、完善公司催缴机制等措施,旨在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7.
破产法的宗旨即是通过对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宣告破产,从而使债权人的债权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由于现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在破产法实施中,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应当通过完善债权人会议制度,建立破产管理人制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及对破产犯罪给予必要的规制,完善立法,为债权人利益保护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相似文献   

18.
《柳州师专学报》2016,(2):75-77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实施给我国市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也给债权人利益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当前,保护债权人利益有其必要性,本质上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是公司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及对平等原则的维护。进一步完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债权人知情权和参与权是保护认缴资本制下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必要措施。  相似文献   

19.
传统公司法认为,股东和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律人格,他不同于公司董事,对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等人不负义务,股东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行使股东权.然而,控制股东转让控制权时导致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益受损事件日益增多,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越来越受到质疑.本文从控制股东的强大支配力入手,着重分析了控制权转让中控制股东承担的诚信义务.  相似文献   

20.
优先购买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民商事制度,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财产权,既得权,形成权,但核心的性质应该是形成权。对于多个共有人存在的情况下,在共有人内部之间转让标的物就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对于在外部转让的情况下,会存在对外合同的效力瑕疵情形,同时还包括多个共有人之间在同时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的效力。为了维护民事公平的原则,对第三人的利益也要做出相应的平衡性保护,这就有必要通过登记制度来确定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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