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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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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从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既遂的界限、以及理论上的几种观点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进行浅析,从而提高对理论的认识。  相似文献   

2.
刑法解释论上对伤害"胎儿"行为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若行为人没有损伤孕妇,而仅仅只是恶意伤害胎儿的话。按照刑法通说的解释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对此应从罪刑法定角度出发,立足于胎儿的独立性与非独立性的双重特点加以解释。孕妇和胎儿作为一个整体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对危害结果的考察也应当着眼于对该整体的衡量,行为人用暴力迫使孕妇服食致病药物的行为就是伤害的着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相似文献   

3.
在二人以上随意殴打他人并致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中,经常出现重伤、死亡的结果仅仅为其中某一个或某几个犯罪行为人所为的现象。对实施致人重伤、死亡行为的犯罪行为人,可以依想象竞合犯理论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未实施致人重伤、死亡行为的犯罪行为人,应根据各犯罪行为人有无犯意联络,是否形成I临时共同故意、故意内容是否包含伤害、杀人,各犯罪人的行为与重伤、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或以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罪共犯定罪处罚,或以寻衅滋事罪处断。  相似文献   

4.
[活动理念] 芭芭拉·克罗鲁索(Barbara Coloroso)认为,"受到有意识、故意和好斗的意愿驱使,通过攻击和伤害他人,制造恐慌使他人产生畏惧的行为叫欺凌".校园欺凌现象会因为学生年龄和性别的差异而不同.小学高年级学生的欺凌主要表现为肢体、语言和心理上伤害他人的直接欺凌.  相似文献   

5.
所谓“攻击性”行为是一种目的在于使他人受到伤害或引起痛楚的行为。其主要表现为吵架、打架,或采用语言攻击、谩骂、诋毁,故意让对方造成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  相似文献   

6.
一般人认为新型法第238条第三款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应构成非法拘禁罪,笔者认为,"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不只成立非法拘禁罪,而应结合该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区分该债务是否合法,索取的财物与债务数额比较之多寡,使用暴力的不同时间等案情,分别以非法拘禁罪、绑架罪、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定罪处罚,甚至以非法拘禁罪或者绑架罪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有四千余年的历史积淀,现行规定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明显粗疏,实践应用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应当深入挖掘故意伤害罪的丰富内涵,借鉴与吸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丰富与完善我国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所谓师源性心理伤害,是指教师的某些行为或心理健康问题可能有意或无意、或隐或显地给学生心理造成消极和不良的影响,当这种影响达到一定程度,影响到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人格发展时,便可以称之为师源性心理伤害。由于受伤害的是既看不见又摸不着的学生心理,且这种伤害具有行为目的的非明确性、行为后果的内隐性、影响表现的延迟性等特点,所以其影响更不可低估。教师对学生经常性、普遍性的心理伤害现象如下:1.故意性伤害。其伤害的对象常常是那些所谓的“双差生”。这是最不受教师喜欢的一个群体,教师对他们的轻视往往是发自内心的,不自觉地流…  相似文献   

9.
故意伤害行为的定罪长期以来存在对未遂的否认和轻伤入罪的司法现象,从而造成案件操作中故意伤害行为定性的尴尬。然而这种定罪模式是割裂法条关系和有违罪刑法定原则的,原因在于对刑法总分则之间实质关系及行为人主观故意探寻的忽视。因此应承认故意伤害罪未遂的成立,并结合案件整体进行故意伤害行为的定性评价。  相似文献   

10.
校园历来被认为是读书做学问的单纯清雅之地,而现今不管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校园暴力越演越烈,各种校园暴力的报道层出不穷.所谓校园暴力包括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暴行以及对学校的破坏行为.暴力行为不仅是肢体行为所造成的伤害,也包括了其他如语言伤害、被强迫做自己不喜欢的事、被故意陷害所造成的生理、心理的伤害等.本文试从心理学的角度探究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及其在学校管理中如何运用个性的心理学原理,防止校园暴力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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