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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参考咨询是传统咨询服务架构在网络这一新媒介上的新事物。在网络咨询中,存在着一种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模式,本文基于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的理念,对网络咨询工作进行了分析,认为信息隐匿是造成博弈失败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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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可以理解为散户与机构两大集团之间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在价值投资型机构和股价操纵型机构混同存在的情况下,受利益的驱使,散户理性投机者不愿独立分析判断买卖艇票而愿意紧跟机构买卖,解决的办法是进行制度创新,制度设计时需增加散户的投资教育和改变投资者队伍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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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若干文献的基础上,采用不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理论,分析了中小投资者与股市之间的博弈过程,旨在阐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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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为协调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各方主体利益提供保障,依托演化博弈模型,通过分析影响区域联防联控策略的各利益参数的相互关系与作用,探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两大博弈主体的策略选择与演化方向,并以京津冀地区为例进行仿真验证,继而运用系统动力学模型模拟主要利益参数对博弈系统均衡结果的影响。结果表明,中央政府补偿政策的实施直接影响京津冀地方政府联防联控的执行决策,可通过有效分配补偿金额、减轻地方政府联防联控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以及加强地方政府执行政策不积极的惩罚力度等措施,促进地方政府采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策略以高效推进治理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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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功能变化与利益相关者受偿意愿及经济补偿研究——以鄱阳湖生态脆弱区为例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土地利用变化可引致区域生态过程的改变和经济结构的变化,进而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本文以1997年~2007年鄱阳湖区居民的经济收入结构和三产结构的变化为依据,对鄱阳湖生态脆弱区土地利用功能变化后,核心利益相关者的受偿意愿与经济补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围绕生态环境保育政策的实施,对1997年~2000年,2000年~2005年两个不同阶段的土地利用格局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表明,土地利用的改变对鄱阳湖地区土地利用功能产生影响,而土地利用功能变化不仅从宏观上影响鄱阳湖区的产业结构,而且从微观上影响鄱阳湖区农民的经济收入结构和数量,从而影响了该地区的经济可持续性.研究证实了生态补偿是鄱阳湖生态脆弱区土地利用功能变化后农民经济可持续性保障的重要政策选择.对此作了进一步研究:首先运用利益相关者分析方法界定出核心利益相关者、次核心利益相关者和边缘利益相关者;其次,分析"退田还湖"政策实施后农户的受偿意愿以及地方政府的生态补偿分担率,选取鄱阳湖区其中3个县作为典型区域,调查农户对土地利用变化后经济损失的受偿意愿,结果显示每户农民的受偿意愿在(13762~15525)元/hm2之间,整个鄱阳湖区域农民受偿意愿在(57.0~64.5)×108元之间;3个行政区(南昌、九江和上饶)的生态补偿分担率依次为73.0%、17.3%、9.7%.此项研究对该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有一定意义,同时可为同类型其他地区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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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问题分析——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为例 总被引:12,自引:2,他引:12
本文针对处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的陕西省旬阳县的基本情况,探讨了生态补偿的若干理论问题,如为什么要进行生态补偿、谁来补偿和向谁补偿、补偿多少以及如何进行补偿等.笔者认为,由于环境资源产权界定或权利的初始分配不同,造成了流域上下游事实上发展权利的不平等,需要一种补偿来弥补这种权利的失衡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产生的正外部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下游沿线享受生态服务的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应当是提供补偿的主体,而上游水源涵养区的地方政府、企业法人与社区居民等是接受补偿的主体;生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可以分为两部分,包括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额外成本和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在当前环境资源产权关系界定尚不完善,市场机制还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应强化中央政府对生态补偿的干预力度;在产权界定比较明确,市场经济程度较高的情况,可逐步侧重于利益主体间自愿协商的解决途径.在具体的生态补偿政策实施中,要关注为地方创造发展的机会、空间和政策;生态补偿方式应当多元化;同时要建立生态补偿的监管、评估和激励机制以及合理的干部考核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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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总是对商品房质量存在很大的疑虑、这主要由于开发商总是试图掩饰商品房的缺陷及其不利因素,购房者对于房屋的实际质量和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这种知识的缺乏不是单纯靠购房者的努力能够弥补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商品房交易行为进行一定的分析。本文即用不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对此进行了分析,为规范商品房交易提供了一些可资借鉴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