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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過《紅樓夢》的人,都該知道它還有另外一個名字叫做《石頭記》,但是對其它的幾個名字就有些陌生.甲戌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有凡例說道:
紅樓夢旨義 是書題名極[多] [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風月寶鑒,是戒妄動風月之情.又曰石頭記,是自譬石頭所記之事也.此三名皆書中曾已點睛矣. 相似文献
2.
歷史地看,中西兩大哲學傳統彼此相遇,無疑是哲學史中的重要現象。中國哲學從先秦開始,其衍化過程中便一直包含哲學之爲哲學的普遍品格,“性與天道”這一中國哲學的論題所涉及,也就是何爲世界、如何理解世界以及何爲人、如何理解人等哲學的根本問題。當然,相關問題展開和探索要成爲現代學術共同體中討論的對象,其表述方式、概念運用、命題推論,等等,都需要經過轉换以取得現代形態。在中國哲學的具體研究方面,既需要關注哲學家,也應當分析相關的哲學論題。即使以中國哲學爲主題,也可以放在世界範圍之内去討論。從世界哲學的視域考察哲學問題,同時需要關注馬克思主義,在中國哲學的當代衍化中,馬克思主義已逐漸成爲中國哲學不能忽視的方面。就馬克思主義的研究和發展而言,在中國從事馬克思主義的研究,離不開中國文化的背景,后者同時意味着這種考察與中國思想傳統的溝通。 相似文献
3.
夫史之為用,亦大矣哉!上通干百年之事,下垂千百世之例.借事喻物,以明治國之大道;按制依度,以應鄉里之瑣事.至其使命,則為"究天人之際,窮古今之變. 相似文献
4.
一 引言自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來,關於"文學典範"或"文學經典"的問題,在歐美理論界成為討論的熱點.從九十年代開始,這一問題也受到中國學術界的廣泛關注.在中國文學批評傳統中,雖然將風騷傳統的代表分别冠以"詩經"和"離騷經"①,但此後的文學典範就難以用"經典"命名.在談到"經典"或"典範"的規範意義時,通常以格、式、條、例來表達,在推崇某一作家、作品的崇高偉大時,往往使用上品、第一、正宗、大家等語彙.這些術語和語彙也同樣貫通於漢文化圈諸國,流行在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地的傳統文學批評中.如果忽略其表述上的差異,而注重其實質上的涵義,它們與今人使用的"經典"或"典範"一詞是可以大致通約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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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关于"文学典范"或"文学经典"的问题,在欧美理论界成为讨论的热点。从九十年代开始,这一问题也受到中国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在中国文学批评传统中,虽然将风骚传统的代表分别冠以"诗经"和"离骚经",但此后的文学典范就难以用"经典"命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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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朝永樂永樂三年(1405年)起,由鄭和率領的龐大船隊進行了人類歷史上空前规模的七次航海,歷時28年,遍及亞洲和東非30多個國家和地區,充分顯示了當時中國已達到的科學技術水平和經濟實力,進一步力強了中國與外界的聯系,産生了巨大的影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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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中華元典的儒家經書,在歷史上有一個逐漸結集的過程,從早期舊史階段的“詩書禮樂”,到孔子整理後的“六經”,再到後期儒家研習的“十三經”,呈現出不斷擴充和最後定型的狀態. 相似文献
8.
周公完成的禮樂制度是儒教文明的基礎,孔子創建的仁學則是儒學的早期思想形態,而朱熹以理釋仁則是儒家哲學的成熟形態。可見,儒家思想的建立經歷了三個階段:禮(周公)—仁(孔子)—理(朱熹)。朱熹的經典詮釋是通過建立、詮釋《四書》來完成的,他將《四書》中的禮、仁均以一個"理"來概括,故而將其仁提升、發展爲一個理性的、普遍性同時具有形而上意義的哲學範疇。朱熹以理釋仁,推動了仁學的哲學發展,使仁愛情感理性化、仁義原則普遍化、仁道觀念形上化,最終推動了仁的本體論建構。從價值體系來説,仁并没有發生重要變化,但是宋儒將這一套價值體系奠定在堅實的形而上學的基礎之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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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歷史學中的精神史研究 歷史是過去所發生的事件的遺留和記録,在很長時間内,人們對歷史的觀念就是如此,着眼於事實的記録,即<劍橋近代史>主编阿克頓勛爵所謂"經驗所揭示的記録或事實"①,而且集中於政治史的範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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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著名的成文法典□范世忠法律,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据说夏代建立后,为了进一步加强镇压奴隶们的反抗斗争曾正式制定了奴隶制的法典《禹刑》,商代制定了《汤刑》,周代制定了《九刑》。春秋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几个主要诸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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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初年,文治武功皆盛,唐太宗命魏徵等人編撰《群書治要》五十卷,務爲治國要道.成書以後,漸有佚失,《宋史·藝文志》以後即不復載録.《治要》在唐代晚年已傳至日本,最少有四位日本平安時代的天皇曾經誦讀此書,故此書在日本得以保存,并於清嘉慶年間回傳中國.《群書治要》所引典籍,包括經、史、子三部共65種.卷一至卷十爲經部,卷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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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的視界:方法、旨趣與範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 如果說歷史即是人類對其以往經驗的記錄,則法律史便是其中與法律相關的那一部分。①這種意義上的法律史淵源久遠。在中國,以專門形式對法律史作系統記錄與整理的嘗試,至遲始于東漢班固之撰《漢書》。②班氏以“志”入史,“刑法”居其一。此後,正史中的“刑法志”傳統綿延不絕,蔚為大觀。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