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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晶 《山西教育(综合版)》2014,(1):62-62
近年来,一些教师体罚、收礼、有偿补课、不公正对待学生等行为备受社会关注。2013年11月29日公布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给予处分的严厉形式,向教师失德行为亮起了红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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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日,由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中涉及学校体育教学的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点。《办法》提到了学校的场地、其他公用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等,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办法》具体规定在6种情形的学生伤害事故中,如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其中,第(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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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将受到处分。但是,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无数的教育实践也证明了这一道理。问题的关键在于,教师的惩戒权究竟有哪些,又该如何实施?批评式惩戒权:2009年8月,教育部曾下发了《中小学班主任日常工作规定》,明确指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因此,对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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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日,由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中涉及学校体育教学的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点.<办法>提到了学校的场地、其他公用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等,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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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合肥市教育局颁布《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旨在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及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优化教育生态环境,让孩子健康成长、刻苦学习和轻松快乐。具体内容是:一、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二、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三、不得随意占用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课程;四、不得超过规定布置过量课后作业;五、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集体补课;六、不得侮辱、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七、不得举行周考、月考等超过规定次数的统一考试;八、不得组织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九、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羞辱其家长;十、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禁令一出,即刻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在此,我们约请合肥市教科院院长叶传平从教育研究者的视角,对"十不得"进行专业解读,敬请读者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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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晓冲 《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小教研究)》2010,(Z1)
如果出现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或者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等行为,今后在福建师德考核中将定为不合格,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将予以解聘。福建省首次明确规定二十条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严管中小学教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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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还学生一个轻松愉快的寒暑假,也为了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压力,2012年2月起施行的《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以立法的形式禁止教师有偿补习,如果教师违反该条例,由所在学校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者解聘.政府替学生和家长着想的初衷令人赞赏.可是,在很多人信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当下,一纸禁令就能让补课之风戛然而止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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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经过一段时间的公开征求意见,教育部在1月26日公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有不保护学生安全、体罚或性骚扰学生等9种行为将予以处分。用长远的眼光来审视此番教育部划定的九条师德红线,最容易引起争议的,恐怕非第5条(体罚学生)莫属了。因为长期以来,对于"教育到底需不需要惩戒"这个问题,一直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而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论战中,有一种声音始终没有被汹涌的反对浪涛所淹没,相反,它却得到了不少中小学教师的支持,那就是: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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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9月1日起,教育部新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简称《办法》)将施行。《办法》适用的范围是: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以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办法》具体规定了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的12种情形,如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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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教育》2012,(12):5
辽宁省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纳入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制定了实施意见和相关规定,建立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一、突出重点,明确工作措施一是科学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对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实行总量控制。二是严格规范教育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不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时间,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占用法定节假日、午休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补习班;中小学教师不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三是严格教辅材料管理。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合理确定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范围,严格规范教辅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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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俊 《新课程导学(上)》2015,(7):4-5
为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教育公平,加强教育系统师德行风建设。今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出台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我局结合上级有关规定,于5月中旬修订完善《义乌市教职工违规办班、带生及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明确提出禁止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带生和从事有偿家教。但是,受不正确的价值观影响,少数教师道德自律意识淡化,拜金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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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宁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宁夏将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为期3年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据了解,宁夏此次整治活动主要针对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收费性的补课,或借助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以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中小学校或在职教师以读书教育活动等理由为名变相向学生收费行为;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在校内进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