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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职业教育立法的演变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是个联邦制国家,有联邦立法和州立法两种。而美国的联邦立法在美国的职业教育的发展当中起到关键作用。美国的职业教育直至今日,在世界上依然是最成功的模式之一。所以探讨美国的联邦职业教育立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从纵深的历史角度来看,美国的联邦教育法的每一次制定都有其实际的社会背景,而观念的更新促使联邦政府通过对现实的立法。美国的职业教育法对于美国的整个教育系统的形成和发展的作用也不容低估。  相似文献   

2.
教育行政管理和学制结构美国教育历来实行地方分权制,教育的组织和管理权力分属于五十个州及地方政府。联邦政府在教育上“负有鼓励、资助和领导的责任”。直接领导全国教育的政府部门是卫生、教育和福利部中的美国教育总署(USOE 又译联邦教育局),其职责包括进行教育研究,承担单独一州所无力举办的教育事业,管理联邦拨款计划。此外,教育总署署长还主持“联邦政府各部关于教育联系委员会”,联邦政府里有好些部,如国防部和内政部,往往动用大笔经弗,推行特殊教育计划,也影响到整个美国教育。联邦通过一系列教育立法,如一九五八年的国防教育法,一九六三年的职业教育法,一九六四年的经济机会法,一九六五年的中  相似文献   

3.
美国是个联邦制国家,有联邦立法和州立法两种。而美国的联邦立法在美国的职业教育的发展当中起到关键作用。美国的职业教育直至今天,在世界上依然是最成功的模式之一。所以探讨美国的联邦职业教育立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从纵深的历史角度来看,美国的联邦教育法的每一次制定都有其实际的社会背景,而观念的更新促使联邦政府通过对现实的立法。美国的职业教育法对于美国的整个教育系统的形成和发展的作用也不容低估。  相似文献   

4.
一、职业教育现状。 在美国,职业教育被描述为一种应用的学习。职业教育之所以富有生命力,就在于是为实际应用而学习。 管理体制:美国的教育实行地方分权制。教育政策由三级政府(联邦、州和地区)共同制定。联邦政府不直接领导教育,也不制定课程设置的标准,而将权力下放到各州;主要通过对教育的资助(如教育拨款等)进行控制,进而使其政策渗透到各个州。 职业教育的资金来源于联邦、州、地区三级政府。每年联邦政府投入10%的资金,州政府投入90%的资金。公立职教机构只得到其中的26%,74%用于  相似文献   

5.
目前美国教育的行政管理体系,其特点可以概括为“三级管理、地方分权、校长负责、社会监督”。 1.三级管理模式 美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实行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学区三级管理。 (1)联邦政府:根据1791年美国宪法第10条修正款,美国联邦政府不具有管理教育的权限。联邦政府除立法和拨款外,不干涉地方的教育行政事务。联邦教育部仅负责数据统计等服务性工作,与各州教育厅无上下隶属关系。 (2)州政府:美国教育主要由各州政府通过立法自行负责,州长亲自过问有关教育事务,具  相似文献   

6.
近年我国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备受教育立法部门和职业教育领域相关利益机构关注。立法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手段,在形塑德国和英美国家职业教育发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德国相关立法从制度框架上保障了学校和企业间、联邦与各州间沟通和协调渠道,而英美国家在相关领域立法则相对较为松散和分立。我国修订职业教育法,关键是处理好职业教育法与其他教育立法间的交叉关系,且须以职业教育制度创新为前提,包括强化以省为主的职教治理与经费统筹机制,对面向不同行业或职业领域的职业教育进行分类改造,以及在发展条件相对成熟的行业或职业领域重组或创建专业性的法人社团组织。  相似文献   

7.
美国对高等教育实行分权管理,其特点是多元化管理,联邦政府不直接管理高等院校,主要是通过教育立法、联邦拨款和调查研究等方面对高等院校实行宏观管理。州政府负责为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的设立颁发执照并实行监督。社区学院由学校所在地政府进行管理,通过向当地居民征...  相似文献   

8.
美国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历史经验及其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在长期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过程中的经验主要表现在:联邦政府注重运用立法和拨款相结合的手段干预各州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积极主动地学习先进国家的经验,并与具体实际相结合;各州注意以公立学校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大力发展各州的职业技术教育;各级职业教育机构能够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自主办学。  相似文献   

9.
美国联邦成人教育的行政机构是联邦教育部,联帮教育部主要由智囊机构和职能机构两部分组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是联邦教育部管理成人教育的主要职能机构。联邦政府主要是通过立法和拨款等手段对成人教育进行宏观调控,以影响成人教育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美国非常注重结合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内在需求,制定、更新职业教育法律,以保障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能够有序、规范、高效地运行。从美国职教法的源头来看,?1962年,美国就颁布了著名的《莫雷尔法案》,奠定了农业、机械等实用学科在高等教育中的地位。以1862年《莫雷尔法案》、1887年《哈奇法案》、1917年《史密斯一利弗法案》等为标志,美国逐渐在高等教育层次建构起技术教育教学、科研、推广工作的完整体系,同时在立法思想、理念和具体的立法技术、资助方式等方面为其后的联邦职业教育立法提供了范例。1917年,美国又颁布了著名的以资助中等层次职业技术教育为主要目标的《史密斯一休斯法案》,规定联邦拨款在中学设立职业教育课程,标志着美国职业教育体系开始形成。  相似文献   

11.
美国是世界上职业技术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美国在长期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过程中的经验主要表现在:美国联邦政府注重运用立法和拨款相结合的手段干预各州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积极主动地学习先进国家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经验,并与美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美国各州注意以公立学校和高等院校为依托,大力发展各州的职业技术教育;各级职业教育机构能够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自主办学。但美国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弊端,这主要表现在:美国联邦政府对各州职业技术教育的宏观调控乏力;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拨款力度增长缓慢;各州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不平衡等。我国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过程中要注意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的职业教育立法,重点解决好我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经费和师资问题,使我国的职业教育机构能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变化自主办学,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相似文献   

12.
100多年来,伴随着联邦政府对各州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理念和手段的变化,美国联邦职业技术教育立法的监督管理机制也经历了由联邦政府创建监督管理办法,州和地方政府执行阶段,到联邦政府全面介入职业技术教育的监督管理阶段,再到联邦政府管理权利下放,监督职能提升,联邦、州与地方三级协商制定项目标准阶段的转变,形成了其各级政府分工明确、管理高效的优势。借鉴其经验,我国应创建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立法的监督机制,强化职业教育立法过程监督。  相似文献   

13.
美国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经历了重点放在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创建阶段、开启重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加快阶段、弱势群体均等接受职业教育的完善阶段、以质量为根本保障的职业教育成熟阶段,呈现出了政府始终主导着不同层次的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需求之间高度契合、法律体系确保了美国职业教育的成功开展、实现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间的协调统一、非常重视职业教育开展过程中的产教融合等特点,但也存在联邦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拨款占比大幅降低、工作技能满足不了制造业更高的技能需要、基础课程与职业技能课程之间仍有待融合等不足。我国在借鉴美国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互促共进的经验时,应当建立健全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体系、确保职业教育人才能够满足企业的需要、注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有效融通和全面有效地加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力度。  相似文献   

14.
100多年来,伴随着联邦政府对各州职业技术教育管理理念和手段的变化,美国联邦职业技术教育立法的监督管理机制也经历了由联邦政府创建监督管理办法,州和地方政府执行阶段,到联邦政府全民介入职业技术教育的监督管理阶段,再到联邦政府管理权利下放,监督职能提升,联邦、州与地方三级协商制定项目标准阶段的转变,形成了其各级政府分工明确、管理高效的优势.借鉴其经验,我国应创建职业技术教育立法的监督机制,强化职业教育立法过程监督.  相似文献   

15.
马克思、恩格斯曾将美国的分权模式称为“现代国家最完善的例子”。这种分权模式除了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完全分立 ,相互制衡之外 (即横向分权 )还具有一个显著特点 :实行联邦和州的分权 ,即纵向分权。这种纵向的制衡分权使美国成为了现代联邦制国家的典型。美国现有 5 0个州。“州”是组成联邦的单位。以法律上讲 ,各州政府的权力和联邦政府的权力都是由联邦宪法直接授予的 ,两者并无统属关系。1789年生效的联邦宪法对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力做了很多规定。但原则无非两条 :一是联邦的地位高于各州 ;二是联邦政府同各州各有其“专有权力”…  相似文献   

16.
对中美职业教育立法的比较显示:美国职业教育立法呈现较为明显的同步性、可操作性、制约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而我国职教立法理论的研究滞后于实践的需要,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持。为此,我国应加强高职教育立法的理论研究与学科建设,变政策为法令,增强职教法规约束力,及时出台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健全、完善教育执法与监督机制,适应社会发展,及时修订职业教育法律。  相似文献   

17.
一、联邦德国教育立法概况 联邦德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其法律绝大部分是成文法,还有一些不成文的,如习惯法和判例法。联邦德国有独立的三级政府,即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根据其基本法的规定,联邦政府拥有国家的大部分立法权,而教育则属于基本法未授权的少数几个领域之一。1969年,对其基本法第91条,即关于联邦和各州共同支出的规定有目的地作了补  相似文献   

18.
新世纪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德国视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联邦政府专门立法建立且所长由联邦总统任命的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是德国制定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的最重要的机构。每4年举办一次的联邦职业教育学术大会,对德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在此之前,学术大会已举办过3次。两德统一后制定的《柏林—波恩法》,决定首都由波恩迁往柏林,而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等一批文化教育机构则迁往波恩。  相似文献   

19.
当前,美国联邦政府的教师教育拨款制度具有法律和社会依据、经济学理论依据,并以教师教育制度基础,该制度还体现了布什政府的折中政治道路。教师教育拨款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提高教师质量.另一方面是达到联邦政府的折中政治目标。联邦政府的拨款方式体现了投入拨款制与产出拨款制的结合。由此,“基于信息的管理和决策”、“项目成就与预算结合”等成为联邦政府拨款管理的理念和策略。  相似文献   

20.
美国城乡教育机会均等与“农村教育成就项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长期以来,美国农村地区的公立学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由于产业增长迟缓、少数民族集中、人口居住分散和政府顾及不足,致使美国农村社区贫困严重、财税资源匮乏,教育规模偏小、教育人力短缺,学校竞争联邦教育拨款乏力,所获公式拨款数额较小,不能有效地满足这些学区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针对这种情况,联邦政府出台了“农村教育成就项目,”以期改善农村学区教育教学条件,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保障农村教育机会的平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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