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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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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诈骗犯罪是一种传统型犯罪,我国各地的诈骗犯罪率普遍较高,犯罪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受害人财物。经调查研究发现,Z县诈骗犯罪的犯罪人员以30岁以上中年男性为主,文化程度偏低,常流窜作案,且以惯犯居多。犯罪手段具有多样性、隐蔽性、传统性等特点。笔者针对上述诈骗犯罪的特点提出加大防骗知识宣传与法制宣传力度、加大群众举报奖励、加强公共场所监控力度、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等对策与措施。  相似文献   

2.
信用证结算已成为国际结算中最重要、使用最广泛的贸易结算方式。但是,该结算方式存在—定漏洞和缺陷,以致使信用证诈骗犯罪屡见不鲜。根据刑法规定,信用证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主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单据、文件进行诈骗;使用作废信用证进行诈骗;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等方式。对信用证诈骗犯罪需要通过银行和司法等途径进行有效地救济与防范。  相似文献   

3.
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是一种严重侵犯集体财产和公民个人财产的新型犯罪,因其技术对抗性强、诈骗手法翻新快、诈骗目标年轻化等特点,给侦查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因此,从犯罪生态圈的视角出发,分析当前网络电信诈骗犯罪侦查面临的立案难、取证难、协作难等困境,提出以大数据侦查模式实现对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的事前侦查、优化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证明路径、完善远程电子数据取证制度等相应侦查对策,从而为网络电信诈骗犯罪生态圈治理提供理论支持和实务指导参考。  相似文献   

4.
诈骗是一种古老的犯罪形式。当人类进入阶级和私有制社会以来,它便应运而生了。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5.
网上购物有它的优点,但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危险:那就是网上诈骗行为的猖獗。随着芯片以及PIN技术的引进,使得近距离的面对面的诈骗犯罪有所下降,但越来越多的人利用网络犯罪。据英国支付协会APACS的统计数字显示,去年通过电话、英特网或邮订的形式进行诈骗的犯罪增加了37%。这些网络诈骗犯罪与在海外诈骗犯罪使得两年来总的诈骗损失有所下降这一形势产生了  相似文献   

6.
在互联网络高速发展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段层出不穷。其中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帮助取款人的行为认定为诈骗罪共同犯罪还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个问题在理论和实务中产生很大争议。对此,应当先从对诈骗罪既遂判断标准的选择上进行分析,再对行为人在不同时间节点介入到电信诈骗犯罪活动进行分析,以及对行为人主观要素的分析,这其中包括对行为人主观“明知”内容的认定,还有对“事前通谋”的界定。准确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述之后再对帮助取款行为的性质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7.
电信网络诈骗帮助取款行为掩盖诈骗行为人身份,使得司法机关调查的难度大大增加,助长了诈骗行为人的犯罪气焰.现阶段电信网络诈骗刑事责任认定仍存在不同程度的同案不同判之现象,司法机关相继出台了一些司法解释,但仍有矛盾和模糊之处.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考量,围绕电信网络诈骗帮助取款行为刑事责任评价要点,对认定既遂标准、事前通谋判定、主观"明知"认定进行探讨.结合承继共犯理论,根据是否存在事前通谋和加入犯罪时的犯罪形态将帮助取款行为划分为三种,结合实践中帮助取款行为刑事责任认定,将帮助取款行为的评价司法类型化,以期一定程度上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  相似文献   

8.
保险诈骗罪的概念应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目的性要件,取消犯罪主体的特殊限制。第198条第1款第1、第2项,应增加"以其他方式利用保险合同关系骗取保险金的"这一概括性规定作为第6项。第198条第2款骗取保险金未达到数额较大的,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骗取保险金达到数额较大并得逞的,应实行并罚而不择一重罪处断;实施了数额较大的保险诈骗行为虽未能得逞的,应当数罪并罚;未能、未来得及或没有实施诈骗行为的,不适用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9.
本文以近年来日益猖獗的电信诈骗犯罪为分析对象,第一部分对电信诈骗隐蔽性、行为主体的集团化和专业化、行为对象的广泛性以及手段的科技性和及时性四个特点进行说明,由此说明电信诈骗犯罪的严重性以及对其查处的困难。第二部分则深入分析电信诈骗犯罪的主要犯罪手法,按照不同的类型予以分类,包括利益诱惑型诈骗手法、针对避害心理的诈骗手法、情义救助型诈骗手法以及其他类型的诈骗手法。第三部分先从我国现行有关电信诈骗犯罪的司法解释出发,对其解读并分析其中的不足,并由此提出对电信诈骗犯罪单独设立罪名的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10.
对宿州市2013年1月到10月受理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宿州市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案件大幅度上升;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仍在上升;而银行卡犯罪案件明显减少。从已侦办的案件看,金融部门管理上存在薄弱环节,如部分岗位人员职责履行不力,对贷款的审查监督机制不健全,内控内管机制执行不到位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充分认识应对金融类犯罪的重要,高效能应对金融类犯罪;同时,加强排查,把握风险防范的重点,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和控制,以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相似文献   

11.
中国网络犯罪治理大转型的“波兰尼时刻”已经到来。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实践由直接的国家管控到间接的平台治理、由控制数字技术到净化数字生态、由单一的刑罚制裁到多元的部门法合作,驱动着网络犯罪治理从事后治理迈入数字治理阶段。刑法介入网络犯罪治理的核心问题也由规制范围的选择转变为与数字治理的不匹配,这一问题难以通过积极、消极抑或折中的法律内部视角解决,而是要在法律与治理的互动关系中探索更具数字化、更具想象力的答案:刑法应以间接治理的介入思维取代对网络平台犯罪预防义务的直接审查,重点评价网络平台作为市场主体对公共义务的实质性履行;突破一律从严或一概从宽的泛化惩处思路,根据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的数字化特征,确立更富针对性的评价尺度;超越刑法规制抑或行政规制的部门法分立视角,以部门法合作规制的新思维探索刑事法律责任与行政法律责任的协同作业模式。  相似文献   

12.
网络诈骗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和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日常管理的骨干力量,需要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本文通过由于兼职引发的网络诈骗事件发生的背景、焦点难点分析、案例解决思路及过程,着重阐述了高校辅导员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宜宾学院学报》2017,(9):36-41
利用网络关键词实施诈骗是一种新型诈骗手段,整个诈骗过程呈现接触性和非接触性特征,欺骗性强。这种诈骗不同于合同纠纷,也不同于合同诈骗和网络诈骗,应认定为普通诈骗罪。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应重点通过对资金账户和电话详单的分析,证实其虚构的"买家"身份,并对各类宣传资料、诈骗剧本、合同等证据及时进行固定;同时还要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统一对此类新诈骗犯罪手段的认识,为顺利诉讼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14.
据《中国教育报》2019年03月26日第02版报道:遭遇网络诈骗后怎么办,是报警求助还是自认倒霉?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一个小学生小江给出了另外的答案:受骗后化愤怒为素材,奋笔疾书,写了一篇作文详述自己受骗的经过。因金句频出,她的“受骗文”很快刷爆网络。据悉,警方已经破案,将小江被骗的钱财悉数归还。受骗后竟然能挽回损失,小江的做法让人会心一笑。值得深思的是,面对网络诈骗,防患于未然比亡羊补牢更重要,让孩子从小就有防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需要家庭与学校的共同努力。  相似文献   

15.
网络钓鱼(Phishing)一词,是“Fishing”和“Phone”的综合体,由于黑客始祖起初是以电话作案,所以用“Ph”来取代“F”。创造了“Phishing”,Phishing发音与Fishong相同。有时也被称为“网络欺诈”。“网络钓鱼”就其本身来说,称不上是一种独立的攻击手段,更多的只是诈骗方法,就像现实社会中的一些诈骗一样。攻击者利用欺骗性的电子邮件和伪造的Web站点来进行诈骗活动。诱骗访问者提供一些个人信息,如信用卡号.账户用和口令、社保编号等内容。根据一些统计数据,在所有接触诈骗信息的用户中,有高达5%的人都会对这些骗局做出响应。  相似文献   

16.
计算机网络犯罪是信息时代的一大顽症。本文以南京“逻辑炸弹案”为例,从网络犯罪受害者的低报案率及其原因入手,分析了设置网络犯罪强制报案制度的必要性,并根据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已有的相关立法在“报案义务的明确定义”、“拒不报案的处罚”以及“对报案受害者的保密措施”三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设想。  相似文献   

17.
电信网络诈骗的实施依赖于个人信息的获取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必须从源头上阻断信息非法买卖的链条,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做起。放眼高校,大学校园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因此,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创建“平安校园”的必然之举。本文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例,通过分析个人信息的特点,将大学生的个人信息分为身份信息、金融信息、隐私信息三个主要方面,剖析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个人、学校和国家三个层面提出加强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举措。  相似文献   

18.
保险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但是,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迅猛发展,作为一种“几乎同保险事业一样古老“的现象,保险诈骗犯罪也日渐增多,它直接威胁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甚至诱发其它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因此,加强对保险诈骗犯罪的特征、成因及其防治措施的研究在目前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9.
信用诈骗是犯罪行为人利用信用证等结算方式 ,实施骗取货款和钱财的欺诈行为 ,必须依法认定信用证、信用卡欺诈行为 ,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 ,对信用诈骗犯罪分子予以惩处 ;金融机构触犯法律法规规定的 ,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是一部面向电诈犯罪治理的急用先行的预防性法律制度,其针对电诈活动涉及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关键环节,将电信业务经营者、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三类市场主体设定为反诈看门人,在通信治理、金融治理和互联网治理三个层面明确看门人的犯罪控制义务,搭建起“国家—市场主体—用户”的双层治理体系和基于看门人规则的前端防范模式。在其制度框架下,反诈看门人对犯罪控制义务的日常性履行成为前端防范模式的实现路径。这一立法设计推动了智能时代犯罪治理从事后回应到前端防范、从直接打击到分层管控、从运动式治理到日常性治理的模式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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