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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制度是行政机关依据其职权,赋予相对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或资格.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是中国经济法发展和加入WTO的需要.行政许可制度法律化在宏观调控中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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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制度是行政机关依据其职权,赋予相对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或资格。行政许可法的颁布是中国经济法发展和加入WTO的需要。行政许可制度法律化在宏观调控中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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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法和引智行政许可的贯彻 实施围绕行政许可法和引智行政许可的贯彻实施.国家外专局和全国引智系统作了大量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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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行政许可的立法宗旨对许可法的实施意义重大。从分析行政许可的含义和性质入手,揭示行政许可的立法宗旨是维护公民权益,而不是以行政机关的便利、提高行政效率为核心,进而探讨了实现行政许可立法宗旨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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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爱芸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4):111-113
200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为主要宗旨.包括行政许可的定义、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原则、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的依据、主体以及程序、行政许可的费用、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以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该法的颁布和实施,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以及从业人员和机构的执业活动产生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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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授予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的规定而作出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专利审查工作是专利行政许可行为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立法技术的局限性和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专业性、技术性及其适应性、多变性等原因,立法机关在立法时留给行政主体相当广泛的裁量余地,以确保行政主体有效地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更好地保护和创造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审查指南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规章,都有着较强的裁量性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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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玉政 《科学.经济.社会》2007,25(2):106-111
考察行政许可范围变迁的进程,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这样的运行轨迹:行政许可的萌芽—现代行政许可制度的生成—行政许可范围的扩张—行政许可范围设定的理性化。这一现象并不是一个逻辑上自满自足的领域,而是植根于特定时代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社会结构之中,其内在逻辑机理蕴藏于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化和整合状况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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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许可是采用国家强制手段干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国包括有林木采伐许可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一系列林业行政许可制度,近年来,商业贿赂已严重侵蚀到林业行政许可活动中,对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带来了巨大挑战。我国林业行政许可监督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大类,监督机制尚不完备。应当建立完善的林业行政许可监督体系,以实现林政管理的规划化、法治化和现代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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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的科研评价基本上是行政主导,科研评价的主体常常是各级科研行政管理部门.科研行政管理部门鉴于自身的工作特点,所制定的科研评价标准往往借助于其他评价中介并且过于简单,因而使科研评价偏向了对科研"量"的追求而忽视了对"质"的评价.借鉴国际上较有影响的基于国家主导的科研评价制度,我国科研评价制度应从行政主导转向国家主导,从根本上提升我国科学研究的整体质量和社会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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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湖北省学会工作改革年,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为适应承担政府部门职能转移作好学会组织工作内容的调整,2004年7月1日实行《行政许可法》以来,一些项目逐步从行政管理序列转移到社会团体承担,成为非行政许可项目。湖北省气象学会按照省气象局的统一部署,承担了不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防雷技术资格认定工作,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主要做法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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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科研评价制度的发展经过行政评议、同行评议、指标量化评议和国际科研计量评价四个阶段,分析中国现行的行政主导科研评价的不足:重视科研成果数量而对质量忽略,这不利于中国高校科研的长远发展。通过对美、英、澳三国成熟的高校科研制度的梳理,为中国高校科研评价制度提供指导和建议:建立健全国家主导的高校科研评价,建立中长期考核机制,重视科研数量与质量的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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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校院系行政管理工作水平,必须首先强化院系行政领导能力的建设。同时,要进一步优化行政岗位设置和人员素质,全面加强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以及科学合理的管理服务水平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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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析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现状入手,以中国政府网行政许可上网的案例为切入点,探索我国政府网站打造服务型政府、推进电子审批进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分析了电子行政审批与传统行政审批的区别和联系、我国电子行政审批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电子行政审批在改善政府公共服务上的意义和作用,探讨了进一步推进我国电子行政审批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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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法》规定取水许可制度适用于直接取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资源的行为,这一规定在正确区分水资源与产品水的基础上全面、合理地界定了取水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既有效地保障了国家对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又杜绝了盲目扩大水行政许可的适用范围可能给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发展效率带来的不利影响.《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是关于如何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的具体操作规定,也是《水法》的下位法,应当严格遵守《水法》关于取水许可制度的相关规定.然而,该《管理办法》第七条却超越了《水法》的规定,将取水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取用某些产品水的行为.该规定既违反了立法权限,不具有合法性,也不利于改善对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同时还侵犯了取用水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违背了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因而应当予以撤销.解决我国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存在的问题的方法不是盲目扩大行政许可的范围,而应当是强化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总量控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