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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测量与评价(理论版)》2014,(1):25-25
2012年10月1日,新中国第一部专门的教育督导法规《教育督导条例》正式实施。10月11日,新中国最高规格的教育督导机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首批聘任171位国家督学。这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后,教育改革与发展历程中的又一里程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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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日,由国务院第21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教育督导的专门法规,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之后,推动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在我国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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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评论员 《江西教育》2012,(31):1
国务院颁布的《教育督导条例》10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专门的教育督导法规,是国家推进教育管理改革、强化教育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的里程碑。《教育督导条例》的施行,使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于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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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是我国教育督导发展的黄金时代,10月1日,我国第一部专门的教育督导法规《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10月11日,新中国最高规格的教育督导机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首批聘任171位国家督学。解读《条例》将有利于把握中国特色教育督导体制的定位和特点,厘清我国教育督导体制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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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总理于2012年9月9日签署国务院令,正式公布《教育督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针对教育督导工作专门出台条例,表明在当前我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新形势下,国家对教育督导工作寄予了厚望和重托,也标志着我国教育督导正式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必将推动教育督导工作再创新的辉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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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青龙 《新课程学习(社会综合)》2013,(4)
为了建立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督导机制,2012年10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教育督导条例》,对教育督导的对象、督学的聘任、督导的实施以及督导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各级教育督导工作利用立法和执法监督以及督导评估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成为现代化教育管理体系的重要手段,随着教育形势的发展和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成立,教育督导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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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发布第624号令,《教育督导条例》已经8月29日国务院第2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教育督导条例》分为总则、督学、督导的实施、法律责任、附则五章,共二十七条。《条例》指出,教育督导的内容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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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7年邓小平提出重建教育督导制度的构想和建议到2012年《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呈现出从"工具"本位到"人"本位、从"效率"到"公平"、从"单一"到"多元"的价值转向。在教育督导的未来发展中,应发挥督导机构的独立职能,加强督导队伍的能力建设,实施个性化的教育督导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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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教育部日前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就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提出具体意见。《意见》指出,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是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新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教育督导条例》,成立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督导从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两个方面取得重要突破,为深入推进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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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式发布2009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一是总结改革开放30年我省教育督导事业的成绩与经验,学习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认真修订《湖北教育督导规定》,推进教育督导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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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内蒙古自治区正式批准成立教育督导评估中心,该机构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将培养建立专职督导员队伍,促进教育督导专业化发展。据悉,为进一步提升教育决策水平和执行成效,构建督政、督学和质量检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机制,2013年自治区政府成立了教育督导委员会,出台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的意见,并设立教育督导评估中心的专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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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制度是依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建立的教育基本制度,是在长期的教育行政管理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一种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对教育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估的政府行为。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新时期教育督导制度建设提出了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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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这是在《教育法》“我国实行教育督导与各类学校评估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第一次在法律的层面对教育督导的机构性质、工作内容、督导结果处理等作出的明确规定,将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具体化,奠定了教育督导工作体系的基本框架,对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义务教育法》作为义务教育工作的法律规范,为义务教育督导评估提供了具体依据和遵循。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