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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研究》1990,(1)
1989年度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奖励的62项科研成果逐项评审,共评出获奖项目23项,已报经国家档案局审批,现予公布。 对公布的获奖项目如有争议,自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可向国家档案局综合科教司提出,超过两个月提出的异议,一般不予受理。凡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或名次排列有异议,对涉及获奖项目实质性问题(指获奖项目是否达到奖励条件、奖励等级或是否有弊端等)有异议者,无论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清真实单位、姓名、联系地址等,否则不予受理(如须保密请注明)。对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或名次排列有争议的项目,由申报单位具体负责处理。对有争议的项目,经调查、核实,确属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将根据《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在两个月的争议期过后仍未处理完毕的争议项目,暂不授奖。 希望广大档案工作者以对档案事业负责、对科研人员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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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学研究》1991,5(1):76-77
1990年度档案科学技术进步奖(部级)评审工作已经完毕,共评出获奖项目20项,已报国家档案局审定,现予公布。 获奖项目自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为争议期。凡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或名次排列有争议的,对获奖项目是否达到奖励条件和奖励等级等实质性内容有争议的,无论单位或个人可向我司索取《国家档案局科技进步奖争议登记表》,将争议问题填写清楚寄送我司备案处理。对有争议的项目,经调整、核实,异议者所提问题确实属实的,将按照《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争议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授理;仍未处理完毕的争议项目,暂不授奖。 希望广大档案工作者以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地对公布的获奖项目作出公正的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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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电视学刊》1999,(2)
1998年1月19日,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由学会秘书处起草的《中国广播电视学会1998年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提出,学会工作要“在广播电影电视部党组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广泛团结学会的全体会员,紧密配合广播电影电视部的工作部署,以开拓进取的精神有重点地全面推进学会的各项工作,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更好地为广播影视事业大局服务”。在这个总的要求下,还就学术研究、节目评奖、学刊编辑出版、通联工作以及学会自身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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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大洪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7,(4):42-44
广播电视科技是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推动和引领着广播电视的发展。“十五”(2000年~2005年)期间,是我国广播电视数字化的准备和启动阶段。而“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则是我国广播电视向数字化全面过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阶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