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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文礼 《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0(4):38-43
本文主要对五代枢密直学士的出身、转迁和职权等问题进行了考察。其出身基本都是文士,并且大都是皇帝在藩或枢密使担任节度使时的幕僚。其转迁主要在中央文官系统中进行,其中翰林学士和端明殿学士被视为正途和首要之选。其主要职权则经历了从“承领文书,参掌庶务”到“升殿侍立,以备顾问”,进而又到“宿于禁中”、“主谋议”的过程。它反映了枢密直学士职权的不断加重以及与皇帝关系的不断密切。这一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枢密使的权力,发展到宋代,枢密直学士往往签书枢密院事,成为枢密院的实际长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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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北宋、南宋宋代武官设置的特点是皇帝加强集权,削弱大将兵权,以文臣御武事。北宋(960~1126)皇帝直接掌握军队,在中央实行“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宋史·职官志》)的统御体制。枢密院为全国最高军事行政机关,协助皇帝掌军国机务。其长官为枢密使,有时称知枢密院事,简称知院,副职称枢密副使,或同知枢 相似文献
3.
《历史教学(高校版)》2004,(10):66-67
“通判 ”的 地位 通 判 是 “通 判州 事”或 “知 事通 判”的省 称。 宋初 ,为了 加强 对 地方 官的 监察 和 控制 ,防 止知 州 职权 过重 ,专擅 作大 ,宋 太祖 创 设“通 判 一 职。通 判由 皇帝 直 接委 派, ”辅 佐郡 政 ,可视 为知 州 副职 ,但 有直 接 向皇 帝报 告的 权力 。知 州 向下 属 发布 的命 令必 须 要通 判 一起 署名 方能 生效 ,通 判之 名,也因 上下 公 文均 与 知州 联署 之故 。通判 的差 选,初 由 朝廷 选京 官 任职 ,后改 由 转运 使 、制置 使及 提举 司等 监 司奏 辟。 通判 之 掌除 监 州外 ,凡… 相似文献
4.
书院之名,始于唐代,原意为藏书而兼校书之所。清袁枚曰:“书院之名起唐玄宗时,丽正书院、集贤书院,皆建于朝省,为修书之地,非士子肄业之所也。”(《随园随笔》卷14)稽之史籍,斯说诚然。《新唐书·百官志》云:“开元五年,乾元殿写四部书。置乾元殿使,有刊正官四人,以一人判事;押院中使一人,掌出入宣奏,领中官,监守院门;知书官八人,分掌四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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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燕军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12,(2):38-43
建炎元年五月,为重整军权,南宋王朝设立了御营司和御营五军。作为最高军事指挥机构,御营司直辖御营五军的体制打破了自宋初以来"枢密院调兵,三衙掌兵"的传统;但作为强化对全国军队尤其是行在部队控制的措施,御营司未能完成其使命,它存在4年即遭废罢。 相似文献
6.
人们往往将北宋初期的都部署视为地方统兵官,将当时的统兵体制概括为“枢密院—三衙体制”。其实.北宋初期的都部署主要是中央统兵大员或前敌总指挥.宋初的统兵体制应概括为“枢密院—三衙—都部署体制”。 相似文献
7.
吴晓萍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1,(4):448-450
御史一职,职司监察。自秦汉以来,其职责几无不同。宋代尤为重视,以“台(御史台)谏为天子耳目,所以防壅蔽、杜奸邪。”所谓“御史者,天子之法官也。”御史台是宋朝的中央监察机关,长官是御史中丞,下设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御史台除“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外,还具有一定的司法权力,这就是御史推鞫(j(?))。即推勘、勘鞫,就是推究审问,也即对违法失职的机构或官吏进行司法审判。 相似文献
8.
张金龙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1-10
隋朝禁卫军十二府之列的左、右领左右府,各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领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各十二人,备身六十人,其基本职能是"掌侍卫左右,供御兵帐",在禁卫武官制度中处于关键地位。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制,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与十二卫及左、右监门府共同构成禁卫军十六府。左、右备身府各置备身郎将一人、直斋二人,领千牛左右、司射左右各十六人。隋朝领左右、备身府制度源于东魏北齐,东魏北齐领军府统领左右府,其长官为领左右将军,领千牛备身及左右备身、刀剑备身、备身三个系列的禁卫武官。其制最早可追溯到北魏孝明帝中叶元叉专政之初出现的领左右及千牛备身诸职。大业九年隋朝开始招募骁果,设折冲郎将、果毅郎将为长、贰官"掌领骁果",并置左、右雄武府,以雄武郎将、武勇郎将为长、贰官领骁果府兵,而在现实中统率骁果的将领并不都是折冲、果毅、雄武、武勇郎将。骁果的征募及相关军将的设置,是在隋末大规模战争中府兵大量减员且无法继续从民间征发的情况下,隋炀帝采取的征集兵员特别是保障禁卫兵力的措施,是禁卫武官制度一次局部性变革,是对府兵制和禁卫军十六府制度的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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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华 《中学英语之友(高三版)》2010,(4)
研读了《文献通考·兵考四》,对北宋的军队裁汰、骄兵、兵制这三个问题有几点思考。一、军队裁汰冗兵是北宋中期财政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裁汰军队的重要不言而喻。事实上,裁军在北宋初即有,而且一直持续到南宋。但是,宋初裁军并不能简单地称作裁汰,而是整顿。国朝初平伪国,合并所得兵别为军额,其愿归农者解其籍,或给以土田。这些政策无疑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宋太祖皇帝建隆元年,诏殿前、侍卫二司各阅所掌兵,拣 相似文献
10.
靳静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6(4):48-51
辽朝殿前都点检是穆宗时设置的,为殿前司的长官,是契丹族统治者接受汉制影响,为了加强皇权,借鉴汉制,对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宿卫旧制进行改革的结果。就其隶属机构和职能设置而言,与中原汉制的殿前都点检毫无二致。但在任选者出身的本族化、家世的显赫性,以及卸任后转迁官职的重要性等方面,又显示出契丹族所固有的游牧政权特色。因此它是契丹族统治者为适应封建化的需要,对原有行宫宿卫官职进行汉化改革的典型例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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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崇国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9,(2)
(原文)楚庄王欲伐越,杜子谏曰:“王之伐越何也?”曰:“政乱兵弱。”杜子曰:“臣愚患之智如目也能见百步之外而不能自见其睫王之兵自败于秦晋丧地数百里此兵之弱也庄(足乔)为盗于境内而吏不能禁此政之乱也王之弱乱非越这下也而欲伐越此智之如目也。”王乃止。故知之难,不在见人,在自见。故曰:“自见之谓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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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敏 《中学课程辅导(初一版)》2007,(1):14-14,61
一、古文助读农夫殴宦尝有农夫以驴负柴至城卖,遇宦者(太监)称“宫市”取之;才与绢数尺,又就索“门户”(指“门户”税),仍邀(强要)以驴送至内。农夫涕泣,以所得绢付之;不肯受,曰:“须汝驴送柴至内。”农夫曰:“我有父母妻子,待此然后食。今以柴与汝,不取直而归,汝尚不肯,我有死而已!”遂殴宦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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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难之役”并不是主张革新的文臣集团与守旧的亲王、武臣集团之间的斗争,所谓藩王、武臣集团也纯属子虚乌有。实际上,建文君臣并未实行过什么新政,而朱棣也并非一切都遵守祖制。“靖难之役”的实质是争夺皇位,削藩是其爆发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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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课文之言名简释(一)《杜少府之任蜀州》少府,唐代县尉别称少府,乃县令之助手,职责为除奸、捕盗(唐代县令之别称为明府)。(二)《秋登宣域谢眺楼》都督府唐代中、下州设都督府,为州之军政长官办公官署。(三)《卖炭翁》宦官唐代内侍省之官员,供皇帝、皇族使用(《文选》李善注:宦者养也,养阉人使其看守宫人,此是小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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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名春 《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18(3):9-13
楚简《老子》丙本的“Xian”为“Xian”之繁文,义为锋锐;“Xi”之本字为“袭”,义为遮盖、掩藏。“Xian袭”犹言兵锐袭藏。《老子》以“兵者”为“不祥之器”,即使“不得已而用之”,也得要以“Xian 袭为上”。也就是说要以掩藏兵锋为上,不能好胜,要尽量地、尽可能地将战争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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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伟里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2005,22(4):1-7
102.【杂帛】素帛。《周礼·春官·司常》:“通帛为旜,杂帛为物。”注:“杂帛者,以素帛饰其侧。”亦为各种细绢的统称。《史记》一一二《公孙弘传》太皇太后诏大司徒大司空:“赐告治病,牛酒杂帛。”按:《辞源》此条所引《周礼·春官·司常》全文如下:“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属,以待国事。日月为常,交龙为旂,通帛为旜,杂帛为物,熊虎为旗,鸟隼为(?),龟蛇为旐,全羽为旞,析羽为旌。”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