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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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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是实现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方面,其关键是要创新实践教学模式。传统的校内实践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都存在流于形式、成效差的问题。校内实践教学应将案例课程、研讨课程穿插在理论教学中,模拟法庭和实务技能训练应侧重学生的思维能力的训练;校外实践教学可以尝试"分层级""分站式""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等方式。无论是校内实践教学还是校外实践教学,都需要设置一定的保障措施才能真正运行。  相似文献   

2.
卓越法律人才应该是具备卓越法律专业知识或专业技能,且具有基本的法律职业伦理的人才.在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下,以及法律职业伦理评价操作性不强的现实困境下,高校法学教育界过于偏重法科学生专业知识的“卓越性”,而忽视了法科学生法律职业伦理素质的“基础性”,如此可能导致法科学生“有才无德”的严重后果.为此,应在高校法学专业中开设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提升法科学生传统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学生树立法律职业伦理意识.  相似文献   

3.
法学实践教学在我国虽处起步阶段,但却是法学专业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对法律职业发展潜力、法律实践运用能力的强调,更加凸显实践教学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应围绕科技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这一核心,从"实践教学环节顶层设计、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师资培养、实践教学环节操作落实"等层面进行,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操作,建立完整有效的实践教学体系,培养理工领域的卓越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4.
赵山星 《大学教育》2015,(8):179-180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目标实现需要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模式创新。较可行的模式创新方法有更新传统法学实践教学理念;鼓励高校法学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法律实务;集中力量出版高水平的通用法学案例教材和参考书;充分拓展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充分借鉴使用文明各国法学院的实践教学经验和方法等。  相似文献   

5.
李涛 《教育与职业》2015,(2):121-122
诊所法律教育在法律教育培养标准、培养目标、教育理念和教学评价体系方面为我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了一定的启示。文章指出了诊所法律教育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融合困境在于诊所法律教育本身以及我国现有的法学教育的局限性,并据此提出要从资金渠道、师资力量和建立合作等方面来寻求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6.
西部地方高校在法学实践教学过程中,应以"能力与素质"二位一体作为其教学目标,并以此来合理设置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与选择法学实践教学方式,以及有效构架法学实践教学效果评价机制。同时还应培养一批强大的"双师型"队伍,建设有效的实践教学基地来确保法学实践教学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7.
卓越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必须具备一系列"卓越要素"。这些要素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于:卓越的培养方案、卓越的课程体系、卓越的教师队伍、卓越的教材系列、卓越的教学方法、卓越的实习基地和卓越的图书馆。建立科学的评估系统是检验和保障卓越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和培养的必不可少的措施。  相似文献   

8.
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中起着基础性作用,有利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为了更好地实现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必须对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进行改革与创新。  相似文献   

9.
完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发展迅速,却仍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要解决好当前法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方式。促进法律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强法律人才实践能力培养,提高法律人才职业道德素质,完善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从而推动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  相似文献   

10.
法理学教学内容的优化要以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为目标,通过构建全景式学科知识地图,以1+1+N模式实现教学内容的承载,围绕理论、实践、学生三个基点,区分教学的重点内容和学生自主学习的内容,加强教学内容的联系与整合。  相似文献   

11.
要培养卓越法律人才,首先要从法学教学改革抓起.只有综合考虑经济全球化对跨国法律人才的需求、我国的社会转型、法律制度变革等多种因素,从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材选择、教学方法、考核模式等方面对法学教学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才能适应国际、国内对卓越法律人才的需求.  相似文献   

12.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坚持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重点突出法律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吉林财经大学在确立"财税贸易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特色的基础上,重点构建在教学、科研、学生活动环节实践育人的培养模式,切实增强育人工作的实效,实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  相似文献   

13.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是培养高素质和高质量的法律和法学人才,卓越法律人才的标准应当是稳定的基本标准和变化中的特殊标准的统一;同时作为新事物,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现有的制度存在着一定的冲突,主要表现在与指导理念、具体制度和教育模式上冲突;针对这些冲突,我们需要进行理念、具体制度和教育模式上的创新,从而保障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教育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目的在于培养适应我国法治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理工类院校法学专业应以此为发展契机,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在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相似文献   

15.
涉外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中国法律人才实践能力不强的原因,根本在于中国法学在进行法律知识生成的过程中基本上无力提供对指导中国实践有直接意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教学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已成为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的短板和瓶颈。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必须强化案例研讨课程建设、强化实务技能课程建设、强化法律诊所课程建设、强化法学专业实习与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相似文献   

16.
教育部提出并启动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强调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为精英教育和职业教育。财经类院校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炼财经法律复合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等方面突出财经法律特色。  相似文献   

17.
随着教育部2011年"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在全国范围内的大力推行,培养高素质、高层次、高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已成为各地区法律人才培养的首要目标。贵州省法学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少数民族相对较多,有必要建立一套既具有实际应用意义又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为宗旨,推动贵州省法制建设稳步前进。  相似文献   

18.
2011年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文简称《决定》)均提出了"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要求对我国现有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进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以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律人才的数量需求及质量需求。以上述文件为指导,本文以我国当前地方院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为出发点,分析利弊,在此基础上结合其他国家一些有益经验和笔者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的实践经验,着重以教学方法的改进为视角,讨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效率的可行方法。  相似文献   

19.
教授治学与教授治校在中国作为备受争议的一对学术概念,既存在差异又相互联系.治学与治校的合法性来源不同,治学表示学术事务的治理权,是一种知识权力;而治校则指向学术组织的治理权,是一种组织权力,二者产生关联起源于学术活动的组织化.治学与治校并不存在严格的二分,学校事务以学术事务为核心,学术治理离不开学校治理的支持,教授治学与治校本身是一个连续体,而不是对立面.无论是教授治学还是治校,其核心都是对中国大学内部治理模式的探索,旨在重建以学术权力为核心的制度框架和组织结构.  相似文献   

20.
国家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使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成为每个法学院校系的任务。河北工业大学法学专业是全国法学教育中的新兵,一直致力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坚持采取有教无类;构建理论、实践和创新三者有机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体系;开展实践教学一体化建设;实施本导师制等办学思路,通过四个方面十个具体切入点,构建多个保障组织机构,对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养进行全方位的培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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