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由于赃物不同于一般标的物,在制度的设计上必须严格其适用条件,除应符合善意取得的6个一般构成要件外,还应符合四个方面的特殊要件,主要包括: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客体--赃物的认定;有偿是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条件;受让人须从合法的交易场所取得赃物才能适用善意取得,主要包括:拍卖场所、公共市场和贩卖同类物品的商人处;受让人取得赃物时主观上须是善意以及善意如何认定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我国物权法未明确规定盗赃物的善意取得制度,其他不同法律部门对此规定不一,造成法律适用上的困难。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存在合理性。在我国今后的立法完善中应明确规定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以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将善意取得作为取得所有权的特殊方式,但对赃物转让的受让人能否适用没有直接规定。对赃物转让原则上应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应明确在例外情况下可能适用善意取得的规则。  相似文献   

4.
善意取得制度为物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起到保障善意第三人的交易利益的作用.我国现行的物权法将盗赃物排除在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范围之外,主张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毫无理论依据,法应作出相应的调整.本文从善意取得制度的法理内涵为研究的起点,根据对盗赃物性质的分析,为确保物权公示公信原则与法应保障交易安全原则的实现,构建盗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制度.  相似文献   

5.
关于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我国现行民法虽未作出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已承认了赃物可有条件地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出现过犹豫和反复,并存在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却填补了我国赃物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空白。  相似文献   

6.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占有动产或登记在其名下的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若第三人在交易时出于善意即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追索的法律制度。文章从善意取得的要件,善意取得制度中略存争议的几个问题及善意取得在制度与法律上与其他善意保护制度的区别几方面加以论述。关于赃物是否善意取得,文章赞同有条件地对赃物实行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7.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许多国家民法规定赃物是可以通过善意取得而合法占有的,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不够完善。对善意取得制度的含义、赃物善意取得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加强对赃物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的观点,并就具体保护措施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8.
林婷 《考试周刊》2014,(80):43-44
我国在立法上没有对赃物是否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做出明确规定,只是在零散的司法解释中可以看到,这些司法解释本身似有冲突。本文结合原告吕金矿与被告杨跃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就案件争议焦点之一善意取得可否修复赃物买卖瑕疵问题进行分析,并尝试提出意见与看法。  相似文献   

9.
遗失物适用限制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理论具有一定的不足。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市场交易迅速、高效、安全及利益平衡,遗失物应该适用善意取得。外国有关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比较成熟、完善,我国应该借鉴外国的成功的经验构建遗失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0.
善意取得制度作为民法学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制度,是物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取得原因。随着我国物权法的出台,在我国形成了"四要件"的通说。本文首先介绍善意取得制度的内涵及其立法目的,解读《物权法》得出其四方面构成要件,介绍我国有关善意取得的其他规定。继而本文在对一些特殊动产的善意取得适用方面,本文认为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其适用善意取得应参照不动产,赃物、遗失物应则与一般动产一样适用善意取得,而禁止流通的动产以及具有特殊性质的动产则不应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1.
杨巍 《华章》2012,(28)
近年来,许多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由原来的以犯罪人为中心,逐步转化为强调被害人与被告人权利的平衡,并不断加强了对被害人的权益的保护.然而在司法机关打击犯罪,惩罚犯罪分子,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却造成了另一个群体—赃物善意受让人合法权益的损害,这种情况在财产犯罪中显得尤为突出.本文从赃物善意受让人的现实困境出发,提出司法机关应依法彻底追缴犯罪嫌疑人的非法财产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的损失,但与此同时也应通过相关立法确立赃物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从而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2.
善意取得制度是我国法学界一个重点的研究命题,近些年来一直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2015年我国《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颁布,多项条文对善意取得制度进行了规定,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得以进一步的细化。然而我国善意取得制度在遗失物、盗赃物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认定标准上存在的不足,依然需要我们予以讨论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本文通过对善意取得制度存在之实践依据的深入探讨,认为当交付为占有改定时,善意取得之是否适用,将会使利益衡量与价值判断处于两难境地;后本文又对物权变动模式与善意取得之内在关系及善意取得之交易类型作了进一步研究,认为在占有改定情形下善意取得之适用问题,采“类型”说不失为合理之处理方法,并以该说为基础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新颁布的《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突破了我国传统法律理论对善意取得仅适用于动产的限制。从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法理基础、现实意义以及法律适用等多个角度阐述了对该制度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突破了我国传统民法理论对善意取得仅适用于动产的限制。本文对不动产善意取得的立法依据、适用条件、法律效力并对该制度的不足与完善等问题做了具体的阐述。  相似文献   

16.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法上的一个重要制度,我国《物权法》将不动产善意取得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中,对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其立法语言过于简洁,对各个构成要件的内涵没有规定,造成了法律适用的困难。完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应尽快制定不动产管理法,建立统一登记机构体系,采取实质审察方法确立不动产登记,进一步细化不动产善意取得中“登记完成”,增加权利救济途径,建立登记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17.
赃物性质绝对丧失之观点有其学理上的障碍及实践中的困惑。赃物绝对排斥善意取得之观点在实践中则面临着价值冲突的困境。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必须统筹安排,协调平衡。  相似文献   

18.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物权法》第一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创新性地将传统的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不动产领域。《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构成要件较少,有些要件规定不太合理。《物权法》应规定赃物的善意取得,明确遗失物的善意取得规定,不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作为构成要件,应对无权处分及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作出规定,应将其他物权善意取得的规定具体化,还可以规定债权的善意取得。  相似文献   

19.
与动产善意取得在法律上的适用相比,不动产善意取得在法律适用中的难点在于:对"无权处分"的理解,对"善意"的认定,对善意"准据时间"的断定,对"价格合理"的判断及对"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之例外情况的处理等方面.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尚有不严密之处,司法解释或<物权法>修订时应完善之.  相似文献   

20.
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旨在保护善意受让人,以增强票据在流通和使用上的安全性,其构成要件有四:须从无权利人取得票据;须依票据法的转让方法取得票据;须基于善意而取得;须付出相应的对价。适用善意取得时要注意四点:一是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表现为受让人原始取得票据权利,而不继受票据证与人的权利瑕疵;二是受让人能够依背书连续证明自已为合法持票人;三是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应以有效成立的票据为前提;四是要注意票据善意取得与票据抗辩的限制的区别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