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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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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对合伙企业的设立、合伙变动的核算的讨论,说明了合伙企业在业主权益核算上的独到之处。  相似文献   

2.
我国合伙立法混乱,没有对合伙进行合理分类是其主要原因.采纳大陆法系的通行做法,将合伙分为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以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并在法律地位上分别对待,是建立合理合伙法律体系的基础.  相似文献   

3.
我国《舍伙企业法》虽基于以权利制约权利理念向普通合伙企业非合伙事务执行人的合伙人赋权,但相关规定存在逻辑上的矛盾,既没有理顺监督权与提出异议权间的属种关系,又将提出异议权与撤销委托权局限于同一条文中。因此,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6条一第29条的规定应当作出相应的逻辑调整。  相似文献   

4.
合伙在现代经济活动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明确其法律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本认为,企业型合伙具备民事主体资格,非企业型合伙则需具备一定条件才能成为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5.
美国法上的有限合伙制度及几点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有限合伙的概念入手,分析有限合伙相对于普通合伙的6项特征;明确美国法上有限合伙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指出各类合伙人、特别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情形,对各类合伙人退伙及其法律后果加以说明。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我国企业组织法律制度中应该引入有限合伙法中予以规定的建议。本文对于完善我国企业组织形式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6.
有限合伙是相对于普通合伙而言的一种合伙形态。它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其中至少一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至少一人作为有限合伙人而组成的合伙。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制度于中世纪发祥于欧洲大陆,至今在许多国家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在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终于随着新合伙企业法的出台而得到建立。本文将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参考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对我国有限合伙制度构建中存在的问题,比如立法模式,法律地位等,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本质分析(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本质。有限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从本质上讲,有限合伙企业仍然是合伙企业,具有合伙企业的特征,突出表现为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  相似文献   

8.
随着新《合伙企业法》的生效,有限合伙将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又一主体。本文通过分析其利弊,提出引导有限合伙健康发展的对策,无论是对引导投资还是对有限合伙的规制而言,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破产程序的正常运作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本文从破产申请的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破产的和解与整顿、破产宣告等四方面来阐述公司破产程序.  相似文献   

10.
《合伙企业法》的颁布,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的大事件,它对加强合伙企业在市场经济主体体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但是,由于当时立法环境的局限和立法者认识上的偏差,这部法规无论从法理还是从实践来看,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本文从“合伙人的范围”、“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形态”三个方面对这部法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试图为立法者将来修改《合伙企业法》进行必要的理论准备。  相似文献   

11.
由于有限合伙制度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在权责利益上各有特殊的规定,因而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非常适合以风险投资为投资和管理模式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有限合伙起源于康曼达契约,这种企业组织形态具有独特的价值,它可以完善企业的责任形式;有利于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其形式上是风险投资企业的一种组织方式,但实质上是企业治理制度的创新,是完善风险投资企业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我国立法虽然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但在具体立法模式、合伙人的数量、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的余地。  相似文献   

13.
对于合伙是否具有民事主体地位这一问题,民法学界一直有争议。从国内民事立法对合伙的态度入手,认为团体性合伙是民事主体而非团体性合伙不是民事主体。然后结合民事主体的构成要件及团体性合伙自身的特点加以论证,并阐述赋予团体性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价值。  相似文献   

14.
确认合伙企业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团体性,有相对独立的意志,有相对独立的财产并能够承担相对独立的责任,具有独立民事主体的必备要件。因此,法律应确认合伙企业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5.
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既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非常敏感的现实问题,而我国新近颁发的《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作者认为,我国合伙企业应在法律上居于"准法人"的地位。  相似文献   

16.
隐名合伙的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隐名合伙制度的缺失限制了合伙的进一步发展,然而更重要的是现实社会中并没有因为该制度的缺失而不存在隐名合伙。这就要求尽快建立隐名合伙制度。社会经济条件和隐名合伙自身的制度价值为该制度的构建建立了基础。  相似文献   

17.
结合我国<民法通则>和有关司法解释,就法人合伙的民事责任做了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8.
现行的合伙企业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确立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规范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经营,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社会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在法律中有所体现;同时,国外合伙立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修订的新《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相似文献   

19.
合伙制度并没有因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而消亡 ,仍然是行之有效的一种经营方式。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 ,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对此给予不同程度的确认。我国现行合伙制度应在以下三个方面给予明确规定 :应确立合伙企业作为法律主体的地位 ;应允许法人和个人组成合伙 ;应规定合伙企业破产时 ,债务偿还顺序。  相似文献   

20.
有限合伙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组织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已突现其功效.然而,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却没有一个合理的法律地位.我们需要科学界定有限合伙的定义,分析和思考其立法现状,了解其重要的价值所在,为有限合伙制度的发展提供一个合理的空间和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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