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证人的作证义务是指,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有拒绝作证权利的人之外,有义务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并接受询问。证人是否履行作证义务,对能否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何佩弦 《天中学刊》2000,15(3):40-40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如实作证,不仅是调查人员及时弄清违法犯罪事实、人民法院公正审判的需要,也是单位和个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需要。证人作证几乎每起案件事实的认定都不可缺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会出现证人拒绝作证的情况。一、证人拒绝作证的原因(一)证人缺乏正义感和社会责任心。(二)本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而拒绝作证。如甲之父知道甲盗窃他人财物,为使甲免受法律追究而会拒绝作证。(三)证人害怕受牵连而拒绝作证。有些证人不懂法,认为作证会…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接受讯问,质证等。而实际上证人出庭作证的人很少。本文将从该现象的现状入手,进而研究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有何后果?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最终达到审判公正。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第1款,存在亲情义务与法律义务的激烈冲突,基于人性、人权、我国社会现实及古今中外立法经验,应该免除近亲属的作证义务。但是,基于公务员的特殊责任和我国司法实践教训,公务员对近亲属的作证义务不能豁免。笔者提出该款修正案: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近亲属例外,但公务员不能豁免。  相似文献   

5.
证人拒绝作证权,是指了解案情并有作证能力的人,因符合法定情形而依法卸除作证义务,不予作证的权利。我国目前对拒绝作证权主体的设定的范围应包括亲属型、公务型和职务型;对拒绝作证权主体行使其权利必须作一定的限制。  相似文献   

6.
证人拒证作为一个消极的社会现象,对一国的司法实践乃至法治运作均构成了现实威胁。证人何以拒证?我国证人拒证现象何以如此严重?从法哲学的角度,分析指出:证人拒证既关于作证义务之正当性、经济性,也与一国的法治信用状况和作证义务之立法情况密切相联。  相似文献   

7.
在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对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评价拒绝作证的心理动机以及我国防范证人拒绝作证的立法缺限,使得证人拒绝作证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在借鉴国外有关证人作证立法的基础上,完善我国相应的法律,从法律制度上防范证人拒绝作证。  相似文献   

8.
证人证言是司法实践中最常用的证据之一,它对于案件的查明往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证人出庭作证是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刑事证据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早已确立了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但是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证人不愿作证、不敢作证或不愿、不敢出庭作证的现象十分突出,从而使这种最常用的证据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当务之急,我们应尽快地完善有关法律,建立证人权利保障制度,从而尽可能地让证人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9.
证人拒证的成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拒证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证人拒不出庭作证。因此,研究证人拒绝作证或拒绝出庭作证的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的措施与对策,使案件能够得以公正的审理和判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万红 《许昌学院学报》2006,25(1):137-139
证人作为重要的刑事诉讼参与人,其作证行为首先体现为义务,同时证人也应该享有相应的权利。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看,证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庭审阶段都存在着不愿作证或拒证现象,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规范证人作证制度:规定证人拒绝作证权,确保证人的特定利益;规定司法机关告知证人有获得帮助和保护的权利;规定证人享有经济补偿权;规定证人的人身保护权;完善相关法律,依法追究无正当理由拒绝作证的证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证人证言是刑事证据中最为广泛、最为直接、最为普通的证据之一,是案件真实再现的主要依据,证人的这种作证义务是不是绝对的,作为证人,可否在一定条件下享有拒证权,拟从拒证权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及拒证权制度的具体构建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对我国证人拒证制度的建立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证人不愿作证或不敢作证一直是困扰法律界的一个问题,学者纷纷从社会、法律、文化、心理等方面分析其成因.文章通过分析语料发现,在侦查人员询问证人的过程中,存在用词过于正式或术语化、片面强调作证义务、问话控制力过强等语言问题,揭示了语言的使用不当可能对证人产生威胁、诱导等不利影响,从而影响证人自觉主动履行作证义务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3.
证人作证是刑事审判的重要内容之一,最能体现司法公正,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增加庭审的透明度。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率低,主要是因为我国对于证人作证的立法不足、证人保护制度不完善及证人普遍担忧遭到打击报复,现有的证人保护措施无法充分调动证人作证的积极性。结合国内外证人保护的制度建设,就完善我国的证人保护制度提出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4.
亲属作证,这是在案件调查审理中常遇到的事。那么,对此应如何掌握呢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低于其他证人证言。”第二十八条规定,此类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由此可知,亲属可以作证,但却有一定的限制。即,亲属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成为定案依据,且证明力较低,只有在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且对方无相应证据予以反驳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亲属能否作证人  相似文献   

15.
构建我国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了证人的作证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证人不作证、不出庭的现象严重。观古今中外立法例,从历史发展和基本人性角度出发,赋予特定公民以证人作证特免权,有利于改变证人拒绝作证的现状,维护特定的社会关系。因此,构建我国的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应制定好适用的原则与范围,并完善相应配套机制,以有效解决实践问题,实现利益均衡。  相似文献   

16.
污点证人刑事豁免是指具有犯罪污点的人为国家利益作证可以免受刑事追诉或被给予刑事上的从轻或减轻、免除处罚待遇的一种刑事司法措施。该制度对于节约司法资源的效果是明显的,可以使国家追诉机关能够用有限的司法资源迅速、有效地追究犯罪。建立起符合我国需要的证人刑事豁免制度,是鼓励犯罪者与追诉机关合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17.
证人拒绝作证权是世界许多国家刑事诉讼立法中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古代的封建法制中也有所体现。而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立法规定证人负有作证的强制义务,仅部分亲属有不被强制出庭作证的权利,至今尚未确立系统的证人拒绝作证权制度。证人拒绝作证权的存在,是刑事诉讼法律价值多元化和社会利益权衡的结果,有其深刻的必然性。因此我国刑事诉讼应当在借鉴古今中外法律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享有证人拒绝作证权的主体范围,以及拒绝作证权的行使和限制等方面作出完善。  相似文献   

18.
在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庭审判中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关键环节。但是,在我国的现实条件下。证人不出庭现象大量存在,有其必然性。以立法来强化对拒不出庭的证人制裁。不能根本解决证人不出庭的问题。因此,设定必要的法律条件,允许证人不出庭作证和使用其庭外证言十分重要。合理界定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适用范围和条件,严格规范证人在法院之外提供证言的程序,应当成为完善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9.
证人出庭作证,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民和单位应尽的义务,但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却很少,妨碍司法公正,妨碍审判制度改革的深入。证人证言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重要证据,是司法实践中运用比较广泛的一种证据。它对于司法机关查明案情,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这一规定,有几层含义:第一,法律明确规定出庭作证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法律义务。第二,…  相似文献   

20.
污点证人制度起源于英国,现在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健全的污点证人制度。污点证人制度在西方也成为"证人豁免制度",污点证人经常出现在集团犯罪、贿赂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以上类型案件隐蔽性强,搜集证据十分困难,污点证人的存在为此类案件的侦破提供突破口。我国没有建立污点证人制度,但是在实践中已经存在污点证人作证的情况,为了节约我国的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我国有必要建立污点证人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