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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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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轮台县(841600)是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的一个较偏远的小县。根据自治区邮管局的通知,从1992年2月14日起收取区定0.2元附加费,盖“邮政附加费贰角”戳记。自当年5月1日起,又加收0.3元县定(1994年3月起变成州定)邮政附加费,不盖戳,另给淡青色铅印“邮政附加费0.30”凭证,加盖邮政日戳。另外同时还征收电信附加费,使用“电信附加费0.50”浅绿色铅印凭证。  相似文献   

2.
根据辽邮发(1988)307号《关于收取部分邮电业务附加费和处理费的通知》,全省征收邮政附加费的起始日期是1988年7月1日,但营口县例外。营口县始建于民国初年,1938年撤销,划入海城、  相似文献   

3.
根据新疆物价局(1993)4号文件的批准,新疆邮电管理局通知从1993年2月1日起,全疆邮局对给据邮件收取邮政附加费,每件0.20元。 由于突然通知,邮局准备不足,各地起收日期不一。通知要求在收据上加盖“附加费0.20元”戳记,在邮件上不作任何表示。但有的邮局在函件上加盖戳记,有的加贴签条。个别县局还曾自行收费。因无统一规定,附加费戳记或签条形式多样,大多为“附加费0.20  相似文献   

4.
浙江省于1990年7月30日国内邮资调整时停收第一阶段邮政附加费,省邮电管理局于1992年8月31日发出《关于调整部分省内邮电附加费的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重新收取邮政附加费,给据邮件每件0.20元,特快专递每件0.50元。  相似文献   

5.
塔城行署六县一市是新疆最早实行附加费的地区之一。地区邮局1988年8月30日发文从1988年9月1日起收取附加费,挂号快件每件收0.1元,包裹每件收0.2元。1989年2月14日地区邮局发文通知停止  相似文献   

6.
一、发行背景 1992年7月,邮电部下发《关于邮电附加费问题的通知》,指出征收邮电附加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于是各省重新收取附加费。陕西安康地区邮电局报经地委、行署同意,会同地区物价局于1992年12月15日下发安邮联字(1992)  相似文献   

7.
张君业 《上海集邮》2006,(12):40-40
1993年2月24日,河北省生产建设办公事、物价局、建设委员会、邮电管理局联合下(1993)18号《关于发展邮电通信收取邮电建设费的通知》,规定从1993年3月1日起全省征收邮电建设费,给据邮件每件2角,包件5kg以下每件5角,5kg以上每件1元。后又下规定,自同年10月18日起,县城以下民包、商包附加费减半。  相似文献   

8.
上海邮政自1993年3月15日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汇款,每件收取附加费0.30元,在收据上加盖"加收邮政附加费叁角"戳记(参见930340)。邮政总局在1993年8月12日下发邮政[1993]195号文,要求各地"经批准收取的附加费",从今年十月一日起,一律不准在邮件封面上加盖或粘贴附加费标志,届时各局发现带有附加费标志的邮件,一律按不合格邮件处理,并纳入质量考核。  相似文献   

9.
1992年11月14日,江西省物价局和邮电管理局联合发出(1992)赣价费字第181号、赣邮(1992)局字第534号《关于恢复收取邮政附加费的通知》,决定自1992年11月15日起恢复征收邮政附加费,给据邮件每件0.15元(机要邮件免征);商品包裹每件0.30元;印刷品每千克0.10元  相似文献   

10.
广东省物价局和邮电局于1986年12月31日联合发文。决定从1987年1月1日起在全省征收邮件附加费。兴宁县(1994年改市)邮电局在省物价局和邮电局联合发文的当天即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县从1987年1月1日起收取邮件附加  相似文献   

11.
1.辽宁喀左贴12枚1角附加费凭证包裹单1988年7月1日,辽宁省开始征收邮政附加费,国内商包每件收取附加费1.20元。1989年9月,辽宁喀左邮锦州包裹单,包裹重量200克,包裹资费0.36元。包单背贴壹角附加费凭证(9-20连号)12枚,总计附加费1.20元,符合商包收取附加费标准。1角附加费凭证为国内、国际挂号函件、包裹,国内邮政快件、汇款和机要函件标准。一般商包单上常见以二枚5角和一枚2角拼贴。收取邮政附加费1.20元,贴12枚附加费凭证的不多见。(图1)  相似文献   

12.
安徽省于1988年6月1日开始征收邮电通信建设附加费直至1990年7月31日停止征收。该省邮电管理局规定,对附加费的收取,给据邮件采用加盖附加费戳记,印刷品则贴用省印附加费收据。但在实际执行中,有部分市、县不仅自印印刷品附加费收据,而且还印有给据邮件附加费收据。  相似文献   

13.
1988年4月11日,江苏省财政局和邮电管理局联合发文规定:“在全省范围内适当征收邮电通信建设附加费。”常熟市邮电局即通知各支局(所)全面实施。除省印签条外,常熟自印的“给据邮件,印刷品附加费收据”共有4种规格,尺寸如表:  相似文献   

14.
《上海集邮》2015,(2):46-47
1988.9-1 999.2地方邮政附加费是各地邮政部门为加快通信建设,经当地政府和物价部门批准,在按规定收取邮政资费后,陆续另行加收的邮局费用,新疆分三个时段;一,1988年9月1日-1 990年7月30日、塔城、喀什征收地区附加费;二、1992年5月1日-1993年1月31日,喀什地区各县和昌吉洲米泉县征收县内附加费;三、1993年2月1日-1 999年2月28日自治区对给据邮件及印刷品收取邮政附  相似文献   

15.
在邮电业务中收取附加费,青岛地区自1951年就开始了。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对青岛实行军事管制。在青岛解放的当天,军管会宣布成立了包括"邮电部"在内的十多个部委,对全市进行行政管理。同年8月25日青岛一等邮局与储金汇业青岛分会合并,成立了青岛市邮政局。1951年8月1日,青岛市邮政局又与青岛电信局合并,成立了青岛市  相似文献   

16.
1992年12月28日,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邮电管理局联合发出鄂价费字(1992)265号《关于开征邮政建设开发费的通知》,决定自1993年1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文件强调“根据国务院关于邮电附加费可以保留的指示精神,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的政策依据,征收邮政附加费,给据邮件每件0.30元;500克以上印刷品每500克0.30元。  相似文献   

17.
黑龙江省经省政府批准,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邮电管理局联合下发了(1988)邮字270号文件,规定从1988年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征收邮政附加费。一、征收范围和标准1.给据邮件:国内、国际(包括港、澳、台)挂号函件每件收取0.10元;国内民包、纸包每件收取0.10元;国内商包、国际(包括港、澳)包裹每件收取0.30元。  相似文献   

18.
当前,一些集邮者对邮政附加费集邮的一些基本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尤其是对一些常用专业术语认识模糊、概念不清。因此对其专业术语进行正确的定义,对邮政附加费集邮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和体会,试就邮政附加费集邮部分专业术语作诠释,与同好共商。征收邮政附加费征收邮政附加费又称收取邮政附加费。它是用户在邮局交寄给据邮件(如:挂号、快件、汇款、包裹、特快专递等)过程中,按照邮电部统一规定的资费标  相似文献   

19.
1993年8月13日,邮电部邮政总局印发邮政[1993]195号文,规定自同年10月1日起,收取附加费“一律不准在邮件封面上加盖或粘贴附加费标志”,特别强调“凡继续在邮件封面上加盖或粘贴附加费标志的,一律按不合格邮件处理并纳入质量考核”。  相似文献   

20.
湖北省第一期邮政附加费从1988年开始至1990年结束,按规定加收的附加费只限于“挂号邮件和500克以上的印刷品,每件收取附加费0.10元。”目前尚未查到湖北省级文件,根据武汉市计委、武汉市交委、武汉市物价局武价非字(1988)185号、黄石市邮电局黄邮邮字(89)第23号、仙桃市邮电局仙邮局字(90)第51号通知,征收邮政附加费的范围仅限于挂号邮件、印刷品及包裹。然而,湖北丹江口市却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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