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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邓玉文 《考试周刊》2010,(21):210-210
家教成为有偿服务行为.引起了广泛的社会的关注,特别是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本文旨在分析“有偿家教”产生的原因,倡导理性对待“有偿家教”问题,建议从立法层面规范“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2.
从表面上看,有偿家教满足了一些学生补缺补差需求,也让囊中羞涩的教师增加一点“外快”,你情我愿,合情合理。但透过现象看其背后存在的问题,就不能等闲视之了。  相似文献   

3.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不满者甚多,赞同者不乏其人。教育部曾明确表示:坚决反对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甚至各校也频频出台禁止有偿家教的狠话狠招,但最后效果都不甚理想。禁止有偿家教,笔者认为应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教师的各项待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文规定:依法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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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家教的立法规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特定行业从业人员的兼职进行一定限制,符合宪法保障人权的精神规定,也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社会角色定位,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的素质。教师按其工作单位的性质,可分为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立法应禁止公办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  相似文献   

6.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一直颇具争议,社会影响功过参半。正面效应在于,在职教师利用课外时间补习,可以强化成绩优异学生的知识,也可以帮助成绩欠佳的学生补缺补漏,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课堂教育无法因材施教的缺憾。我国优秀的教育资源比较匮乏,尤其是中小学教  相似文献   

7.
2008年9月1日,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工会全国委员会印发了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中小学教师遵照执行。《规范》明确指出:中小学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8.
中新网10月26目电在今天下午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续梅回应了近期备受关注的“有偿家教”问题,她表示,对于这种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我们是要坚决反对的,这是教育部一个非常鲜明的态度。  相似文献   

9.
许多地方出台了禁止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的政策。“有偿家教”究究竟“该禁”还是“该放”.莫衷一是。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有其合理性。但必须加强管理。中小学教师做“有偿家教”,与其职业特殊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主要表现在劳动的“全时空性”和“因时空性”,劳动主体与工具的同一性和劳动作用对象的极大差异性。“有偿家教”是教师在业余时间从事的劳动,我们不能把“业余”和“有偿”对立起来。特别是教师并非“圣人”,公众以观光客心态要求教师是不正常的,也是对教师的不公。  相似文献   

10.
教师有偿家教,是指中小学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以各种方式给学生补课、辅导,从而获得报酬和利益的行为。当前,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已经很是流行,家教的方式也多种多样,除了在家里收带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辅导之外,还有多种形式,如在外租房,进行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11.
当下,教师能否搞有偿家教的讨论再次被推向风头浪尖,呼声不一。教育部发言人之所以明言禁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搞有偿家教,其目的无非是为了避免和杜绝某些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留有一手”的师德缺失现象。  相似文献   

12.
在校教师能不能从事有偿家教,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某省拟立法“有条件放开有偿家教”,另一个省则推出了完全相左的正在征求意见的法规——明令禁止有偿家教,再次将有偿家教的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 有偿家教,是“堵”还是“放”?10月2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续梅在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牟取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教育部对此态度非常鲜明。这意味着教育主管部门正式为有偿家教亮出“红灯”。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问题逐渐得到学术界的关注。本文旨在通过梳理关于有偿家教的文献,对有偿家教的历史、现状、成因、利弊等方面研究作以综述和评析,从而为更深入的研究作铺垫。  相似文献   

14.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校外兼职兼课成了教育行业内外讨论的热门话题,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含家教)和校外兼课(含兼职)(有偿补课大多以教师个人名义组织,校外兼课依托或假托培训机构组织,本质上都属于有偿补课,下文原则上以  相似文献   

15.
正最近,青岛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率先在全国出台《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若干规定》。规定指出,全市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明确了对学校监而不管的处罚。(《中国教师报》)青岛市教育局率先出台"最严"规定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这是教育领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举措,对各地教育治理也具有启发意义。不过,彻底根治"有偿家教",除了用刚性的制度"堵"外,还要  相似文献   

16.
《陕西教育》2008,(6):80-80
对于中小学存在已久且屡禁不止的有偿家教问题,陕西省安康市教育局日前出台“十不准”规定,严厉禁止公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17.
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颁布实施,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浙江省宁波市、金华市等举行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签名仪式,东阳市教育工会、金华市教育工会、桐乡市第三届十佳师德标兵等向教师提出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的倡议,表示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抵制有偿家教”。  相似文献   

18.
在10月26日教育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就近期各省市针对教师有偿家教的相关立法以及引发的争论表示:教育部坚决反对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  相似文献   

19.
陈英凤 《湖北教育》2009,(12):51-52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西安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严禁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私自在校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兼课。近年来.有偿家教在很多人的反对下,成了“过街老鼠”,甚至被提到违法的高度!可这对教师公平吗?在我看来,禁止有偿家教治标不治本,不仅无助于有偿家教的治理,而且涉嫌侵害教师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从辞源上看,“有偿家教”是从“家教”这个词发展而来,且“家教”的古今词义迥异:古代的家教,是指家庭(父母)对孩子在家庭中所实施的教育,主要内容以品德教育为主;今天的“家教”则主要指教师在课外以“有偿”形式来对学生进行各科补习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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