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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愚公移山)“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一句中的“魁父”,现中学课本及一些古文选本均注为“小山名”,此注似欠准确.《太平御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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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公移山》“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一句中的“魁父”,现中学课本及一些古文选本均注为“小山名”,此注似欠准确。《太平御览·地部》引《淮南子》“牛蹄之涔,无径尺之鲤;魁父之山,无丈林营宇”。其中的“魁父”二字是形容山很小,与上文“牛蹄”二字形容水很少是一样的。“牛蹄”不  相似文献   

3.
“愚公移山”出自《列子·汤问》,其中一句“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现中学课本及一些古文选本,均将魁父注为“小山名”.此注似欠深究.《太平御览·地部》中引《淮南子》“牛蹄之涔,无径尺之鲤;魁父之山,无丈林营宇.”其中的“魁父”二字是形容山很小,与上文“牛蹄”二字形容水很少是一样的.  相似文献   

4.
课文《愚公移山》中有“曾不能损魁父之丘”一句。课本注为“魁父,小山名。”“魁父”一词,自汉代高诱作注以至于今,多以河南陈留县境内的山名释之,如河南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寓言选》。笔者认为“魁父”一词不是实际山名,而是一种虚指,乃为“堆阜”二字的假借,其实就是大土堆。证之和下:《国语·周语下》:“夫周,高山、广川、大薮也,故能生是良材,而幽王荡以为魁陵、粪土、沟渎,其有悛乎?”韦昭注:“小阜曰魁”。又《文选》木华《海赋》:“濤(?)滐而为魁”。李善注引贾逵《国语注》曰:“小阜曰魁”(按:胡刻本“小”误  相似文献   

5.
《列子·汤问》:“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对“魁父之丘”的“之”,许多古汉语论著作了不同的解释:有的说是结构助词,表示一种特殊的修饰关系,相当于“的”,或不译出;有的说是指示代词,表示同一性的偏正关系,相当于“这样”、“这类”;有的又说是结构助词和指示代词的溶合体,既表示偏正关系,又表示同一性,相当于“这样的”、“那样的”。①我以为,对“魁父之丘”的“之”的这些解释和争论,都忽视了一个语言事实:这个“之”仅仅是一个用于专名的语间助词,它的主要作用不是表示某种或某几种关系,而是调整音节,舒缓语气。  相似文献   

6.
笔者在教学实践中,觉得人教版教材古诗文的一些注释不够准确完美,特举几例,纠正于方家。例1“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列子《愚公移山》,初语二册)注释为“连魁父这座小山都不能削平。曾,用来加强否定语气,常与‘不’连用,可译为‘连……都……’。”释义是准确的,但注中将“曾”注音为zēng,这就不当了,查《文言虚词汇解》“曾”字:“用在否定副词前,借以加强否定语气,可译为‘还’‘、竟’、‘竟然’等。”注音céng。所举例句,赫然就是“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①再查《古代汉语常用字字典》“,曾”字读céng音时义项有三…  相似文献   

7.
《愚公移山》选自《列子·汤问篇》。其“曾”字凡三现: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汝心之固,固不可彻,曾不若孀妻弱子。课本在第一个“曾”字下注曰:“曾,并。”音注为céng。其余二“曾”字未加注,大概是意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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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  少华 《语文新圃》2009,(7):34-35
《愚公移山》出自《列子·汤问》: 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惩山北之塞,出入之迂也,聚室而谋,曰:“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达于汉阴,可乎?”杂然相许。其妻献疑曰:“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形王屋何?且焉置土石?”杂曰:“投诸渤海之尾,隐土之北。”  相似文献   

9.
释“子”     
小篆“子”字,象人首与手足之形。“子”的本义是“孩子”,男女兼指。《仪礼·丧服礼》: “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郑玄注: “言子者,可以兼男女。”古文中,“子”指男还是指女,常常需结合语境才能确定。《触龙说赵太后》:“丈夫亦爱  相似文献   

10.
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愚公移山》) 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公输》)很多人认为这一类同一性偏正词组中的“之”字是代词,代定语所指的事物,相当于现代汉语的“这样”、“这种”、“这个”。 我认为,这种分析法是错误的。 古代汉语偏正词组的定语和中心词之间一般要用“之”字。例如 沛公之参乘樊哙也。(《鸿门宴》) 览物之情,得无异乎,(《岳阳楼记》)  相似文献   

11.
关于“之”的本义,古今有许多不同解释的。首先是东汉的许慎,他提出“之”的本义是“出”的意思.他在《说文解字》中说:“(小篆体之字),出也.象过(草木初生也……读若彻),枝茎渐益大,有所之也.“一”者,地也。”他认为“一”上的“”为草木从地下初生出来的形状,所以他把“之”的本义训为“出”义。戴震也把“之”的本义训解为“出”义;但与许慎对字形的理解不同.他在《礼记·考工记·梓人》的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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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臣”字其字形有两个源头:“臣”象人被束缚之形是造字之本义,“臣”由“缚”而“牵”,由“牵”而称被牵者为“臣”,很自然地引申出了“奴虏、卧仆”等义;而“臣”象竖目之形则是一种讹传。  相似文献   

13.
“以”在古代汉语里是较常见的字。它本来是一个动词,意思是“用”、“拿”、“认为”,但更常见的是用作介词。下面,我根据现行部编教材和有关复习材料,对介词“以”的用法作一些分析。 (一)“以”作介词主要用法有两种: 第一,表示动作行为以某物为工具或凭借,当“拿”、“用”、“把”、“凭”讲。例如: 1.请以剑舞。(《鸿门宴》) 2.具以沛公言报项王。(同上) 3.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愚公移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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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语学习》1999年第2期孙玮先生《到底念zēng还是念céng》一提出,《愚公移山》“曾不能损魁父之丘”的“曾”应该念zēng,而不应该念céng,因为《汉语大词典》和《汉语大字典》等书对于和“乃、竟”解的“曾”都注音为zēng。孙先生的说法是有一定根据的,但是如果我们查阅一下其他书籍,,就会发现作“乃、竟”解的“曾”也可以读为céng。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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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一、字体源流卜细些…塑1梦三万三…闷i卿巫}}吴}锐{孚4已{已…已.}己{己j二、本义 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弱3年12月第1版,下同,简称炙说文》)已部第311页(上)云:“号,已也。四月阳气已出,阴气已藏,万物见,成文章。故已为蛇,象形。” 许君对“已”字的字形与意义均说解错了。但他对“包”字的说解,却为我们提供了正确说解“已”的依据。 《说文》勺部第188页(上)云:“申(包),象人裹妊,已在中,象子未成形也。” 段军裁《注》说:“勺象裹其中,已字象未成形之子也。勺亦声。” 据此,陆宗达先生指出:“‘已’字的本义应从包下的说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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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食”     
(食)字由“(亼)”和“ (皀)”两部分构成。当我们结合“(食)”→“(即)”→“(饗)”→“(既)”这一系相连贯的古人用食动作,或者“”→“(飤)”→“”这一过程分析时,就会明确食字所从的“(亼)”象盖形,本义为盖子。食字所从的“皀”字甲骨文作:,其象:食器中堆满饭(小米饭)的形状(上部的数点表示饭散发的热气或香气)。食字由这两部分构成,但又不是如《说文》及《注》所认为的:食是会意字,意思由“亼”与“皀”两字所会。实际上(食)为象形字,象:食器中堆满饭并盖上盖子之形;它与(皀)字的意思相同都指:食器中堆满饭,二者仅有的不同在于(食)有盖子(皀)没有盖子。这是食字的本义,由这个意思可引出仅指食器中的饭食之食物,食物是供人吃的,由此又可指食用之食,如甲文(食麦)。在吃食的过程中食器中堆积如小山般的饭食会逐渐缺少,这就有了缺损义,由此又可指日月食,如(月有食)。吃食在一个时间段进行,由此又可指时间,如(大食)(小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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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一直希望能够到处走走。它在中国的东南海岸边的“闽浙丘陵”里,已经住了很久了。这里有层层叠叠的小山、纵横交错的小河、郁郁葱葱的小树,风景秀丽,和缓平静。但看了几千年的河谷细流、低矮缓坡,“丘”已经腻味了。  相似文献   

18.
“丫头”一词,始见于中唐时代文献,本义是少年的发髻,因其象“丫”形而名之。但旧来学者多忘其本,唯以“丫头”为女孩子的专称;一偏之说,几经沿袭,似乎已成定论。而辞书编纂者习焉不察,鲜有究诘抉微者,“丫头”之本义殆至于无闻。溯而辨之,当非无补。我们先来考察“丫头”一词在中唐时期的使用情况。元稹《春分投简阳明洞天  相似文献   

19.
“丫头”一词,最早见于中唐时代的文献,本文是指少年(男女)的发髻,因其象“丫”形而名之。然而,旧时学者多忘其本义,以为“丫头”为女孩子或婢女的专称。此种说法几经辗转相袭,似乎已成为定论。近世辞书编纂者亦鲜有究诘抉微者,遂使“丫头”的本来面貌不为人知,其本义殆至于无闻。溯而辩之,就正于大方之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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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词“金”先秦便广泛使用,其颜色义源于黄金。而关于“黄金”是否为其本义,争议很多:(1)《税文解字·金部》:“金,五色金也。黄为之长,久蕴不生衣,百炼不轻,从革不违。”认为其本义为金属总称;(2)王赞源认为“二”是金的本字,象沙金之形。本义为黄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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