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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文摘荟萃     
信息中国制定考试法引发社会大讨论新中国成立几十年来第一部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法律——《国家教育考试法》(下称《考试法》)目前已起草完毕,进入征集意见和讨论阶段。《考试法》的出台将使打击考试作弊有法可依,舞弊行为将被视为违法甚至犯罪,由此引发了社会大讨论。专家表示  相似文献   

2.
日前,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我国第一部国家级考试法案《国家教育考试法(草案)》目前已进入最后完善阶段,即将提交国务院法制部门通过。"教育部高度重视该考试法的起草,国家教育考试法已经数易其稿,目前正在做最后的完善。我们期待着这样一部法律早日颁布实施。"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说。  相似文献   

3.
校园博客     
●当名著游戏遭遇“喧宾夺主”……●“阿波罗登月”是真是假呢?●中国第一博客案:网络可以多透明?!《考试法》、《学校法》将出台教育部部长周济最近表示,未来五年将进一步推进教育立法,计划制定的五部法律包括《学位法》、《考试法》、《学校法》、《终身学习法》、《教育投入法》。其中,《考试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等。对于惩治学术腐败,《考试法》也将作出相应规定。在未来五年内,还将修改《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四部…  相似文献   

4.
《考试》2005,(10)
制定《考试法》,以法律手段规范考试行为,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就目前媒体对《考试法》草案的报道来看,笔者就进一步完善草案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应当进一步扩大《考试法》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范围直接关系到法律实施的效果,它应当根据现实的需要和实施的可行性来确定。《考试法》草案将适用范围限定在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中,而  相似文献   

5.
从目标模式看我国考试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每年举办的各种考试种类繁多,而且参加各种考试的人数超过3000万,为世界之最。然而, 几十年来,却没有一部真正的考试法律法规来规范考试行为。目前正在起草的《国家教育考试法》不但具有填补法律空白的意义,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信息窗     
考试法草案完稿考试作弊最高将判刑7年千呼万唤的《考试法》草案日前完稿,目前已经交至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并将报送全国人大等待最终审议。据悉,目前我国正在起草制定的《考试法》的适用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成人高考等。其他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组织的考试,不包括在内,学校自己组织的种种考试也不在适用范围内。草案不仅规范了考试过程,而且对于涉及考试的每个环节都从法律上明确了责任。专家透露,虽然《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加大了对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处罚…  相似文献   

7.
国家教育考试现状透视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教育考试中违法违纪现象的主要表现为泄题事件和有组织的考试舞弊、作弊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利益驱动和诚信理念的普遍缺失。《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为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法》提供了有益探索,在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法》时应当对国家教育考试的范围作扩大理解,应当明确规定针对考试违法违纪行为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应当细化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问责制"。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考试管理模式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特征,考试制度一直与人们的求学经历、职业生涯息息相关。然而承担着为国家选拔人才任务的教育考试制度,却一直停留在无“法”可循的窘境。因考试作弊被学校开除的大学生将母校推上法庭以求受教育权利;高考中集体作弊的教师严重干扰考试秩序,却找不到制裁的司法依据……近日,由有关部门组织起草的《国家教育考试法》已见雏形,正进入征集意见和立法讨论阶段。《国家教育考试法》如颁布,无疑将填补我国教育考试领域的立法空白,从而对全社会关注的违纪作弊、徇私舞弊行为作出明确定位及相应处罚。  相似文献   

9.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教育部制定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系统性部门规章,是我国教育考试制度建设走向法治化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10.
《考试法》的制定有特殊的时代背景和特定的法律背景。对考试法的价值期待主要有两种:一是遏制考试作弊行为,二是通过保护考试权利而重构考试模式。作为现实合理性的基本依据,考试法客观上必须具有遏制作弊的功能,而通过制定一部法律来改变国家的考试模式,则是其法律价值的理想超越。二者之间的矛盾之处是立法时必须注意的核心问题,从而避免考试法的异化。  相似文献   

11.
据《中国青年报》载,日前,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介绍,中国是名副其实的考试大国,但考试法律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然而,种种迹像表明,《考试法》的制定正在提速。2007年12月底,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透露,我国的《考试法》正在拟订中。引人注目的是,2008年初,教育部公布工作要点时提出,加快起草、修订《考试法》等多部法规被纳入议程。2008年1月22日,教育部邀请多名法学专家举行了一次关于考试法草案研  相似文献   

12.
公平公正是考试制度的灵魂,而考试违纪是对考试程序公平的严重挑战。近年来,随着防范考试作弊难度的加大,加强考试立法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为了规范考试行为,维护考试秩序,保障考试安全,保护参与考试公民、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制定考试法,有关部门也启动了教育考试立法和国家考试法的制定工作。但是,也有人对制定国家考试法表示怀疑,  相似文献   

13.
日前,《考试法》草案已经完稿,并交国 务院法制办审查,之后将报至全国人大等 待最终审议。 《考试法》只适用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 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 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学考试、成人 高考等。其他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组织的  相似文献   

14.
公民参考权是公民受教育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考试秩序是公民参考权得以实现的制度保障。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模式选择是国家教育考试立法的关键。借鉴国外考试管理的经验,《国家教育考试法》应该将我国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分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只保留国家教育考试的机构审批权和监督管理权,从宏观上规划、调控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实施;考试实施机构定位为国家公益性机构,作为纯粹的社会考试机构;高等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提供的结果招生或颁发证书。形成国家宏观管理、社会积极参与、高等教育机构自主办学的良性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15.
《考试法》千呼万唤何时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健 《湖北教育》2005,(1):57-59
近几年,关于考试作弊、录取不公等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但由于《考试法》的缺位,有关考试的纠纷往往缺乏可诉性的法律依据,考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而传统的行政干预手段在解决此类纠纷时往往捉襟见肘。所以应及早制定一部考试法,为规范考试秩序、保护考试环境和解决考试纠纷提供权威的法律保证。  相似文献   

16.
教育信息     
★填补我国一项法律空白的重要法律《国家教育考试法》已由重庆市专家起草完毕,目前已进入征集意见和立法讨论阶段。据悉,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法律。该法律把考试过程中的一些违纪作弊、徇私舞弊行为视为违法甚至犯罪。★第六届“全国十杰中小学中青年教师”颁奖大会于2005年9月8日在北京举行。获奖教师为:张思明(北大附中)、夏峰(上海长宁区初级职业技术学校)、黄林(浙江省新昌中学)、赵玖富(湖南省常宁市塔山瑶族乡毛坳小学教学点)、邹有云(江西省永修县柘林镇黄岭小学)、王西文(陕西省西安市第83中学)、马宪华(吉林省珲…  相似文献   

17.
《教师博览》2007,(10):22-23
9月1日起,《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开始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的地方立法。[第一段]  相似文献   

18.
"依法治考"与教育考试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结合审议中的《国家教育考试法》这一立法背景,对两方面问题进行分析:一要全面理解"依法治考"的内涵,"依法治考"不仅是治考生,也要治考官。惟有如此,才能推进教育考试行政的法治化进程;二要说明立法只是"依法治考"的第一步,还应该重视执法,实现法律实效。考试作弊成因繁复,道德成本的约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因此,除了法治化之外,还应将外在的法律规范内化为人们行为的习惯。  相似文献   

19.
《河北自学考试》2005,(11):27-27
范围:适用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目前我国正在起草制定的《考试法》的适用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成人高考等。其他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组织考试,如司法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托福、雅思等不包括在内,学校自己组织的种种考试也不在适用范围内。  相似文献   

20.
博览     
我国将专门为考试立法 为 进一 步规范 考试 行为 ,我国 将专 门为 考试立法。国家教育考试法的建议稿近期将呈递国务院法制办。该建议稿对目前考试中存在的舞弊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对 “枪手”代考、利用寻呼机和手机作弊、考生与监考人员互相勾结串通作弊、出题和组织人员泄密行为的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此外,对人们普遍关注的各省市高考分数线不一致的问题,建议稿也有所涉及。 (摘自 2004年 10月 25日《南京晨报》)韦钰院士指出应重视对学生『情绪教育』 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原副部长韦钰在近日接受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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