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本刊讯(记者徐光明)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全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在今年秋季开学时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内容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借读费、代收费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择校费以及有住宿生学校的住宿费等所有的教育收费。这些收费的公示,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价格监督投诉电话、收费票据监制单位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同时公示。各类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  相似文献   

2.
信息窗     
教育部严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乱收费2005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召开了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进行了全面部署。通知强调,从今年春季开学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的额度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学生住宿费,除此之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出台任何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的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和各…  相似文献   

3.
日前,海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公布取消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这次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涉及教育、文化、公安等部门的7项收费,包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的作业本费、高中假期补课费、高校教师教育技术培训费、小学教育专业学历提高自考班培训费、文化市场管理费、居民身份证快证工本费等。  相似文献   

4.
湖南省岳阳市从2004年下学期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为此,岳阳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推行“学生缴费明白卡”制度、执行收费举报监督制度等。在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一费制”收费办法在岳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但是,实施一段时间后,面对一些我们不愿看到的现象,我们不得不对“一费制”是否可行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5.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在2003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中提出:“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中小学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坚决制止和纠正中小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中共中央纪委对学校收费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治理“三乱”出重招———《关于坚决遏制中小学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初级中学、初级职业中学和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这些学校的收费项目统一规范为杂费、住宿费和借读费,书本费属代收,其他收费项目均属违规收费。杂费、住宿费、借读费的收取标准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盟市、旗县、苏木乡镇教育主管部门无权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杂费和住宿费由学校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国贫、区贫旗县农村牧区中小学…  相似文献   

7.
三晋短讯     
我省不允许高校跨学年预收学费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省教育厅明确表示,高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项。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必须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此外,高校必须将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高校在招生简章中必须注明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程洁)省教育厅等部门公布评定教育收费示范县的9条标准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近日正式出台了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的《实施意见》,制定了评定教育收费示范县的9条标准。这9条标…  相似文献   

8.
省教育厅近日强调,在今年招生工作中,各高校要稳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禁止多收费、高收费。2002年高校学费和住宿费仍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0年学校招生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得提高。民办高校学费、住宿费收费  相似文献   

9.
试论我国实现完全免费义务教育的现实可能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免费是义务教育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乱收费、多收费的免费范围扩大在到免除困地区、杂费、书本费及住宿费,实施完全的免费义务教育?就1998年的情况而言,对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免费范围扩大到免除学费、杂费、书本费及住宿费,实施完全的义务教育?就1998年的情况而  相似文献   

10.
《广西教育》2008,(28):12-12
为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村学生及其家长的负担,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决定从2009年春季学期起,广西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县城及其以下所在地学校,下同)全部停止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荣获江苏省规范中小学收费首批达标县的金湖县,在全面推行学生缴费监督卡、学校收费公示制度的同时,严格实行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并经常不定期组织纪委、纠风办、教育  相似文献   

12.
在广大农村,特别是山区,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本来就严重不足,现在又实行教育收费“一费制”,这使得本来经费就严重匮乏的义务教育更是雪上加霜。本文就义务教育阶段山区学校的现状和“一费制”对其冲击以及实行“一费制”后校长的思路和对策作一番浅析。一、何为“一费制”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布的粤价(2002)221号文件中“一费制”的含义是:“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住宿费以外,全省中小学入学只交一项费用。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  相似文献   

13.
近日,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下发通知,决定从2009年春季开学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住宿费,是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地委领导在地区两会上关于“继续实施教育惠民工程,落实好各项助学政策,全部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住宿费”要求提出来的,是继2007年春季起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相似文献   

14.
王怡敏 《黑龙江教育》2009,(4):F0002-F0002
近日,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下发通知,决定从2009年春季开学起,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住宿费。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住宿费,是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地委领导在地区两会上关于“继续实施教育惠民工程,落实好各项助学政策,全部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住宿费”要求提出来的,是继2007年春季起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相似文献   

15.
信息     
教育收费公示制将全面推行教育部今年要全面清理、规范和公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取消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制定《高等学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继续强化高校服务性收费管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相似文献   

16.
三晋信息     
晋城市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日前,晋城市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市中小学校教辅资料征订收费行为、高中辅导及收费行为以及学校其他收费行为做了进一步明确,并强调严肃整治义务教育阶段有偿补课行为。《通知》明确规定,学校教辅资料的征订必须程序公开、规范运行。坚持"收费必须有  相似文献   

17.
教育信息     
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于9月24日发出《关于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要使中小学收费工作规范化。严格区分义务教育阶段与非义务教育阶段关于收费的政策界限。要坚决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只收杂费。实施义务教育的各类公办学校要按照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录取学生,即使对个别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也不得收取额外的费用。不允许招收“高价生”,不允许以任何借口向申请转学的学生收取费用。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坚决制止任何部门和单位向中小学摊派行政性、事业性费用和乱罚  相似文献   

18.
各州、市教育局: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决定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同时,补助公用经费。为做好学校收费及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迅速组织  相似文献   

19.
教育新闻     
法律、规范国家教育系统将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力度国家教育系统将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力度,并将部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和大中城市择校生收费问题作为今年专项治理的重点。教育部对规范中小学收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农村中小学而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杂费、住宿费标准必须由省级物价、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统一制定,省以下制定的标准要一律取消。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要进行清理,不符合中央规定的要予以取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含  相似文献   

20.
政策     
■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出《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治理高等学校乱收费,5月9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2005年,高等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继续保持稳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通知》指出,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