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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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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规则》回答了记者提问。本刊摘编如下:一、教育惩戒的概念和实施范围《规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这一规定,首先,明确了教育惩戒的属性,其是在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而不是单独赋予学校、教师一种权力。其次,明确了实施的对象和方式,是对违规违纪学生的管理、训导和矫治。最后,强调了行为的目的性,即是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而不能为了惩戒而惩戒。关于《规则》的适用范围,高校学生已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规范,而学前幼儿认知和行为控制能力较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身心发展存在障碍,都不适宜实施教育惩戒,因此《规则》将教育惩戒的实施范围限定在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相似文献   

2.
教师的权威     
2019年12月22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师可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况,对学生进行点名批评,限制外出集体活动,不超过一周的停学、停课等。《规则》的发布,总算让长久以来教师们“看不惯”“忍不了”与“不敢管、不能管”的矛盾心理有了一定的缓解和遵循。  相似文献   

3.
叶冬桃 《师道》2021,(4):10-12
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教育惩戒已成为颇受关注且存在争议的一种教育手段。2016年发布的《关于防止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首次正式提出“教育惩戒”概念;2017年山东省青岛市颁布的《青岛市中小学管理办法》以地方规章的形式将“惩戒”入法;2019年《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惩戒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2021年3月1日,《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惩戒权既已得到法律支持,施用教育惩戒为何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4.
教育惩戒权是教育领域的争议性话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促使人们对其再审思.教育惩戒权是教书育人的内容和手段,是权力与权利的耦合,是实现教育正义的良序善治的“善制”.作为公权力,教育惩戒权是有边界的,需要通过明确教育惩戒的具体方式、以绝对禁止体罚为实施原则和限制教育惩戒自由裁量权来合理适度地划定教育惩戒权...  相似文献   

5.
蒋健 《辽宁教育》2022,(4):44-46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颁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尤其是教师群体。《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作出了规定,给教师送上了一把“戒尺”,但又是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考验,是对教师教育手段和教育艺术的考验。要想用好这把“尺”,教师要掌握好三个关键字,即“本”“度”和“术”。  相似文献   

6.
教师教育惩戒的运用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与难点。教育惩戒属性不明导致当前教师教育惩戒实践的困境从“滥用”和“误用”逐渐转向“弃用”,严重影响了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通过对“权力”与“权利”“、教育行为”与“职务行为”属性辨析和古今中外教育惩戒立法与实践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教育惩戒应是教师的一种法定的职业性权力,其权力属性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和实践合理性。要保障教师教育惩戒权力的合理实施,应当以育人作为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内部规约,以多元主体监管作为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外部制约,以法规、校规和班规三规并行作为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操作指南。使教育惩戒回归育人有德的价值取向,让教师敢用、适用并用好教育惩戒权力。  相似文献   

7.
教育惩戒是复杂而敏感的教育议题。我国《教育惩戒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教师法》相关条款的修改在即,教育惩戒权的法理基础仍需探讨。明确教育惩戒权的性质,区分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主体,是正确看待教育惩戒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教育惩戒权既要有教育基础,又要有法律依据,需要法律的确权和赋权。用法律制度来规约权力、保护权利已成为新常态,教育惩戒权应明晰其法律属性。教育惩戒权体现出很强的权力与权利的双重属性和权义复合性。教育惩戒权可分为学校惩戒权和教师惩戒权。高校教育惩戒权与中小学教育惩戒有所不同,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现代学校教育秩序的构建,应通过“良法”之治和人治结合,实现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8.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对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协调家校关系等具有重要意义。在推动教育惩戒从制度走向具体实践的过程中,班主任要从执行教育惩戒的现状出发,合理把握教育惩戒的温度、尺度、效度,让教育惩戒成为班级管理的“助推器”,学生健康成长的“护航灯”和学生、家长心中爱的“保鲜剂”。  相似文献   

9.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不仅是教师履行教育管理学生基本权力和责任的底线保障,也是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的一种方法和手段.教育者在规则教育、惩戒教育时要注意把握好"度",特别是面对小学低中年级学生,他们的心智还很稚嫩,更要慎用惩戒.我们要在"规则"和"天性"之间找到平衡点,从顺应学生天性的角度制订规则,用规则调整、指导其言行,从而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育人效果.  相似文献   

10.
本文通过某学校因一学生过失而给予其“勒令退学”处分这一案例,围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展开讨论教育惩戒中的权力滥用。本案例中,“勒令退学”处分形式系学校擅自增设,而且处分依据不明,未充分保障学生的陈述和申辩权,侵犯了学生正当程序性权利,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侵犯了学生的重大利益,于法无据,应予纠正。  相似文献   

11.
一、教师惩戒失范的表现 在当前中小学教师运用惩戒当中,存在着两种失范情况,一种为惩戒缺失,与此相对应的另一种情况为惩戒无度,即惩戒不恰当,没有掌握好度。惩戒缺失,是指有些中小学教师在实际的教育教学当中,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行使教师的惩戒权,导致教育惩戒的实际缺乏。一般来说,“教师的惩戒权是教师的一种权力,是教师根据其职业而享有的一种职权。”它是教师基于身份而拥有的一项行政权力,同时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教师要想顺利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有时就必须行使这项权力。前苏联教育学家马卡连柯认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然而,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首次对教育惩戒权予以法理规定,为教师行使惩戒权提供了切实保障。法理规定只是前提条件,其实践效果如何,取决于教师在实施惩戒时的心理状态、育人动机与方式选择。从实际情况看,教师在惩戒过程中长期面临着在惩戒前“不愿惩”、在惩戒中“不会惩”、在惩戒后“不评惩”等问题。根据教师在实施惩戒过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明确了惩戒的规范要点,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3.
仿照阿基米德(Archimedes)描述杠杆原理的豪言,可以这样描述责权利之间的关系:给权力一个支点,用利益撬动责任。所有管理活动都要明确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权力和利益,所有管理活动的成败,都折射出责权利关系的均衡与失衡,责权利匹配这根红线贯穿于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是管理活动内在的、本质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终于出台了,这对于解决教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这不意味着教师从此可以像法官那样对照规则轻松地解决教育惩戒问题。许多研究都证实,“一张明确而具体的规则和后果的清单将会导致一种相互对立的氛围”(埃尔菲.艾恩《奖励的惩罚》,2006)。当成年人使用包括“高度控制”“强力推行”或只是简单惩罚等各种惩戒性措施时,一些孩子会变得更具有破坏性和侵略性,并更加充满敌意。不当惩罚的最大问题是孩子自主意识,特别是自我管理能力的丧失。由此可能带来的后果是“盲从”“计算风险”或“逆反”。要想尽可能减少教育惩戒的这些负面效应,教师就要将教育中的惩戒与社会中其他类型的惩戒区分开来,全面提升教育惩戒的教育性特征。  相似文献   

15.
《中小学德育》2021,(1):78-78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  相似文献   

16.
随着教师惩戒立法的加快,教师惩戒权与父母惩戒权的法理关系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理论问题.历史上,根据代理父母地位说的观点,教师惩戒权来自于父母惩戒权的部分让渡,但随着家庭和学校关系的变迁,教师惩戒权开始直接来自于教育法律的规定,并与父母惩戒权共同促进儿童的社会化.根据权力来自于权利而权利根植于广泛社会认同的法理,教师惩戒权应定位于权力而不是权力与权利的复合形态,由此才可以用权利制约权力,实现父母惩戒权制约教师惩戒权的功能.今后在修订《教育法》时应明确教师惩戒权的权力挂质,并规定教师惩戒权行使的原则和程序,通过制度化的家校合作保障父母参与学校权利,实现教师惩戒权和父母惩戒权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7.
李俊义 《教育评论》2022,(6):107-116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教育管理实践中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依旧面临着惩戒理念与惩戒行为难统一、执行程度难裁量、化解惩戒纠纷成本高、平息惩戒事势及舆情难的困境。通过攘外才能安内、互认才能心安的治理路径才能实现教育惩戒争议的系统化、综合化治理,让教师主动作为、合法行使教育惩戒权。教育实践中,需树立正确的教育惩戒观、细化教育惩戒程度、营造积极舆情氛围、提升学生惩戒合理认知度与正常接受度、培育教师合法惩戒意识与加强惩戒能力建设。  相似文献   

18.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八条第六点指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这就必然涉及班主任制定班规来实施教育惩戒的问题.在制定班规时,应注意制定班规的必要性,以及班规中的多种困境,制定班规时应遵循教育性原则、多层级原则、公开性原则,只有这样,班主任教师才可以根据班级实际情况,正确实施教育惩戒,更好地维护学校和师生的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9.
众所周知,惩戒教育是完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乏有效惩戒是很难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惩戒权也是教师的一项法律性权力,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都有关于教师对学生进行管理、批评教育、处分等权力的规定。然而,现实状况是惩戒造成的恶性事件屡见报端,比如有些学生因不满学校和老师的惩罚而离家出走、自杀,或者采用各种手段报复老师等,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与惩戒者的初衷相去甚远。笔者以为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惩戒者采取的惩戒措施没能取得被惩戒者的心理认同。下面,笔者就从心理认同的角度来探讨如何实施有效的惩戒。  相似文献   

20.
教育惩戒作为学生良好品行养成和完整人格培育的教育措施,是教育职责的重要构成部分。但由于教育惩戒标准的缺失,近年来引发诸多争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颁行正是对实践需求的及时回应。该《规则》明确了教育惩戒制度的性质,肯定了教育惩戒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框定了应予教育惩戒的违纪违规行为,并规定了教师、学校的教育惩戒职责和手段以及教育惩戒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该《规则》旨在通过教育惩戒标准的全面建立,将教育惩戒导入法治和理性轨道.确保教育惩戒的合理实施,服务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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