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及其数额的确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特有的制度,它有损害填补与威慑预防功能。对于是否扩大我国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法律界人士存在着激烈的争议。本文首先分析我国现有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然后提出我国应在产品责任、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民事侵权、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故意犯罪附带民事赔偿等领域增设惩罚性赔偿制度,最后对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从危害后果看,环境侵权与传统的民事侵权相比,其导致的危害后果更严重、范围极广、潜伏时间更长.必须对此种侵权加强制裁,惩罚性赔偿就是手段其中之一,在环境侵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符合环境侵权的立法趋势,能够达到制裁的目的,最终实现保护环境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扩大惩罚性赔偿能够使得私法与公法的惩罚机制相得益彰。我国目前已经在合同和侵权责任领域内有限地建立起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适用于消费者欺诈、商品房等特定合同领域以及产品责任纠纷等侵权纠纷。尽管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产生了相当积极的社会效益,但由于立法上的谨慎使得这一效果又相对有限。主张在合同、大规模侵权和知识产权领域扩大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对否定论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4.
扩大惩罚性赔偿能够使得私法与公法的惩罚机制相得益彰。我国目前已经在合同和侵权责任领域内有限地建立起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主要适用于消费者欺诈、商品房等特定合同领域以及产品责任纠纷等侵权纠纷。尽管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产生了相当积极的社会效益,但由于立法上的谨慎使得这一效果又相对有限。主张在合同、大规模侵权和知识产权领域扩大适用惩罚性赔偿,并对否定论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2条正式确立了我国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针对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研究进而转入司法实践,对其进行规范适用和制度完善研究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在惩罚性赔偿理论基础多元化转变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时代元素和现实国情,从适用范围、构成要件以及举证责任等方面展开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的独立性证成,并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诉讼费减免制度、基础性法律关系的公共利益标准、多重评价下的同质责任抵扣制度以及统一惩罚性赔偿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6.
现行法中对于环境侵权的损害赔偿适用的是补偿性的损害赔偿,仅赔偿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但由于环境侵权具有很多特殊性,仅适用补偿性损害赔偿存在很多不足,所以有必要引入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并有针对性地在环境侵权中引入惩罚性的损害赔偿的制度性构建。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符合公权力运行内在特征,惩治和预防公权力恶性侵权,激励公民维护个人权益,实现对公民合法权益提供完全充分保障的需要四方面,分析论证了在我国国家赔偿中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必要性,并且对国家赔偿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从适用的构成要件、赔偿数额以及诉讼标准三方面提出了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8.
惩罚性赔偿是加害人向被害人支付的,超过其财产损害范围的一种金钱赔偿。惩罚性赔偿不仅具有补偿的功能,而且同时具有制裁和预防的功能。环境侵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完全适用传统民法的同质赔偿原则显现出很大的局限性,无法实现弥补受害人实际损失的目的。因此,在适用同质赔偿原则的基础上,应当有限度地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9.
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其具有的惩戒功能而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在侵权责任法领域和合同法领域得以广泛应用。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肇始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化于《食品安全法》,发展于《侵权责任法》。就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而言,由于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使其执行效果与立法目的存在巨大差距。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起到对同类违法行为的遏制作用,必须从立法角度完善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采用无过错(严格)责任;修改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标准,变"价款"为"实际损失";将精神损害纳入赔偿范围,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为社会提供安全食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一种古老的法律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自19世纪以来,它不仅适用于各国和地区的侵权案件,也适用于合同案件。本文在深入剖析惩罚性赔偿的既有内涵及其适用的理论与实践情况的基础上,透过法经济学的视野,结合《消法》第49条探讨了违约与侵权两种情况下的惩罚性赔偿问题,并对《消法》第49条的法律适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惩罚性赔偿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责任制度。在我国的立法中有若干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但其具体适用还存在不少争议和缺陷。在分析惩罚性赔偿的性质、适用前提、赔偿数额以及与其他相关法律制度衔接当中所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就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惩罚性赔偿主要是为英美法国家所采用的一项制度,但是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五个英美法国家在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的规定上各不相同,尽管都适用于侵权诉讼,但惩罚性赔偿在侵权行为法中的具体适用范围仍存在分歧.至于惩罚性赔偿在合同领域的适用,除了美国和加拿大之外,其余三个国家都不适用.我国的民法典草案中已经对惩罚性赔偿进行了规定,但是具体的适用范围仍有较大争议,以上各国的规定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13.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出现加剧的趋势。传统的环境侵权赔偿制度的局限性,已不能规制某些恶意的环境污染者,因此,在传统民法理论的基础上和框架内,有必要实行环境民事侵权应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14.
环境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其民事责任也有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本文认为应以危害事实而非损害结果作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不可抗力不应成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而只能在一定条件下作为减轻民事责任的事由加以援引。在赔偿原则方面应在坚持全面赔偿原则的前提下。对恶意的、后果严重的环境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15.
《石家庄学院学报》2020,(1):130-134
我国商标法引入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着因缺乏裁判基准等原因而导致适用上的困境。为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功效,就惩罚性赔偿中恶意侵权的认定来讲,应认定为直接故意,一般表现方式为明知故犯。司法机关应出台相应司法解释细化恶意侵权的认定因素,以便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指导。  相似文献   

16.
对于环境侵权的责任追究,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本文通过对环境侵权行为的特性、归责原则及其承担责任方式的分析,认为对于环境侵权行为应当坚持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在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中引入惩罚性赔偿责任,并通过区分过错的形态,将环境侵权的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在补偿性的赔偿措施和惩罚性赔偿措施共同作用的基础上,以期实现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7.
侵权责任法在产品责任中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该制度的设立具有公正、正义和秩序等法理基础和正当性。现阶段除了产品侵权需要严加惩罚外,笔者认为其他恶性的、严重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造成财产损害或人身损害的行为也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同时立法应从保护被侵权人利益和维护社会正义出发,应适当扩大惩罚性赔偿请求权主体范围。  相似文献   

18.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创造的制度,具有独特的惩罚和遏制功能。我国现已在特别法中规定了一些惩罚性赔偿,但是在适用中还存在很多漏洞。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并就其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9.
我国《侵权责任法》在产品责任领域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然而还存在不足之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条件过于严格,而赔偿数额又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这将影响此制度的价值。文章探讨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惩罚性赔偿数额确定可操作性的标准。  相似文献   

20.
抚慰金与惩罚性赔偿是侵权责任中两个具有独立品性的救济制度。抚慰金救济受害人的精神痛苦损害,直接对受害人予以金钱抚慰和补偿;惩罚性赔偿也是针对精神损害而言的,但直接针对的对象却是行为人的恶意。对精神痛苦的救济需要具备严重的程度,无论是抚慰金赔偿还是惩罚性赔偿,都以存在严重过错的行为人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为基础,所以,两类赔偿制度实际所针对的客体是相同的。抚慰金赔偿与惩罚性赔偿在侵权责任当中,其实是对精神痛苦赔偿的分开表述,两者调整的内容是一致的。完整的精神损害救济的侵权制度应该是抚慰金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的结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