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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永刚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9(4):1-2
天启六年(1626),在与阉党的斗争中,东林党“七君子”高攀龙、周顺昌、缪昌期、李应升、周宗建、黄尊素、周起元殉难。他们以忠肝义胆谱写了一曲辉映史册的慷慨悲歌,表现了一腔热血,洗涤乾坤,虽九死犹未悔的忠贞和节烈。 相似文献
2.
何明 《苏州教育学院学报》1992,(2)
在中学语文课本中,有一篇明末复社首领、著名文学家张溥写的《五人墓碑记》,它记述和颂扬了明末为反对“东厂”特务迫害东林党人周顺昌而仗义捐躯的五义士事迹。 五义士仗义捐躯,在当时轰动一时,人称“五人义”,是苏州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市民抗暴斗争。 明朝天启(明熹宗)年间,以太监魏忠贤为首的阉党把持朝政,贪赃枉法,残害百姓。魏忠贤利用手中掌握的“东厂”特务,专门迫害正直人士,血腥镇压主张改革弊政、整肃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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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虎丘山东面山塘街上有座“五人墓”,是明代为反对魏忠贤阉党而仗义捐躯的五位壮士之墓。“五人之墓”四个大字是当时八龄童韩磬所写。公元1626年(明天启六年)初,浙江官吏魏大中因触犯奸贼魏忠贤而被捕,在押往京师途中经过苏州,曾任吏部文选司员外郎的吴县人周顺昌,在盘门水滨置酒相迎,欢叙三日,并将季女许配魏大中之孙。魏忠贤得知后大为恼怒,即派旗牌官捕捉周顺昌。苏州百姓 相似文献
4.
陈生玺 《历史教学(高校版)》1982,(2)
黄宗羲(公元1610——1695年)浙江余姚人,明宋清初的启蒙思想家和史学家。父亲黄尊素是有名的东林党人,因弹劾阉党魏忠贤而被杀害。黄宗羲在年青时就参加了反对阉党的斗争,明崇祯即位后清除阉党,他十九岁,入京讼父冤,就袖出铁锥刺伤陷害他父亲的仇人阉党许显纯。崇祯十一年(1638年),他和东林子弟一百四十人出《南都防乱公揭》,反对阉党遗孽阮大铖,对当时的政局产生了很大影响。明亡以后,清兵南下,他在家乡组织义军“世忠营”进行抗清,曾任浙东鲁王的兵部职方司主事、左副都御史等职。清顺治六年(1649年)他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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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清文人传奇的忠奸斗争主题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英德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4)
在明清文人传奇中,大多数历史剧和时事剧都呈现出忠奸斗争的主题模式。这种忠奸斗争主题模式,在明清文人传奇作品中,由人物、情节、背景和风格基调等层面组成一个完整的意义系统。从人物看,主要人物无非分为两大阵营:一是忠臣义士,一是权奸邪佞,如《宝剑记》里的林冲与高俅父子,《鸣凤记》里的杨继盛等“十义”与严嵩一党,《精忠旗》里的岳飞与秦桧夫妇,《清忠谱》里的周顺昌等东林党人与魏忠贤阉党,等等。忠臣义士的品质总是清廉正直、忠贞不阿、节义凛然,权奸邪佞的品质总是骄奢淫逸、狼子野心、残忍凶暴。在两大阵营之上,还有一个居高临下的皇帝,他的存在、聪愚和偏向制约着两大阵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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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谁为哀者? 这句话,可以解释为“谁是痛哭者?”将“为”作“是”解释,“者”作代诃。也可以理解为“谁为(之)痛哭?”将“为”作为介词,后省“之”。“之”代“他”,即周顺昌。根据上下文意,当时送行人数很多,以至哭声震动天地,面对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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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周顺昌是不是在“丁卯”三月之望被逮捕的?《中学语文课本》注:“〔丁卯〕公元1627年(明熹宗天启七年)。”北京大学阴法鲁同志主编的《古文观止译注》、于在春先生的《文言散文的普通话翻译》(三编)、天津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合编的《古代文学作品选》等有影响的著作,都肯定周顺昌是在“丁卯三月之望”被逮捕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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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浦 《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81,(1)
作者张溥(1602~1641年),字天如,号西铭,江苏太仓人,崇祯四年(1631)进士。他是明末爱国的文学社团“应社”、“复社”的创始人和领袖。为人崇尚气节,富于正义感,对于贵族阉党的特务统治深为不满,排击甚力。“复社”以复兴古学,务为有用相号召,与当时的政治斗争结合,实质上是东林党人同阉党斗争的继续。他强调“居今之世”必须“为今之言”,即提倡古学为现实服务。写过不少抨击时政的文章,内容充实,风格质朴。所著有《七录斋诗文合集》、《七录斋近集》、《诗经注疏大全合纂》、《汉魏六朝百三家集题辞》等。本文选自《七录斋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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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兴 《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4,(6)
“为之”在古汉语里常是固定结掏。只因“为”的词性不固定,意义更灵活,“之”或实或虚甚至或省,故“为之”情况较为复杂。 (一) “为之”后出现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为之”即为介宾词组,充当状语。例如: (1) 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二世,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用。(《隆中对》) 为,介词,引进行为对象,相当于“替”,或不译。之,代词,代孙权。“为之”是动词谓语“用”的状语。为之用,替他效力。 (2) 时人为之谚。(《通鉴·晋纪》) 为之,替他们或给他们,作“谚”的状语。“谚”用如动词,义为“编谚语”。 (3) 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五人墓碑记》) 为之,替他(即周顺昌),作“声”的状语。“为之声义”直译为“替周顺昌伸张正义”。 (4) 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疱丁解牛》) 相似文献
12.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1996,(2)
钱谦益曾是东林党魁首,遭到过阉党的排斥打击,但在阉党和武官势力控制南明朝权时,他却并未引退。清兵攻临南京城下,钱谦益主动迎降了清兵,但他最终又成为清朝的贰臣,暗中支援抗清力量。其思想的矛盾,行为的反复,一方面体现了他内心强烈的济世救民的儒家理想和人格精神,另一方面又反映了各种异端思想对其儒家人格精神的消解。 相似文献
13.
玉浦 《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81,(2)
《原君》一文,选自《明夷待访录》。作者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梨洲,学者称为梨洲先生;又固曾筑续钞堂于南雷,人又称他南雷先生。浙江余姚人。他是明末清初著名的学者和思想家。他的父亲黄遵素是明末“东林党”的重要人物,因参与反对阉党魏忠贤的斗争,被害而死。黄宗羲也曾继续与阉党进行斗争。清兵南下,他曾在浙东一带组织义兵抗清。失败后,隐居著书讲学。清政府一再诱逼他出来做官,他都坚决予以拒绝。他的重要著作有《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南雷文定》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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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州,浙江余姚人,是明末清初杰出的思想家和历史学家。他所处的时代是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十分尖锐的时代。父尊素为“东林”名士,被魏志贤陷害。十九岁时,他入都为父讼冤,用铁锤击伤仇人。后来,他领导“复社”成员与宦官权贵——魏忠贤阉党余孽马士英、阮大铖等作坚决的斗争,几遭杀害。清兵南下,他在浙东招募义兵,成立“世忠营”,进行抗清斗争。明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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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溥于《五人墓碑记》的篇末,点明了他的写作意图:“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他觉得为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因奋击阉党而殉难的五人,“立石于其墓之门”,不仅要记其壮烈牺牲的事迹,而且要说明其慷慨捐躯的意义,这才能很好地表彰死者,激励后人。因而本文既叙且议,叙议结合,事约理明,相辅相成,使行文富于变化,主题鲜明突出。这种写法,颇值得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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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溥《五人墓碑记》云:“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以大中丞抚吴者”,指应天巡抚毛一鹭,“周公”,指削籍居乡之原吏部文选员外郎周顺昌。笔者所见疏解此句之众多资料,皆循张文之说,称“周公之逮”系毛一鹭“主使”。天启六年(1626)三月十八日,毛一鹭奉“旨”行事,协同锦衣卫旗尉逮捕周顺昌,诚为事实,然言其主谋指使,却于史失据。 周顺昌,东林党“江南七君子”之一。“七君子”案,为明熹宗天启六年震惊朝野一大冤案。周顺昌被牵连入案,有着复杂的政治背景,而非一个孤立的事件。 南京、苏州、杭州织造,是魏忠贤布于江南之重要特务机构。苏杭织造太监李实,是魏忠贤振往江南的心腹之一。天启四年(1624),东林官员,右佥都御史周起元任苏松巡抚。冰炭难以同炉,周、李关系旋势同水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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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张幼军先生共事十数载,其志洁,其行廉,其文显,是吾友亦为吾师也。 张老师高中毕业后作为城镇知青“上山下乡”十年。1982年湖北师范学院毕业到大冶教师进修学校任教,1990年调入大冶一中任教。“传奇”而平凡的人生经历,铸就了他“熟读”而“精思”的个性,也决定了他“深刻”的思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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