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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可划分为网络内容提供者/网络用户直接侵权和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两种类型.为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证明责任,对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作类型化处理十分必要,并且应尽量平衡网络著作权人的保护激励、公众获取信息、互联网发展三方利益.  相似文献   

2.
新闻侵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直接决定诉讼各方的法律风险,因而十分重要.司法实践中对有关司法解释理解的不尽统一也对判决的公正性产生了一定影响.本文借鉴外国学者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新闻侵权的现实情况和现行法律规范,认为"过错推定"原则应当成为我国新闻侵权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  相似文献   

3.
牛青原 《大观周刊》2011,(37):52-52,44
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伴随的是人们更多的用法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这就给司法资源的需求增加了负担。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法官必须依法裁判,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可成文法有其自身的缺陷,即不可能对实践中所有的问题进行规定。目前,我国经常出现小额商品买卖纠纷诉至法院,而往往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时,法官对如何客观公正地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证明责任的分配无法可依,这是我国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①研究目的:民事推定对证明责任有何影响。②研究方法:理论和实证研究。③研究对象:“气泡爆裂”理论和摩根理论对推定对证明责任的争论;民事推定对(首次)提出证据责任、说服责任的不同影响。四、结论:英美法系“气泡爆裂”理论和摩根理论并存也是其法律文化和法律理性逻辑的必然产物。大陆法系从应然的角度讲,应采用摩根理论。民事推定对提出证据责任和说服责任进行了分配,而不是“转移”。  相似文献   

5.
贾柱 《大观周刊》2012,(44):3-3
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理论中最重要的基本理论之一。犯罪构成是刑法对于可罚的违法行为所做的类型化记叙,其从众多4-i-~中,将值得作为犯罪给予刑罚处罚的类型化法益侵害与威胁,以法的形式规范了下来。因此,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首先的任务就是判断其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各要素。进而判断罪与非罪。  相似文献   

6.
任玉洁 《大观周刊》2013,(12):55-55,36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根据不同程序性质承担不同的权利义务,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原告,承担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而在公诉案件中,作为当事人的被害人是否也应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赵中华 《大观周刊》2011,(46):11-11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根据不同程序性质承担不同的权利义务,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原告,承担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而在公诉案件中,作为当事人的被害人是否也应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冯小莉 《图书馆》2012,(5):56-57
文章依据图书馆公民、社会利益观、义务论、信息政治经济学、利益相关者理论,论证了图书馆社会责任的合理性所在。  相似文献   

9.
10.
与美国相比,我国新闻诽谤诉讼中媒体败诉率居高不下,其关键原因是:我国实行证明责任倒置,由媒体对报道真实性和过错负证明责任;美国由原告对此负证明责任。然而,深层次原因是:混淆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滥用证明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11.
匡俊伟 《大观周刊》2011,(51):44-44,57
证明责任分配是证明责任理论的核心,它的理论性非常强;实务价值非常高,内容也非常复杂。对其进行探讨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各国的证明责任分配基本都是由制定法来完成。但由于成文法无法摆脱立法滞后与粗陋.而司法实践又显得复杂多变,为填补成文法的空白,以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对证明责任进行分配做为对证明责任理论疏漏的必要补充已成为一种趋势。但由于在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尚不成熟,司法实践中极易出现混乱,已有不少学者认为法官自由裁量权不应染指证明责任的分配。笔者通过对现有理论的分析比较,指出证明责任司法裁量存在的必要性,同时鉴于钮前司法裁量在证明责任分配上出现了种种问题。而对其正确有效地运用提出自己的见解与意见。  相似文献   

12.
在新闻侵权诉讼中,应当实行举证责任正置——由原告对报道内容承担证明责任,还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作为被告的新闻传播者对报道内容承担证明责任,是一个长期备受关注的问题.对此,国家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现有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法律实践中又被发展为“谁报道,谁举证”的荒唐原则,既违背了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本质,又损害了作为民主基石的新闻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摒弃“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建立和强调“举证责任正置是原则,倒置是例外”的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本文即从“谁主张,谁举证”在新闻侵权诉讼中所面临的困境入手,对新闻侵权诉讼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举证责任正置是原则、倒置是例外”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13.
日前,央视女主持人文清状告重庆商报社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商报社公开道歉两次,并赔偿文清精神损失等10万余元。至此,这个沸沸扬扬的案件暂告一段落,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再次向新闻界同仁提出这些挥之不去的问题:在新闻侵权诉讼中,“过错”的含义和意义是什么?究竟应该由谁对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4.
《新闻前哨》2009,(4):8-8
王启超在2009年第2期《新闻知识》中撰文谈到新闻传播侵权的责任分配问题时说.由于新闻活动是一个由多主体参与的连续性过程,一个新闻作品的刊出。需要经过信息的采集、文章的撰写、编辑的审稿、文章的发表以及最后的转载等若干个环节组成。每一个环节主体不同.有不同的责任和义务。一旦构成了新闻侵权案件.各个环节都有可能成为新闻侵权责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种:创作发表侵权新闻作品的新闻媒体及作者、消息提供者、再次传播侵权作品的新闻媒体。  相似文献   

15.
董晓瑜  郭研 《大观周刊》2011,(34):53-53
确定证据是否为非法取得的证据是司法实践活动中的要点和难点,对刑事诉讼关于非法证据的证明责任承担主体应进行单一化的确定利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合理、迅速地进行。控方应就取证的合法性承担证明责任;辩方有权就侦查中的取证非法提出证据;侦查人员应出庭就程序是否合法进行说明。  相似文献   

16.
目前,央视女主持人文清状告《重庆商报》社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商报社公开道歉两次,并赔偿文清精神损失等10万余元。至此,这个沸沸扬扬的案件暂告一段落,但法院的判决结果再次向新闻界同仁提出这些挥之不去的问题:在新闻侵权诉讼中,“过错”的含义和意义是什么?究竟应该由谁对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17.
"新闻侵权"是否应进入侵权责任法,或者说其作为一般侵权是否应被明确或强调,法学界有肯定和否定两种观点.从法理和法律上看,"新闻侵权"无疑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侵权,但是否进入侵权责任法或者进行特别明确,应基于我国"新闻侵权"司法实践中对新闻媒体普遍适用证明责任倒置的状况,另外还要考虑我国新闻法短期内不可能实施的客观情况.总之,以司法解释形式对"新闻侵权"进行特别规定是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8.
丁丁 《大观周刊》2012,(13):44-44
传统理论认为,公司的营利性特征决定了公司只能为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服务,从而成为股东获利的工具。作为社会中拟制的人的公司,也同样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从而产生了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然而作为理论上的概念,公司社会责任的含义歧义很多,即便是在公司社会责任的倡导者中,也未形成一致公认的界定。本文将从公司社会责任的含义、内容、特征等几方面入手对公司的社会责任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9.
我无意介入酣战淋漓的中西医辩论,我也不同意那些对中医持完全否定态度的观点。但是,中医领域内民事侵权责任的长期缺位,很大程度上对中医领域内的诈骗行为起了放任和纵容的负面作用  相似文献   

20.
新闻诽谤属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下的一般侵权,过错及内容真伪的证明责任均由原告承担,法官无权对此问题进行裁量。证明责任的本质意义在于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一方当事人的败诉风险,而不仅仅是提供证据。无论在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论上还是我国及两大法系的法律上,新闻诽谤都没有适用过错推定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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