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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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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理论界,围绕学校管理中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要不要惩戒以及如何惩戒的争论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但是,即使在争论最为白热化的时期,惩戒的使用也从来都不曾从教育教学的实践中消失或中断过。所以,问题的关键似乎应转换为,不是惩戒这种手段可不可以被使用,而是惩戒在教育中究竟应该如何被使用。基于现代教育的基本理念以及学校管理的现实背景,我们认为,惩戒的使用至少应符合以下原则。  相似文献   

2.
一、教育惩戒权的界定关于学校或教师对学生进行惩戒的权利,有的称之为教师惩戒权,有的称之为学校惩戒权,有的称之为教育惩戒权。笔者赞成第三种称谓,因为行使惩戒权的主体包括教师和学校,称之为教育惩戒权更为恰当。同时,教育惩戒权这一概念,更能体现教育学生这一惩戒的目的和本质。  相似文献   

3.
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规则》回答了记者提问。本刊摘编如下:一、教育惩戒的概念和实施范围《规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这一规定,首先,明确了教育惩戒的属性,其是在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而不是单独赋予学校、教师一种权力。其次,明确了实施的对象和方式,是对违规违纪学生的管理、训导和矫治。最后,强调了行为的目的性,即是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而不能为了惩戒而惩戒。关于《规则》的适用范围,高校学生已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规范,而学前幼儿认知和行为控制能力较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身心发展存在障碍,都不适宜实施教育惩戒,因此《规则》将教育惩戒的实施范围限定在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相似文献   

4.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强制性管理的权力。教师惩戒权是学校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的保证,有利于教师教育职责的正常行使,有利于学生自身的发展。2007年5月开始,英国教师获得法定惩戒权,它使教师在对付不规矩学生时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国  相似文献   

5.
学校在依法办学的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的惩戒不能一概否定。体罚是明令禁止的。而当学生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时,教师采取合适的冷处理方法也是可以的。有些学校教师对学生的管理中有很多模糊的概念,把一些合法管理与对学生进行变相处罚混为一谈,作为学校或是教师,负有社会给予的管理学生的职能,这个职能之一就是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的处理。这个处理涉及到如何进行惩罚的问题,惩罚进行得合理合法,就不应属于体罚范围,相反,这样的处理方式还应提倡,并以法律的形式认可,惩戒是指“施罚使犯过者身心感觉痛苦,但不以损害受罚者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  相似文献   

6.
惩戒是学校管理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和手段,惩戒是指通过处罚来戒止、教育。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只要需要惩戒教育,老师就有义务去实施惩戒教育。在必须惩戒的前提下,惩戒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惩戒教育不仅是合法的,而且也是必要的。惩戒教育可培养学生坚强的性格,并可教会学生抵挡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  相似文献   

7.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从生命的角度来研究教育,生命被认为是教育的本源、教育的本体。实际上,教育向生命本体的回归,也就是教育向“以人为本”的回归。在人本教育理念指导下,在教育管理上,我们便有了教育行政对学校教学实行校本管理,学校对教师实行人本管理,教师对学生实行生本管理,三者同属于人本管理。其中,校本管理包含有对教师的人本管理和对学生的生本管理;校本管理、人本管理又都是为了生本管理。  相似文献   

8.
作为一所拥有百年历史的“自由”学校,夏山学校对学生违规行为的惩戒独特而富有教育意义。在惩戒的价值取向上,惩戒的性质是对社区规则的学习过程而非道德宣判,其目标是保护与教育儿童,既体现“双向保护”的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又体现面向全体学生的警示教育原则。在惩戒的决策主体和程序上,以学生为主体的全校大会讨论违规行为并做出惩戒决策,决策程序遵循师生绝对平等和民主原则,对决策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通过申诉程序维护合法权利。在惩戒方式上,夏山学校有许多颇具创意的惩戒方式,并通过校内各类委员会和同伴压力保证惩戒有效执行。在惩戒的文化理念上,体现了“以非放纵的自由获得自律之自由”的自由发展理念,“用爱解决学生的问题行为而非惩戒问题学生”的理性之爱理念,以及“使有形规则与无形秩序交织的高满意度社区”的共同体生活理念。  相似文献   

9.
《今日教育》2010,(2):43-43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依法拥有对学生的错误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的一种权力。它是教师因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利之一。在当前,有的教师滥施惩戒权,有的教师缺施惩戒权,教师惩戒权:应从滥施、缺施走向合理。  相似文献   

10.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依法拥有对学生的错误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的一种权力,它是教师因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的职业性权力之一。我国当前,有的教师滥施惩戒权摧残学生的身心健康,而有的教师又缺施惩戒权放任纵容学生。因此,对教师惩戒权合理性进行分析与思考,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有效行使,尤显重要和必要。  相似文献   

11.
邵晓龙 《班主任》2007,(4):12-12
惩戒中的“惩”即惩处、惩罚,是手段;“戒”即戒除、防止,是目的。许多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时,只重“惩”,而忽视了“戒”。对受惩戒学生往往只是一惩了之,后续教育没有跟上,“戒”的目的被抛在一边,从而使得惩戒的效果大打折扣。尽管有的违纪学生受处分后会知错改错,但也有不少不良行为已成积习的学生会无动于衷,把纪律处分不当一回事。因此,惩戒决不是教育过程的终止,而是教育过程的开始。对受惩戒学生的后续教育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12.
刘长海 《比较教育研究》2015,37(11):107-112
针对美国部分中学惩戒失当的现实问题,《学校惩戒共识报告》建议采取多种方式创设有助于学习的环境,调动校内外资源实施有针对性的行为干预,优化学校与警务系统的伙伴协作,适当发挥法院和司法系统的作用,使学生管理更具支持性.《报告》启示我国应确立以引导为主、惩戒为辅的学生管理立场,建立多层级的惩戒体系,在制度层面防止惩戒权滥用;多方联动,打通壁垒,建立学生管理共同体;持续收集数据,做好大数据时代的学生管理.  相似文献   

13.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从生命的角度来研究教育,生命被认为是教育的本原、教育的本体。实际上,教育向生命本体的回归,也就是教育向“以人为本”的回归。在人本教育理念指导下,在教育管理上,我们便有了教育行政对学校教学实行校本管理,学校对教师实行人本管理,教师对学生实行生本管理.三者同属于人本管理。其中,校本管理包含有对教师个人管理和对学生的生本管理,校本管理、人本管理又都是为了生本管理。  相似文献   

14.
学校“教育惩戒”是基于教师权威和师生关系而产生的针对学生问题行为的教育方式,但现如今,由于缺乏清晰的教育惩戒边界的诠释和有效的理论基础,教师在实际执行教育惩戒权时常常出现各种棘手的问题,表现为缺“情”、轻“威”、无“度”,存在切实的现实隐患。从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论”来看,教育惩戒处理方式本身不是根本目的,惩戒“高高举起,却能轻轻落下”,能够得到学生内心的真正认可,实现教育惩戒权的理性回归,才是教育惩戒不贬值反而保值、增值的唯一路径。  相似文献   

15.
教师惩戒是教师的工作职责之一,是纠正学生非规范言行的必要手段。随着相关政策的颁布与推广,明确赋予中小学教师教育惩戒权,对于教师惩戒学生产生顾虑的情况有所缓解,有利于端正态度以惩达戒,避免滥用惩戒、怠用惩戒等问题。面对新变化,学校要做好针对教师惩戒的监管工作,既发挥好惩戒的育人作用,又要呵护好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16.
教师对学生的惩戒是指教师运用处罚的手段对学生进行教育,以达到警告并劝诫其改正错误的目的,这是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措施之一。然而教师惩戒权在现实运用中却屡遭争议,主要表现为惩戒权的滥用和惩戒权的放弃两个方面。为了解决教师惩戒权运用中所存在的问题,国家必须完善相关立法,学校应明确教师惩戒权的范围,家委会应建立起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从而保证教师惩戒权的恰当行使。  相似文献   

17.
学校教育中教师被赋予管理和指导学生的惩戒权,教师惩戒权是针对学生失范行为的一种非体罚的、诉诸教育性的、帮助学生完成社会化的权力。惩戒的使用与否、如何使用及边界问题在教育领域一直是热门话题,教师受制于多种影响因素,滥用或不用教师惩戒权在一定程度上都会阻碍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本研究对教师惩戒权的偏向进行梳理,同时从社会、学校以及师生三个角度论述如何规范教师惩戒权,促进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18.
当前,教育惩戒受到教师抵制的主要原因是:失当的民主观和平等观、部分学生挫折承受力较弱和一些教师对教育惩戒内涵理解不准或惩戒失当.教育惩戒既是维护学校教育公共秩序的需要,也是自然教育的必然补充,同时教师也有实施教育惩戒的能力,这些都是教育惩戒合理性的保障.要保障教育惩戒顺利实施,教师应准确理解教育惩戒的内涵,科学而艺术地...  相似文献   

19.
一班主任因班级管理松散被学生用书信告到学校,这个班主任从笔迹查出信是某学生所写,即把该学生叫到办公室,数落一通,还打了该学生两个耳光。该生家长反应到学校,告到教委,这个班主任因此受到了处分。这件事在当地引起一场不小的震动,也给我们教师留下了思索.教师如何对待学生的批评。教师对学生具有绝对权威,学生对教师必须绝对服从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学生直接或问接批评教师已经成为十分正常的现象,教师能否正确认识和对待学生的批评,关系着教育的效果和培养人才的质量。笔者认为,教师正确处理这类事件的正确态度是:倾听、自省、宽容。[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案例1 2002年4月5日,某小学教师齐某在课上检查学生完成家庭作业的情况,学生王某(8岁)因未完成作业而被老师罚站。王某站了约20分钟,突然晕倒在地,牙齿被碰掉两颗。随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583元。第二天,王某的父母找到学校,要求学校赔偿。王某的父母认为,教师齐某的行为属于体罚,是违法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学校赔偿。而教师齐某则认为,罚站不属于体罚,而属于惩戒,是教师享有的管理学生的权力之一。王某晕倒是由于其自身体质原因,学校不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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