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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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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将受到处分。但是,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无数的教育实践也证明了这一道理。问题的关键在于,教师的惩戒权究竟有哪些,又该如何实施?批评式惩戒权:2009年8月,教育部曾下发了《中小学班主任日常工作规定》,明确指出: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因此,对于  相似文献   

2.
连续几起"弑师案",引来社会各界对惩戒教育的高度关注。先有民众的呼声:教师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再有人说"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接着有舆论声称,教育对学生过分纵容将遗患无穷,建议要对学生进行适当惩戒。  相似文献   

3.
连续几起“弑师案”,引来社会各界对惩戒教育的高度关注。先有教育部官员说“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接着有舆论声称,教育对学生过分纵容将遗患无穷,建议要重视对学生进行适当惩戒。  相似文献   

4.
连续几起“弑师案”,引来社会各界对惩戒教育的高度关注。先有教育部官员说“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接着有舆论声称,教育对学生过分纵容将遗患无穷,建议要重视对学生进行适当惩戒。  相似文献   

5.
编者按:当前,"民主教育"和"赏识教育"已成为中小学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部分学者甚至提出了"无批评教育".对此,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畏手畏脚,不敢惩戒学生.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中有这样一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力."这引起了广大教师和家长的高度关注.很多教师认为,惩罚不是体罚,学生做错了事,对其进行适当的惩罚是必要的教育手段.  相似文献   

6.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需要惩戒,学生成长需要惩戒,但必须是善意而适度的。一时下,惩戒似乎成了教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唯恐被冠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之名。加之,一些媒体对因体罚学生而引发的学生弃学、离家出走、自杀或杀人等恶性事件一再披露,不时传达这样一种信息:教育不应有惩戒。其实,这是社会对惩戒看法的偏差。认为惩戒就是体罚,把教师依法对学生管理的手段等同于体罚。体罚,古人视其为天经地义,一把戒尺打出栋梁之材;而体罚已被禁止。但惩戒却不可随意摈弃。  相似文献   

7.
一 时下,惩戒似乎成了教师不敢触及的"高压线",唯恐被冠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之名.加之,一些媒体对因体罚学生而引发的学生弃学、离家出走、自杀或杀人等恶性事件一再披露,不时传达这样一种信息:教育不应有惩戒.其实,这是社会对惩戒看法的偏差.认为惩戒就是体罚,把教师依法对学生管理的手段等同于体罚.体罚,古人视其为天经地义,一把戒尺打出栋梁之材;而体罚已被禁止.但惩戒却不可随意摈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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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几起“弑师案”,引来社会各界对惩戒教育的高度关注。先有民众的呼声:教师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再有人说“教师正当使用的惩戒并非对学生的体罚,不提倡迁就学生一切行为”,接着有舆论声称,教育对学生过分纵容将遗患无穷,建议要对学生进行适当惩戒。  相似文献   

9.
作者心语:目前,教育惩戒之所以成为困扰广大中小学教师的一个焦点问题,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许多教师没有搞清什么是教育惩戒。因为不了解其内涵,所以在实践中就无法跟体罚、变相体罚进行有效的区分,而当前国家法律明令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又加上现实中赏识教育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这就使得很多教师面对教育惩戒  相似文献   

10.
当前,“民主教育”和“赏识教育”已成为中小学教育的亮点和主流选择,部分学者甚至提出了“无批评教育”。对此,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畏手畏脚,不敢惩戒学生。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其中有这样一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力。”这引起了广大教师和家长的高度关注。很多教师认为,惩罚不是体罚,学生做错了事,对其进行适当的惩罚是必要的教育手段。  相似文献   

11.
现在,很多教师谈罚色变,这是将惩戒和体罚混为一谈,其实惩戒与体罚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惩戒就是通过处罚来警戒,是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是以教育学生为目的,对学生问题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生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对学生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而体罚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对于中小学生可以说是谈"惩"色变,往往有人会把惩戒和法律明文禁止的"体罚和变相体罚"连在一起。而事实上,惩戒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在全世界范围内从来都没有消失过,特别是一些欧美国家以及韩国、日本等国都有针对中小学生的惩戒法条。但是在中国,学校或教师似乎被剥夺了惩戒权。剥夺的效果似乎不是那么有效,教师因为惩戒而出现的事故仍时有发生,师生、生生或家校之间的纠纷或冲突、欺暴现象也日渐突出。国家九部委虽然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但是教育要不要惩戒,哪些行为需要惩戒,怎么实施惩戒,根据什么惩戒,如何强化教育惩戒等,仍然是校长、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心头纠集的难题。基于此,本刊编辑部以"惩戒教育要还是不要"为专题,邀请高校的教授、专家、学者和中小学一线教师聚焦专题开展思维碰撞、观点交流。目的是厘清惩戒教育的内涵、外延、价值、必要性、合法性、注意事项等问题,反思实施惩戒教育的现实"土壤"与认识误区,探索惩戒教育的方式、措施等,贯彻国家九部委"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的意见,解答教师惩戒教育实施难题。  相似文献   

13.
体罚是一种区别于惩戒的违法行为.体罚的实施以中小学教师为主体,对学生人身权利和自由构成了损害的事实,具有侵权行为的显著特征.<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体罚所致侵权责任归结原则和构成方式,以及教师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各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学校依法治校和教师依法从教提供了法律指导.为了预防和消除学校体罚所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应当在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教师法制教育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学生权利,应当尽快建立教育惩戒制度,为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并且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善教育教学方法.  相似文献   

14.
教师惩戒行为中包含体罚的因子,由此导致惩戒与体罚界限模糊,这是时下导致是否应赋予教师惩戒权争论的关键所在.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规定合理适度的教师惩戒权,有助于教育目标的实现.教师惩戒行为的行使是正当行为,理应阻却行为违法性的发生.同时,教师惩戒权行使应有合理的限定,超出社会容忍的限度,则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2020年12月23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规则》回答了记者提问。本刊摘编如下:一、教育惩戒的概念和实施范围《规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这一规定,首先,明确了教育惩戒的属性,其是在教育过程中发生的,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而不是单独赋予学校、教师一种权力。其次,明确了实施的对象和方式,是对违规违纪学生的管理、训导和矫治。最后,强调了行为的目的性,即是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而不能为了惩戒而惩戒。关于《规则》的适用范围,高校学生已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规范,而学前幼儿认知和行为控制能力较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身心发展存在障碍,都不适宜实施教育惩戒,因此《规则》将教育惩戒的实施范围限定在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相似文献   

16.
现在,很多教师谈“罚”色变,这是将惩戒和体罚混为一谈,其实惩戒与体罚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惩戒就是通过处罚来警戒,是一种常规的教育手段.是以教育学生为目的,对学生问题行为的一种强制性纠正行为,是在学生身心完全能够承受的前提下采取的教育措施,对学生能够起到教育和警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王淦生 《教育》2012,(25):38-39
"惩戒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必要的形式,因为它是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但是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将"惩戒教育"与体罚学生区别开来。"惩戒教育"与"体罚学生",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惩戒教育"具备的两个前提是:第一,它的出发点是尊重学生的人格;第二,事先已经做出了相  相似文献   

18.
问: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教师应该怎么区分体罚和惩戒?怎么做才不至于使惩戒变为体罚? 答:惩戒权是教师职业所固有的一种权力,也是由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所决定的一种教育方式。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形成时期,可塑性较强,教师正面的教育引导和相应的惩戒,有助于增强教育效果。但同时,教师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将违反我国相关法律的...  相似文献   

19.
声音     
《山东教育》2012,(8):61
"中小学教师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近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就《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教师要以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强调教师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此举表明了教育部要跟这种反教育行为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自主招生没有必要只允许应届毕业生参加,大学不应拒绝和歧视复读生。"——对于复读生来说,自主招生并非和他们完全无关的事了,他们"看  相似文献   

20.
王翩 《中国教师》2006,(9):16-17
作为一种极端的、以对学生肉体施加痛苦为直接手段、常伴有损伤学生身体、侮辱学生人格的传统惩戒形式,体罚一直是有争议的。反对者认为它是一种残忍的、不人道的野蛮教育方式,是用武力和外在强制对学生身心的摧残,主张废除教师的体罚权;赞同者则认为,作为一种简易的、收效较快的惩戒方式,体罚能有效地影响学生行为,是教师管理学生的必要手段,至多只能规定各种限制措施来减小其副作用,而不应完全弃而不用。在当今世界各国中,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开始废除体罚(至少在公立学校中禁止),也有一些国家仍保留体罚,如新加坡等。在体罚仍是惩戒方式的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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