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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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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章拟突破对悬赏广告性质的传统观点——契约说或单独行为说,而采取折衷说:即普通悬赏广告乃为单独法律行为,而优等悬赏广告则为契约型法律行为。由悬赏广告的性质决定,文章比较分析了普通悬赏广告和优等悬赏广告的成立与生效、撤回及撤销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文章拟突破对悬赏广告性质的传统观点-契约说或单独行为说,而采取折衷说:即普通悬赏广告乃为单独法律行为,而优等悬赏广告则为契约型法律行为。由悬赏广告的性质决定,文章比较分析了普通悬赏广告和优等悬赏广告的成立与生效、撤回及撤销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悬赏广告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现代社会尤为常见,但我国民事法律方面还未对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明确定论,目前对其在法律性质上认知为契约说和单方行为说等不同观点,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掌握主体双方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标准。本文通过对实案的分析,拟采用单方行为说,就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加以辨析并给予支持。  相似文献   

4.
悬赏广告的性质在我国实体法律规范中尚没有明确界定,在1999年制定新合同法前的草拟稿中有所提及,但在草案稿中被删掉。由于悬赏广告的法律定性存在争议,导致有关悬赏广告的案例在现实中遇到难题。在司法实践中,遇到悬赏广告案件时,很难选择实体法律规范。实体法的缺位,必然会对法治的全面建设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对悬赏广告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认为,以法理上的公平原则为基础,悬赏广告在性质上应该采用单独行为说,在未来制定民法典时将悬赏广告与合同并列地编排到债编更符合法理精神。  相似文献   

5.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悬赏广告越来越多,但是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在理论上一直是一个争议的问题。实践中,法院判决因悬赏广告发生争议时的理论依据也不相同。199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学界也对此有不同意见,一为"契约说",一为"单方民事行为说"。文章通过对有关悬赏广告性质的不同学说的分析,论证了悬赏广告的性质不是要约,而应为单方法律行为的观点。  相似文献   

6.
《德国民法典》第305条规定了意定之债的契约主义原则,即单独行为作为债之发生原因,其适用范围应当受到严格限制。秉持契约主义,遗赠的意思表示和悬赏广告的意思表示,应当解释为契约之要约;捐助行为,以契约理论解释确实存在重大障碍,应当承认其属于单独行为。  相似文献   

7.
悬赏广告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但对于其法律性质却存在着契约说与单独行为说的激烈争论。从法经济学的角度用谈判理论和激励分析考察悬赏广告的大量存在及其功能,分析法律的不同认定对当事人的不同激励以及对他们福利的影响,并对争议较多的遗失物悬赏广告的效力用同样的方法做出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8.
悬赏广告制度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悬赏广告是以广告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它含以下四方面特殊要件:采取广告形式;声明给予报酬;指明期待完成的特定行为;对不特定的人为之。悬赏广告的性质为契约之要约。总结我国各时期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外成功之处,以一定方式对悬赏广告的适用范围及报酬额度于以国家干预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9.
论悬赏广告     
我国法律对悬赏广告没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此类纠纷时有发生.就其性质而言,悬赏广告是将一定行为的完成作为承担债务的停止条件的单独行为,其成立须具备一定之成立要件.  相似文献   

10.
关于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法学界对此观点不一,司法实践的判决也大相径庭。本文以悬赏广告法律性质的两种学说为基础,从维护当事人利益衡平,维护经济交易安全价值以及发展社会信用资本角度出发,以功利比较的视角主张应将悬赏广告认定为单独法律行为,广告人应当承担单方允诺之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1.
论悬赏广告     
我国法律对悬赏广告没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此类纠纷时有发生。就其性质而言,悬赏广告是将一定行为的完成作为承担债务的停止条件的单独行为,其成立须具备一定之成立要件。  相似文献   

12.
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悬赏广告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同时也是一个在法理上很复杂的问题,其复杂性在于对其在法律性质上认识的不统一。就悬赏广告的特点、中外对于悬赏广告的三种不同的学说以及它们之间的差异、悬赏广告法律行为的效力争议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3.
陈虎  郭洁 《考试周刊》2008,(1):237-238
悬赏广告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也是一个重大的法律问题.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产生的纠纷日益增多,而有关悬赏广告的法律定性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出现了契约说和单方法律行为说的对立.本文通过对两种不同学说的利弊分析,认为悬赏广告为单方法律行为.  相似文献   

14.
悬赏广告是特定行为人以广告的形式对完成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不特定人,给付广告中声明的报酬的意思表示行为.我国法律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关的判例.目前有合同说和单独行为说两种观点.  相似文献   

15.
优等悬赏广告在民事活动中的运用愈加频繁,但在我国民事立法缺位的情况下,悬赏人滥用优势地位,应征人得不到充分保护的情况时常发生。此种情况下,法教义学应该有所作为,为应征人争取利益。相比起单方行为说,合同说在现代模式下的优等悬赏广告中有更强大的解释力。在合同正义的指导下,对于优等悬赏广告合同成立以及生效时间点的实质取决于广告法律性质的确定,而对于性质确定的出发点应该在强化应征人的法律地位上。为保护应征人合法利益,落脚点为建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以合同说为理论基础在司法解释中对优等悬赏广告的性质进行确定。  相似文献   

16.
合同是民法最重要的法律概念之一。但在民法领域 ,对合同的定义也有种种分歧 :大陆法系合同的定义来自罗马法 ,依罗马法 ,合同为当事人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合意即契约 ,在罗马法中 ,契约被定义为“得到法律承认的债的协议”[1]。大陆法系民法基本上承继了这一说法 ,将合同定义为是一种协议。如《法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合同定义为“合同为一种合意 ,依此合意 ,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第1 1 0 1条 )《德国民法典》第 30 5条规定 :“以法律行为发生债的关系或改变债的关系的内容者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必须…  相似文献   

17.
针对公司章程的法律性质 ,学者们意见纷纭 :有代表性的主要观点为契约说及自治法说 ,另外还有宪章说、折中的观点等。契约说为英美法系大部分学者所主张 ,认为公司章程是股东之间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就设立公司的权利义务达成的文件 ,是股东自由意志的体现。自治法说为日本通说及为部分大陆法系学者所主张 ,认为公司章程是在国家强制性规范指导下订立的旨在平衡股东权益的公司内部根本法。公司章程不仅约束制订章程的设立者或发起人 ,而且当然地约束着公司机关及新加入公司组织者。文章分析得出 :公司章程采“自治法说”为佳 ,即实质意义上的章程是依社员们法律行为而成立 ,具有对成文法的补充性、变更性效力 ,并以此对公司的团体性质的法律关系进行规律的规范的总称。  相似文献   

18.
随着社会生活中悬赏广告的日益增多,因悬赏广告所引发的纠纷不计其数.虽然我国法律确立了悬赏广告的合法地位,但是对其性质及构成要件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主要由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来进行自由裁量,从而导致了悬赏广告在法律适用和裁判上的不统一.一旦出现有关悬赏广告的纠纷,往往导致相关各方的无所适从.因此明确悬赏广告的性质和构成要件是解决相关问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生活中悬赏广告的日益增多,因悬赏广告所引发的纠纷不计其数.虽然我国法律确立了悬赏广告的合法地位,但是对其性质及构成要件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主要由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来进行自由裁量,从而导致了悬赏广告在法律适用和裁判上的不统一.一旦出现有关悬赏广告的纠纷,往往导致相关各方的无所适从.因此明确悬赏广告的性质和构成要件是解决相关问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20.
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之人,给与报酬,因而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之人,负给付报酬之义务”。我国早在秦代就已经出现了悬赏广告,但目前我国法律对此并无具体规范,以至在理论和实践中颇有争议。悬赏广告在本质上应当是一种信用广告。行为人完成广告指定行为时,取得向广告人请求报酬的权利;广告人对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即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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