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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计算机软件产业虽然算是新兴的技术产业,但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了。近年来,学术界不乏对软件侵权认定的探讨和著述。但是,全面而系统地针对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方法进行论述的却很少见。本文通过对不同侵权认定方法的对比性研究、分析和归纳研究,明确在处理不同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旨在促使司法人员更加合理地处理此类纠纷,更为有效地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打击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确保民族软件产业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2.
结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意义,对完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必要性以及其存在的法律意义进行探讨、维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3.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其特殊的法律保护方式和法律保护原则,因此,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认定方法也与传统侵权行为的认定有所不同。为了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权利人应当在诉讼中明确其举证责任以及举证要点,有针对性地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  相似文献   

4.
网络著作权纠纷当中,认定网络作品的作者是救济权利的关键一步。本文在分析网络作品作者身份特殊性的基础上,论述了认定网络作品作者的障碍,提出了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网络作品作者的可行方法,并就网络著作权人如何提高身份权利意识给出相关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的首要任务,而建立一套高效可行的、科学规范的高校教材作权管理认定体系则对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详细地介绍了哈尔滨师范大学教材作权管理认定体系及其构成,分析了该体系的主要特点,介绍了认定体系的实施要点、效果。  相似文献   

6.
对目前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流模式——著作权保护模式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著作权模式保护软件的范围和权利内容方面入手,对比计算机软件这种特殊的文字作品与著作权保护的传统文字作品的不同特性,指出著作权模式保护软件知识产权的不足。  相似文献   

7.
随着网络技术不断更新,微博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信息沟通平台,在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必然对传统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提出挑战,新的著作权侵权方式随之而来。在微博享受著作权保护的前提下,分析微博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旨在提出规范微博著作权侵权的立法思考。  相似文献   

8.
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媒体和交流方式在促进信息传播和共享的同时,也引发了关于著作权法问题的讨论。微博应视为著作权保护范围中的作品,理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因此转发、上传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微博实际上已构成侵权,但依据现有的著作权法又很难界定。所以,急需对微博著作权法进行认定及立法规范。与此同时,还要开展实名登记,完善对网络运营商的监管,大力加强对微博著作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人工智能已经成为人类主体之外新的“作品”来源,根据其创作过程是否完全独立于人类,可将人工智能创作物划分为第一类人工智能创作物与第二类人工智能创作物。从作品构成要件与客观主义的角度分析,人工智能创作物应当被认定为作品,且应设立人工智能作品作为新的作品类别。若拒绝人工智能创作物进入版权保护体系,会导致“僭称作品”和“公地危机”,不利于版权市场的稳定与繁荣,而版权法体系对其接纳留有空间。从权属问题而言,现有制度与社会伦理都难以接受人工智能成为权利主体,应运用“视为作者”制度拟制人工智能使用者成为“法律作者”与“著作权人”,并建立作品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0.
试论网络作品著作权及其侵权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作品是以数字信号的形式和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它包括数字化作品、数字式作品和主页作品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作品的著作权分别归属于原作品的著作权人、创作的作者和网站管理者。网络作品在网上传输实质上是作者使用作品的方式之一,应由著作权人享有不同于传统复制权和发行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认定网络作品著作侵权责任时,一般侵权人和ICP应承担完全的过错责任,而IAP较适宜承担有条件的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11.
介绍了计算机软件特点和分类,阐明了我国新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分析了高校所面对实现软件“正版化”的艰巨任务。结合高校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自行开发和单独拨款重点购买的解决办法,并详细介绍了对软件的购置审批,入账管理,使用、借用,升级和报废等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2.
剧本杀作为近年大热的游戏,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也带来法律层面的一系列问题。而表演作为剧本杀游戏最直接的使用方式,存在一定侵权风险。游戏中,剧本杀主持人、NPC(非玩家角色)和玩家行为都属于公开表演剧本,除了在极少数情况下主持人或NPC的即兴表演属于创作的范畴。当这些主体的表演行为是未经许可时,造成著作权人利益损失的,应当主要追究剧本杀经营者的赔偿责任。为了更好维护剧本杀经营环境,需要建立良好监管政策,引导企业规范自身经营。  相似文献   

13.
浅谈中日音乐著作权侵权认定的异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爽  李为 《陕西教育》2009,(3):119-119
近来我国音乐著作权侵权案件接连而出,热门歌曲涉嫌抄袭,但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认定歌曲抄袭根本没有量化的规定.笔者比较申日音乐著作权侵权标准的异同,建议完善<著作权法>中实质相似的有关规定,并且建议政府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音乐著作权侵权案件进行裁决.  相似文献   

14.
在数字经济时代,算法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工具。算法推荐技术被广泛应用于信息分发和媒体传播领域。算法推荐技术能有效解决全民创作时代的信息过载问题,但同时也引发了算法推荐机制下著作权侵权认定的难题。文章提出,使用算法推荐技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采用了一种新型的信息分发模式,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算法推荐技术具有“伪中立性”和价值取向性,难以适用“技术中立原则”免责。文章认为,在判断标准上,应区分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并以主观过错为核心进行判定,明确“应知”的判断条件。由于互联网平台具有强大的信息管理能力,网络服务提供者理应对内容履行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15.
在认定作品抄袭的方法和标准中,虽然学术界和各国司法实践中已达成了普遍共识,并形成了一致的"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但对于思想与表达并非清晰的案件中如何判断作品抄袭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文章通过案例分析方法,结合国内外司法实践形成的原则,阐述了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的表现形式,而非作品的思想内容,分析了当作品思想内容与表达方式处于混合状态时,应该如何判定作品间形成"实质相似",探讨了判定作品间构成抄袭所依据的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短视频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短视频著作权侵权纠纷问题也日渐突出。其中,如何认定短视频平台侵权责任是司法实践中的焦点问题。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平台事前的审查职责未明确、注意义务的认定标准不合理以及通知与删除的效力不明三个方面的问题。因此,应当明确平台事前的审查职责、调整注意义务的认定标准以及明晰通知与删除的效力。  相似文献   

17.
试论"网络恶搞"行为的著作权侵权认定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网络恶搞”之风愈演愈烈。涉及视频、文本、流行歌曲、热门节目、古典名著、标志性图像、主旋律影片、英雄人物等领域,并且反响强烈。“网络恶搞”作为一种网络现象,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文试从著作权保护角度对其予以分析。  相似文献   

18.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是现代著作权制度变革的引擎和驱动器.对网络服务商的著作权侵权责任的规制在整个数字著作权法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我们要从美国经验与中国视角出发,结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构建并完善我国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第三方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9.
在网络技术中,以Bit Torrent为代表的P2P软件在解决大容量文件的传输问题上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案,但它却使著作权的管理更加困难.本文对P2P网络技术条件下网络传输主体及其侵权形式、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P2P网络技术是中性技术,是否侵犯著作权要看客观事实结果和使用者的目的,并提出了一些在P2P网络传输条件下著作权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在网络著作权侵权中,网络服务提供者大多出于第三方的地位,其承担的是间接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6条对于网络侵权责任认定作出了规定,然而由于该规定的粗糙、落后,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责任认定做出了更加全面、细致的规定,这些规则已经成为间接侵权责任认定的一般规定。尽管如此,我国现行规定尚存在主观过错认定标准模糊、“未获利”和“标示”条款缺乏实际作用等诸多不足,尚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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