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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芳 《四川师范学院学报》2008,(1):79-83
为解决刑事诉讼中律师承担的保密义务与真实义务之间的冲突问题,西方国家普遍确立了系统的律师保密特权制度。但在我国,由于传统的道德、职责、制度的局限,使得这一制度的立法理念尚不够明确、法律的现行规定也不够完善。因此,必须结合司法工作的实践,同时借鉴国外经验,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辩护律师保密特权制度。 相似文献
2.
葛同山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1,27(8):64-69
律师伪证罪的法理基础是律师对其真实义务的违反。辩护律师真实义务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律师伪证罪的成立与否。辩护律师的真实义务相对较低。律师伪证罪有必要从以下三个方面重构:取消"引诱"的罪状,严格认定"帮助"这一罪状,"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作伪证"的认定要结合律师的行业标准。 相似文献
3.
苏毅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3,(4):167-169
辩护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司法伦理经常面临着激烈的道德冲突,由于人们对此缺少认识,因此给刑辩律师的执业带来了许多压力。要想解决实践当中刑辩律师紧缺的问题,改善刑辩环境,有必要对刑辩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司法伦理进行梳理。 相似文献
4.
欧卫安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31(6):76-80
在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转型的条件下,辩护律师对事实的真实义务,应理解为辩护律师有依据事实进行辩护的义务,即善意地依据其认为是真实的事实进行辩护的义务;辩护律师对法律的忠实义务,是法治国家法律至上原则的根本要求;辩护律师对于诉讼中所得知的不利案件事实或未曾被发现控诉的罪行履行保密义务则构成了其对委托人(利益)的诚实义务之核心。当然,对于辩护律师的三种忠诚义务可能导致的内在冲突,必须贯彻法律正义的要求,在致力于法律正义实现的前提下予以协调。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在立法与司法中存在如下现状: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形同虚设;律师保守职业秘密原则未得以确立;立法上未明确规定律师享有民事、刑事责任豁免权。对此,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改革与完善思路。 相似文献
6.
司莉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8(2):27-31
律师的刑事辩护容易遭受指责甚至攻击,这是世界性的问题。而中国问题的特殊性在于,中国刑事辩护律师遭受的并不是或主要不是制度问题,对律师职业性质和地位的扭曲认识是使制度建设成本增大并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应从律师的职业性质界定入手,使公众尤其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对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辩护律师的地位、作用及其对于理性秩序建构的价值达成正确认识,才能使制度建设和运行获得公众心理支撑,使制度进步获得更实际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李彬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9(1):27-29
辩护律师是刑事诉讼中重要参与人,具有重要意义。法律赋予了辩护律师特定的执业原则与诉讼地位。以保障律师法律使命的实现。然而,现实中辩护律师却遭遇了尴尬的处境,游离于公诉人与当事人之间。因此从律师本质属性出发,应当重新界定辩护律师的法律地位与诉讼角色,赋予律师应有的使命。 相似文献
8.
《大连大学学报》2015,(5):74-78
我国辩护律师制度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辩护律师制度的完备与否也代表着一个国家法制的发展程度。2011年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目前规模最大的一次修订,而其中对辩护律师制度的关注尤为明显,这也反映出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理念在我国刑事立法中的重要意义。但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理念虽然已明确列为立法目的,在实践的具体操作中依然存在较大困难。而人权理念与具体制度的脱节不仅淡化了人权理念本身,而且也损害了法律自身的公平正义。因此,重申辩护律师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而以此切入重新反思我国整个诉讼制度,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是辩护权的重要支撑,是实现控辩平等、保障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维护被追诉者人权的客观需要。修订后的《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虽然具有明显进步性,但主要是一种权利宣告或确认,缺乏程序保障,可操作性不强。应从以下几方面对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予以保障:赋予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证据保全请求权;完善辩护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权,建立调查令制度;完善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赋予辩护律师执业豁免权。 相似文献
10.
11.
郑利霞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4,(1):44-47
新刑诉法获得通过并实施后,有关律师刑事辩护权的内容得到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一些困扰律师行使辩护权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是,此次修改仍然存在突破有限而留有遗憾。文章结合律师刑事辩护权实施现状,在分析了辩护权性质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及扩大律师刑事辩护权,强化辩护律师人权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我国刑事辩护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造,但改造的不彻底性使得在其后近十年的实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不尽人意的问题。按照法治社会的要求,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以增强律师刑事辩护的有效性,进而更加有力地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3.
新《律师法》对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做了较大修改,进一步增强了律师的权利,但法律的立法体现并不等于法律的司法实现,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利目前还存在着多重障碍,首当其冲的就是刑事实体法的立法障碍。通过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内容的概述,同时结合《刑法》第306条的规定,研究探讨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存在的主要障碍,并对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保障问题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正当防卫制度是刑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由于过去立法上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正当防卫制度的有效实施,新刑法对此做了一些必要的修改。文章在比较新旧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制度规定上的差异的基础上,分析了修改的意义,探讨了如何准确地理解新规定,并对新刑法的修改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律师在场权的立法缺失问题,随着今年五部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出台,再次成为了热议的焦点。针对该问题,在分析了律师在场权立法缺失的原因,论证了该权利立法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律师在场权的制度设计。在宏观的层面,重点论证了律师在场权的适用范围、程序和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6.
宣仙艾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2006,21(3):48-51
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对于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适用的起因条件、限度条件界定不明确。关于特殊防卫权的规定更欠周密性。这些都不利于正当防卫制度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17.
论以防卫行为为前提,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新表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有的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表述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以正当防卫为基础,讨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问题。这种表述由于立论前提的不当,导致了研究中的一系列问题。为解决现有表述中存在的问题,正确认定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应以防卫行为为前提,展开对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新表述。 相似文献
18.
刘海萍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2(6):69-71,96
此次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在以下方面加以体现:对辩护制度作了重大修改,还增加了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就以上几点对新增加条款的含义加以分析,指出立法的进步之所在,提出执行新增法律条文须注意的事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