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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1日,中央领导批示:要注意改进对法制节目、电视剧等作品中刑事案件的表现手法,不能成为"教唆"犯罪之源。同年11月17日,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要求各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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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法制宣传是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知识、记录法治进程、推进法制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威慑犯罪行为的崇高使命。这些年来,随着各种法制节目、栏目及频道的创办和开播,广播电视法制宣传蔚为火热。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类节目,密切联系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舆论氛围,为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广播电视法制宣传还存在着教育引导不够,法理分析肤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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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公民意识的视角阐述法治精神的来源.以期在地方电视台的法制宣传中能转向以公民意识教育为核心的节目制作理念。本论文结合了作者在《法眼》栏目中的一线工作经验,对法制节目的走向问题,尤其是地方电视台法制节目的走向问题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为地方电视台法制节目今后发展提供理论经验与实践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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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近日发出《关于开展抵制低俗之风专项活动》的通知,决定从6月29日起在全国开展抵制广播电视低俗之风的专项活动。这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就包括治理法治类节目的低俗问题,治理一些节日导向不正、品味不高、格调低下、庸俗无聊等问题。所以,如何选择和操作好报道题材,对于办好法制节目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直接关系到节目的存在价值和后续工作的成败。一档优秀的法制节目,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题材的选择和加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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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的问题探析与传播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视法制节目的历史发展表明,特殊的报道领域和报道题材能够增强节目的实用性、服务性以及故事性和娱乐性,但也极易让节目走入低俗化误区,背离法制节目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宗旨,出现诸多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传媒的商业化,很多法制节目过度地追求刺激.2006年6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曾对辽宁电视台《法制时空》栏目严重违规行为发出过措辞严厉的停播整改通报.随后,总局在全国开展了抵制广播电视低俗之风的专项行动,其中法制节目我为此次行动重点查改的节目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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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富清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7,(10):25-26
为了配合国家广电总局治理低俗下流涉性节目的工作部署,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于9月26日在北京召开"树立媒体形象、担当社会责任、杜绝违规节目"座谈会。国家广电总局、中华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有关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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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法制节目是中国电视节目体系中最重要的节目类型之一.据统计,目前经广电总局批准开办的电视法制频道共有9套,广播电视法制栏目超过200个.特别是已经形成了一批深受观众欢迎的名牌节目,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法治在线>,北京电视台的<法治进行时>等.近年来的各种收视率调查数据都表明,电视法制节目在收视率排行榜上名列前茅,优秀法制节目的收视率更是经常雄踞同一时段节目收视率榜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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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201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那么如何保障改善民生?如何加强社会建设?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改进信访、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平安祥和",等等。作为从事法制节目宣传多年的媒体工作人员,真切感受到中央对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的重视。业界都认为法制节目迎来了新的契机,而调解节目也是大有可为。"人民调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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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报道:强化三个功能,减少负面效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锦华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07,(3):64-66
案例报道作为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一直被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在传播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宏扬社会公平正义.揭露和打击犯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因新闻媒体在案件报道中处理不当而产生负面社会效果的事件屡屡发生.已经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6年11月.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就如何避免法制宣传出现负面效应等问题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新闻工作者严格遵守.积极探索化解法制宣传可能引起的社会负面效应的途径和方法.使我国法制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普及法律知识做出积极贡献。本文仅从如何避免刑事案例报道出现负面效应这一角度,提出几点拙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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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秀峰,浙江人民广播电台主任编辑, 《法律直播室》、《海楠说农村》节目监制。她担任编辑、监制的《法律直播室》节目,1999年被共青团中央和国家广电总局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光荣称号,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1996--2000年全国广播影视系统'三五'普法先进集体";先后三次被浙江听众投票推选为"浙江电台名牌节目",连续四年被评选为"浙江电台品牌节目"。2003年又获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优秀栏目奖。她担任编辑、撰稿的广播新闻专题《一起因劳动争议而引发的特大纵火案》、《讨回清白》、《羊鸭之争》等六个节目,先后获得五个浙江省广播电视新闻奖一等奖,一个全国法制好新闻一等奖和一个全国对农节目一等奖。2004年获浙江省第二届飘萍奖(人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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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媒体作为服务社会、宣传主流思想的重要媒介,对公民思想意识和行为的引导有着重要的方向标价值.而法制节目作为电视节目中的重要分支,近两年随着我国电视节目及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增加,从中央电视台到各大卫视再到县级电视台,均开办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制类节目,通过对各种法制新闻的报道和剖析来提升法治社会的发展进程.法制节目的策划与制作与我国法治社会的进程之间是一种双效互动的关系,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的情况下,电视节目中的法制类节目所承担的价值和作用变得越来越大,对于法制宣传和践行的影响不容小觑.在我国不断强化法治社会建设和公民法治意识教育的过程中,如何通过有效的内容、技术和方法创新来提升法制节目在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实现中的作用是当前电视节目中法制节目组需要重点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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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天地”是常州电视台和常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的一个法制宣传栏目。该节目以服务常州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市为重点,紧扣社会热点,以事释法,贴近生活,向全市人民广泛宣传法律知识。自1995年1月开播以来,已播出300多期。据央视—索福瑞公司调查,该节目目前在常州地区收视率长期保持在25%左右,是常州电视台自办节目收视率最高的栏目。作品曾多次在江苏省法制新闻及江苏省电视社教节目评选中获奖。该栏目还获得江苏省首届广播电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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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传播理论的新探索——2008年全国法制新闻研讨会综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由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主办、法制日报社和华东政法大学协办、华东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和上海法治报承办的2008年全国法制新闻研讨会,于6月28~29日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来自国内法制新闻研究界、法制传媒业界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司法宣传官员共70余人,参加了大会.与会的专家学者围绕"法治精神·舆论监督·和谐社会"的主题,发表了43篇论文,共同探讨了新时期法治与传媒关系、法制新闻与舆论监督、法制宣传与构建和谐社会、法制传媒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等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