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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进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10(7):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新法明确了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其颁布与施行将完成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规则的系统化和现代化。为此,本刊组织了这组专题研究文章,期待着能为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学习研究及完善,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2.
侯代悦 《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0-34
我国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该法关于侵权法律适用的规定与之前的法律相比,有很大的变动。文章通过对我国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现行立法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有关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初步的分析与解读,以期有益于我国未来的司法实践活动。 相似文献
3.
王晶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10(8):23-28
婚姻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是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中之重,随着各国人民之间交往日益频繁,涉外婚姻的数量呈上升趋势。由于各国婚姻法律制度存在较大差异,涉外婚姻的法律冲突现象十分常见。怎样解决婚姻的法律冲突,一向为世界各国所高度重视。2011年4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标志着我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规则更加系统化与现代化,但该法在一些方面仍有待得到进一步解释和说明。本文拟就婚姻关系法律冲突的基本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相关条款予以解读,并对相关立法司法实践问题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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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国际私法法典化是国际私法晚近重要发展趋势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表决通过,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如何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完善中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就成为亟须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基于此,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司法解释,应得到立法、司法及学界的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6.
论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以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四条为中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旻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10):1-9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于201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较为完善和系统的国际私法法规,它广泛吸收了当代国际私法先进理论,成功借鉴了当今世界各国立法经验并充分总结了我国三十年来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本文结合我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的有关调研,对以一般涉外合同和一般侵权为代表的涉外债权的法律适用分别进行了理论的阐述和实践的总结,并就后续的法律修正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7.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了遗嘱继承和遗产管理的法律适用,填补了我国这方面的立法空白。但该法关于继承关系的法律适用,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包括同一制和区别制、遗嘱能力的法律选择、重叠性的冲突规范以及无人继承财产的法律规定等方面,相应提出四点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8.
张蕊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3):38-40
2010年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赋予了意思自治原则突出的法律地位,不仅在分则中的五个章节里都有所规定,还将其写进第一章"一般规定"之中,彰显了其指导作用。意思自治原则受到重视和扩大使用是符合国际私法立法趋势的,也是值得高度肯定的。但意思自治原则是否可以作为统领涉外民事关系所有领域的普遍性原则还是值得商榷的。而且立法中对于选择法律的时间、选择法律的方式、选择法律的优先适用性等问题规定得不够明确,以及它与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不同规定又当如何理解等,这都需要进行认真研究。 相似文献
9.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中适用的法律●李志东我国在1986年颁布了调整民事关系的《民法通则》,随着这一法律的施行,出现了一些问题,所以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在1988年又提出了一些意见,其中包括含有涉外因素的法律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这里,我向留学生朋友作一介... 相似文献
10.
方杰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10(8):17-22
201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最密切联系原则规定为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该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彰显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重要性。伴随产生的问题是,最密切联系原则应该如何对整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调整,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方式是什么?为解决此问题,本文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本质属性入手,阐述了该原则适用方式研究的必要性,最终确立了"法律关系要素分析说"作为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方式,以期能为司法实践服务。 相似文献
11.
张聪聪 《合肥教育学院学报》2014,(5):98-102
通过文献分析法和内容分析法对我国2011--2013年的国际私法学文献进行研究分析。在这一阶段,国际私法学者在涉外合同、涉外侵权、公共秩序保留、法律适用等传统领域仍有持续关注,而在涉外产品责任、涉外网络问题、涉外物权等领域扩展出新的研究内容。近3年研究重点还有一个最大特点,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条款为基点讨论国际私法各领域问题。分析结果表明,2011--2013年国际私法学的研究总体处于稳步向前的态势,紧跟国际私法学潮流趋势,特别于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这一方面做得较以往成功。 相似文献
12.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大量地规定了以“经常居所”为连接点的冲突规范.这些规定是适应我国对外交往日益扩大和涉外民事纠纷日益增多的需要,是我国国际私法立法现代化的结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应尽快明确“经常居所”的涵义,解决一些地方“经常居所”规定不适用问题,以充分发挥该法的积极作用,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其消极影响的发生. 相似文献
13.
杨赘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2(3):58-61
"直接适用的法"是指特定的涉及国家基本利益的强制性规定,可以不经冲突规范的指引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4条首次针对"直接适用的法"予以规定,在立法层面上对完善我国的国际私法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对于该条的理解因为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原因仍存在着模糊和不完备之处,因此,对于强制性规定的概念和类型,第4条和公共秩序之间的适用层级,以及如何在实践中更好地运用"直接适用的法"这一原则等问题,都是实务界与理论界值得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证券市场国际化带来了复杂的涉外证券法律关系。涉外证券基于各国证券法的属地管辖权和域外效力引发了涉外证券的法律冲突。发达国家涉外证券的法律适用规则,集中体现为证券的股权关系、证券的合同关系以及证券的涉外侵权关系三个方面。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于涉外证券法律适用规则的规定明显滞后,因此,我国涉外证券的法律适用也可以从这三个方面予以构建。 相似文献
15.
"直接适用的法"是国际私法上一个较新的理论,其重视对国家和社会重大利益的直接保护,丰富了传统国际私法的发展,发展了当代国际私法的理论体系。我国2010年通过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对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我国第一次在立法层面上对此问题作出规定,对我国国际私法的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对此问题在立法上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这就需要我们在借鉴他国立法的基础上,对其不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刘坤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4):23-25
近年来,伴随跨国交易的兴盛,跨国证券交易已成为世界金融领域备受关注的问题,研究证券交易的冲突规则亦显得异常重要。作为有价证券的典型代表,股票历来备受国际社会关注。涉外股票转让问题更是国际投资者关注的重中之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的出台对于弥补国内尚无有价证券法律适用问题统一立法的缺陷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依然无法切实解决涉外股份转让问题。因此,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与国外立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试分析涉外股份转让法律适用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7.
郑勇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9(3):67-71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当前社会背景下,不可能制定统一的国际知识产权实体法,冲突法仍然是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不可或缺的方法。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七章对涉外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做了专章规定。这些规定主要从涉外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涉外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合同、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三个方面设计了我国基本的涉外知识产权法律适用制度,把我国的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但这些规定还存在采用了"知识产权"这一高度概括性的集合性概念、缺乏对现代网络技术影响的回应等问题,值得理论界和实务界检讨和反思。 相似文献
18.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出台,统一了我国法院审理涉外代理案件法律适用的标准。由于我国司法实践匮乏,加之实体法对代理及涉外代理概念界定模糊不清甚至前后矛盾,导致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代理案件适用法律方面出现困顿甚至司法惰怠。为保证涉外代理法律制度有效准确实施,我国有必要借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代理法律适用公约》中有关条款的规定,以出台单行法或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界定涉外代理法律制度的适用范围,以突破因立法缺陷导致的司法困顿。 相似文献
19.
罗先云 《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4):39-42
中国新国际私法的立法不应该全面否定反致尤其是狭义反致的适用。在特定身份性涉外民事领域适当采用狭义反致不会影响国家的司法主权和法律实施的完整性,更不会缩小本国法的适用范围和影响判决的一致性。适度采用反致制度能够更加公正和谐地解决涉外民事纠纷,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20.
段哲敏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3,34(1):52-55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产品的跨国流动频率增大,各国之间涉外产品责任的纠纷也日渐频繁,但各国法律之间存在抵触,因而涉外产品责任方面的法律适用法是一个研究重点。现代国际私法中,确定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着新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