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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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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苏人版九年级《思想品德》第三单元第七课“维护合法权益”的教学和复习过程中,不少学生对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等法律范畴不甚明了。现对民事权利和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作一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2.
<正>在苏人版九年级《思想品德》第三单元第七课"维护合法权益"的教学和复习过程中,不少学生对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等法律范畴不甚明了。现对民事权利和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作一简要介绍。一、民事权利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据民事法律取得的可以实施一定行为或获取一定利益的法律资格,主要包括  相似文献   

3.
关于合伙是否为民事主体学界的观点颇不一致.作者在界定清楚民事主体、合伙契约和合伙合同概念的基础上,认为合伙组织系民事主体.只有承认合伙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4.
严格说来,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并无争议,西方国家普遍采用“国家法人说”(国家法人说、国家法人拟制说、国家法人有机体说等等),是把国家的民事主体地位解释成一种法人,而社会主义国家曾经通行的“国家特殊主体说”,也承认国家是一种民事主体。但是国家作为民事主体的依据何在呢?由于国家法人说和特殊主体说实质上强词的是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在民事主体类型中的归属,因而对国家作为民事主体的理论依据,多有忽视。  相似文献   

5.
民事主体识别问题对于当事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正确识别民事行为主体,才能确保民事活动、民事审判及民事审判监督活动、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活动等安全、正确进行。识别民事行为主体的基本方法因识别的内容不同而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6.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实体法上的概念,当事人能力则是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二者分别描述了不同法律状态下的法律主体资格.通常情况下,二者是一致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二者又相互区别并出现相当程度的分离.从民事程序法的独立性及民事实体法相关理论的缺陷入手,对二者分离的原因进行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7.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是民事主体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考察不同时期的代表性立法,展现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立法确立过程。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是伴随着民事主体制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从身份到理性,确立了抽象平等的权利能力制度,同时产生了以理性为基础的行为能力制度。从抽象到具体,解释了权利能力制度的虚化和行为能力制度的凸显。  相似文献   

8.
商主体是商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它具有与民事主体不同的法律特征.研究商主体与民事主体法律特征的差异,必须从主体行为和主体自身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商行为的营利性和商主体的法定性是商主体区别于民事主体最重要的法律特征.  相似文献   

9.
我国目前的法律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缔约能力及缔约责任规定比较笼统,没有考虑其特殊性。本文拟就此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0.
多年来,虽然对于主体教学有多种探讨,但现实中实施的教学仍多是以教师的"教"为中心,表现在教学的内容、方法等一系列的教学过程,都是教为主的体现.对"学为主体"没有更深的研究.现代教育的发展要求研究主体,研究教法与学法结合,寓学法于教法之中.作为主导的教师要会教、会引导作为主体的学生由学会到会学,要使学生充分发挥出自身潜力,和谐发展,就应当研究主体,辨析主体,使教育教学与社会发展和谐.这正是教与学的宗旨.  相似文献   

11.
宋云鹏 《华章》2007,(5):103
我国目前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划分标准过于单一、在立法技术上过于僵化、适用对象的范围过于狭窄等.为此,本文提出了我国民法建立禁治产人制度的构想,以不断完善该制度.  相似文献   

12.
多年来,虽然对于主体教学有多种探时,但现实中实施的教学仍多是以教师的“教”为中心,表现在教学的内容、方法等一系列的教学过程,都是教为主的体现。对“学为主体”没有更深的研究。现代教育的发展要求研究主体,研究教法与学法结合,寓学法于教法之中。作为主导的教师要会教、会引导作为主体的学生由学会到会学,要使学生充分发挥出自身潜力,和谐发展,就应当研究主体,辨析主体,使教育教学与社会发展和谐。这正是教与学的宗旨。  相似文献   

13.
封建社会发展到宋代,其阶级结构呈现出与前代截然不同的特点,中国中古时期的良贱制度发展到宋代已经趋于消亡。宋代民事法律主体的范围有所扩大,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阶级结构,在高度发展的商品经济的影响下,宋代过去处于贱人地位的阶层从传统的等级枷锁中解脱出来,成为契约关系的当事人,人身依附关系大大缓解。他们不再是主人的私属,与其他平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法定权利。  相似文献   

14.
15.
教学主体新论——教学主体与教学活动中的主体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主体的存在形态有三种形式:个体、群体和"类人",而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与教学主体是有区别的:教学主体是耦合的群体主体,而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则可能同时具有上述三种形态。以此来透析教学活动,我们就会发现,原先"师生之间的外在差距"就转变成为"教学主体的内在矛盾",而这才是推动教学活动向着更高阶段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教学活动中师生共同成长与发展的源泉。  相似文献   

16.
从分类、共性、差异三个角度对语用能力与翻译能力进行的比较分析表明:语用能力与翻译能力都是通过研究使用中的语言来分析人类的交际行为;都注重语境分析;都将社会文化因素作为重要的分析参数。二者差异之处在于,语用能力侧重言语行为的推理,翻译能力更关注语言分析之后的跨语际再现;语用能力分析语言与语境之间的互动关系,翻译能力则更进一步关注其后续的语境重建能力。语用能力对翻译能力的构建具有启发和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7.
对于合伙是否具有民事主体地位这一问题,民法学界一直有争议。从国内民事立法对合伙的态度入手,认为团体性合伙是民事主体而非团体性合伙不是民事主体。然后结合民事主体的构成要件及团体性合伙自身的特点加以论证,并阐述赋予团体性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价值。  相似文献   

18.
试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法律上确立国家的民事主体地位,详细规定其参与民事活动的范围、种类等,这不但是民法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同时也是我国当前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具有现实的适应性。  相似文献   

19.
<正> 合伙,这一非法人组织最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市场经济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长期以来,传统民法学理论因其构成要件、活动领域、内部合伙人之间以及合伙人与合伙组织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多方面原因,使其不具备民事活动主体的资格。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发现合伙这一经济形式以其自身所独具的特点,正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围绕着“合伙是否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有关学者展开了一场大讨论,大多数人强烈要求赋予合伙民事主体资格。我认为,合伙民事活动主体的确立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运行体系,更加充分地发挥合伙的功能,保护合伙人的利益,同时也督促合伙人尽其应尽之义务,最终达到维护交易安全、稳定社会秩序、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这样一个总的目的。  相似文献   

20.
合伙的法律地位如何,在我国法学界,有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合伙不能成为民事主体,个人合伙是自然人的特殊形式,法人合伙是法人的特殊形式而已;也有观点认为合伙是否为民事主体,应区别对待,没有字号的合伙不是民事主体,而有字号的合伙则应为民事主体。笔者认为,合伙为独立于自然人和法人的第三民事主体,无论从民事主体的法律发展历程来看,还是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来看,合伙都应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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