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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育(综合版)》2004,(11):40-41
义务教育法列入全国人大执法检查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把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工会法等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列入今年的执法检查计划。根据这一执法检查计划,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情况时,将重点检查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适龄少年儿童特别是孤残少年儿童、贫困家庭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权,各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等方面的情况。(据新华社)教育部部长周济日前指出,教育部已准备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国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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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育(综合版)》2007,(8):52-52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时表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开局良好,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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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改革动态》2007,(10):1-1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近日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在陕西执法检查时指出,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法的重大意义,积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全面发展。[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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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教育(综合版)》2007,(8)
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面临四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时表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开局良好,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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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大聚焦<义务教育法>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6月29日通过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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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发展义务教育是政府应尽的责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强调.党政干部要把义务教育作为最重要的职责之一,保障经费投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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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发展义务教育是政府应尽的责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强调,党政干部要把义务教育作为最重要的职责之一,保障经费投入、优化教育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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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颁布的新《义务教育法》于9月1日开始施行。当前,全社会认真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意义重大。一、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新《义务教育法》的社会背景、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对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与变化,《义务教育法》在许多重要方面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义务教育经费未能得到保障、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未能得到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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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省教委普教处李生金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以积极进取的精神,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落到实处。要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制度,确保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中国教育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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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于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记者日前采访了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请她进行深度解读。意义重大:义务教育重大的制度创新“义务教育法的全面修订与实施,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将使我国义务教育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陈小娅这样说。陈小娅认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以法律的形式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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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大聚焦《义务教育法》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6月29日通过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是义务教育法1986年颁布以来的一次重大修改,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说,关于义务教育法的经费保障,在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六章规定得非常清楚,尤其是对于各级政府的经费保障。第七章法律责任中的第一条,即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如果违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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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改革动态》2008,(17)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8月28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会议由路甬祥副委员长主持。为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的第一次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于今年6月分成5个小组赴5省区进行检查,并同时委托6省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李建国向会议报告了这次执法检查情况。他说,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他们的健康成长,是亿万家庭的最大关切,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根本保障。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