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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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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截至2014年1月,历时11年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但离集体林权改革重大意义的实现还相差较远,其后续的配套措施跟进才是集体林权改革取得成效的关键,即林农权利的明确、保障等都需要在《森林法》中予以落实和保障。集体林权配套措施的改革所赋予林农的各项权利及利益的落实都是围绕森林采伐进行,森林采伐是涉及各方利益实现、集体林权改革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为此,该文分析了集体林权改革背景下森林采伐存在的问题及制度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2.
邱玲玲 《梧州学院学报》2011,21(4):23-26,31
随着集体林权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林权流转问题逐渐浮出水面,而林权流转问题的根源在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因此,能否处理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问题,直接关系到集体林权改革工作能否顺利推进。本文基于集体林权改革的背景,就广西三江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3.
集体林权流转中的政府监管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集体林权改革的大力推进,林权流转已经成为我国集体林区的普遍现象。然而,受制度因素的制约,林权流转的过程仍缺乏规范性,并由此引发了各种社会、经济问题,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本研究结合实地调研过程中获取的案例,从集体林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影响林权规范流转的体制障碍,并从审核制度、评估制度、合同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交易监控机制等几个方面,提出构建和完善林权流转的政府监管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4.
2003年至今,集体林权改革已接近10年,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林农的收益权无法实现,即采伐权无法得到实现尤为重要。该文以集体林权改革为背景,通过优化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简化森林采伐行政许可制度等途径,使各林权主体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使关于森林采伐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集体林权改革背景下森林采伐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3年至今,集体林权改革已接近10年,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林农的收益权无法实现,即采伐权无法得到实现尤为重要。该文以集体林权改革为背景,通过优化森林采伐限额编制、简化森林采伐行政许可制度等途径,使各林权主体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使关于森林采伐的法律、法规更加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6.
广西恭城瑶族习惯法对婚姻家庭的规定极具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其婚姻家庭习惯法中的婚姻缔结程序、招郎入赘、家-房-族的亲缘结构与宗嗣关系、舅权与叔权等是当地瑶族社会得以稳定发展的非正式制度保障,在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制度功能。在乡村法治建设的背景下,分析广西恭城瑶族习惯法中的婚姻家庭制度,发掘其中的有益因素,具有积极意义,能够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提供经验。  相似文献   

7.
林权登记既是行政管理手段,又具有私法上的确权功能。作为全国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要一环,林权登记制度在实践中的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建立健全预告登记制度、规范林权登记内容以及设置统一的林权登记簿等。这不仅关系到林权权利人的切身利益,而且事关我国林业改革的深入。  相似文献   

8.
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全国积极、稳妥、顺利地推开,受到了广大林农的衷心拥护,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社会投资林业建设的极大兴趣。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主体改革完成后,在林权管理、规模经营、监督管理、经营服务等方面出现了新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8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至此,我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开阶段。三年多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可以发现其内在的因果关系。该关系表明: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必须坚持制度先行、统一思想、因地制宜、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0.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中,作为政府主导下的、大规模移植西方法的中国制定法,由于没有得到深入展开,大众对习惯法更为熟悉和习惯性选择,在制定法自上而下的推进过程中往往存在权力间的冲突.而冲突的实质是如何协调民间习惯法与制定法的关系问题.从分析民族习惯法的概念入手,阐明其在社会现实中的价值,展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相对合理统一的美好前景.  相似文献   

11.
环境习惯法是环境法的重要渊源之一,在环境法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阶段环境习惯法虽多,但环境习惯法的适用面临着很大的问题。要充分发挥环境习惯法的积极作用,袪除其负面影响,必须在促进习惯法与国家法相融合的基础上加强应用研究,明确法制建设过程中环境习惯法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及适用方式。  相似文献   

12.
习惯法与村民自治之间存在密切的逻辑关系。习惯法是居民(村民)约定俗成的管理自身事务的一种规范,这种规范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村民自治过程。广西少数民族有着丰富的习惯法资源,对广西农村村民自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习惯法中不良成分必须加以改造,以促进广西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
少数民族习惯法具有丰富法治理念、提供实用制度资源、节省社会运作成本等法治建设意义。在国家法律引导民族习惯法演变和发展的过程中,应当保留民族习惯法应有的发展空间,从而不断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相似文献   

14.
林权改革在完善农村经营制度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它也是新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的重要内容。传统的集体林权存在很多问题,如经营主体不落实、利益分配不均、流转不规范等,这也是导致农村收入无法提高的原因,进而严重影响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林业的发展。因此林权改革是新农村建设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5.
习惯法在我国刑事制定法中处于被漠视的地位,但其却蕴含着丰富的立法机能。从对人权的尊重,对习惯的尊重的角度出发,习惯法有必要进入刑事立法;随着习惯法逐渐进入立法者的视野和考量范围以及罪刑法定原则实质侧面对习惯法的不排斥,习惯法进入刑事立法成为可能;刑事和解的产生亦为习惯法进入刑事立法提供了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6.
林权流转已经成为林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通过以湘中X镇作为实证个案的调查和研究发现,在林农思想落后、对基层政府不信任、资源评估机构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下,林农对森林资源的流转缺乏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对此,需采取相应的措施,扩大政策宣传,促进市场信息交流,建立评估体系,完善行政监督,在确保林权流转规范性的基础上,调动林农林权流转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17.
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民族婚姻习惯法在婚姻成立要件、婚姻效力、婚姻终止、纠纷解决方式、婚姻目的等方面不断趋近国家制定法,两者冲突的范围越来越小、冲突的激烈程度越来越弱。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城镇化发展使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变化、原有习惯法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等。广西民族婚姻习惯法在城镇化的未来发展过程中,将更为趋近国家制定法,但其也将以新的形式、内容继续在某些区域存在。  相似文献   

18.
习惯法是民族地区的民众千百年来在生产和生活中总结出来的成果,是少数民族"行动中的法"和"活的法"。文章从习惯法的地域性、多样性、物质制约性等特征入手,在公平与效率的视野下对习惯法进行进一步解读。提出习惯法与国家法应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一方面充分发挥国家法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重视习惯法在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习惯法更加贴近于少数民族的日常生活,接近于传统的礼仪和禁忌,习惯和风俗,能够产生法律的功效,并作为国家法的良好补充。  相似文献   

19.
《文山学院学报》2014,(4):74-77
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关系是当前法学研究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在法律多元理论的支撑下,学者们探讨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对立与统一,寻求民族习惯法研究的合理性和现实意义。作者通过对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回龙村的调查发现,民间纠纷调解是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综合作用的过程,是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进行良性互动,解决民间纠纷、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过程。  相似文献   

20.
黔东南苗族人民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的习惯法规范体系。至清代,习惯法成为苗疆地区维持苗民内部的社会组织秩序及其运转的主要力量。鼓社、议榔和理老作为苗族社会的三大支柱,并在习惯法的执行机制中扮演关键性角色。从法律人类学的视角来看,苗族习惯法也是苗疆地区山地耕猎性经济文化类型的集中反映,苗族原始宗教、禁忌、生态环境、社会风俗等因素对其习惯法的生成、发展和适用有着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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