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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漏管是社区服刑人员违反报到规定致使执行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无法将其列为监管对象的行为;脱管是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规擅自外出或拒不报告行踪造成矫正执行机关无法对其实施监管的行为。脱管虽然也是违反监管行为,但与其他一般违反监规行为的危害程度不同。虽然决定机关没有尽到送达义务,但社区服刑人员仍然要对漏管承担责任。脱管与漏管不是《治安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因而不能提请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  相似文献   

2.
高校学生纪律规范是高校共同体成员的共同道德,体现共同体成员的集体意志,其效力范围应该是对象、时间、空间特定的三维场域.刑法和治安处罚法的效力范围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的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纪律处分与社会惩戒竞合现象不能证明凡是高校学生的违法行为也必然是高校纪律规范调整的范围.如果高校学生的违法行为不是以学生的身份作出的,并没有侵害到高校内部共同体成员的利益,没有破坏学校共同体内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应该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相似文献   

3.
治安处罚相关人是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律关系中,受到治安处罚行为的间接影响、与治安处罚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个人、组织。构建治安处罚相关人的程序性权利保护系统及实现机制,是治安处罚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的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4.
滥伐是常见的违反森林法规的行为,是林业的三大危害之一。为维护、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及时、高效、合法合理的对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进行处罚。滥伐林木行为根据滥伐林木数量的多少性质会有所不同,这就决定对该行为的处罚有所不同,我国立法上及法律适用上体现了对于滥伐林木案件行政处罚和刑罚处罚的衔接。本文就滥伐林木案件行政处罚和刑罚处罚在立法上的衔接、适用上的衔接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5.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是国家调整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两道堤坝,同时也是限制国家公共权力,保障公民人权的两部宪章.<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描述的违法类型与犯罪类型相类似,甚至相同,二者之间会出现法条竞合的现象.因此.国家在调整社会关系上,应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治安处罚手段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时候.应当根据刑法谦抑性的要求,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的解释,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只有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经达到应当受刑罚处罚程度.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时候,才能动用最严厉的刑罚制裁手段.  相似文献   

6.
行政责令行为在我国法律规范中表述不一,其性质界定不明。行政责令行为可分为处罚性行政责令行为和命令性行政责令行为。处罚性行政责令行为具有制裁性,主要针对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行政相对人,要求其全面停止不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有一部分给予带有制裁性质的行政责令的非生产经营活动,应纳入其他行政处罚的范畴。命令性行政行为是对违法行为的纠正,不具有惩罚性,主要包括责令改正、责令停止和责令赔偿。行政责令行为的性质界定应结合行政行为的特性,而不能仅依据法律规范的字面表述。应对行政责令行为进行统一规定。  相似文献   

7.
权力的本质是权力主体以强制的方法支配和影响别人的能力。权利的本质是权利主体自主决定为或不为的行为自由。从历史演进、法律属性和构成要素上看,大学学术不应该成为支配和影响别人的权力,而应该成为大学学术者从事科学研究的自由或权利。上升为权力的学术不利于司法对其的监督,并极可能导致学术腐败。而学术权利化则有利于规范学术行为、限制行政权力干预和促进学术健康发展。现代大学学术权力的权利性回归是现代大学制度建构的合理路径。  相似文献   

8.
权力的本质是权力主体以强制的方法支配和影响别人的能力。权利的本质是权利主体自主决定为或不为的行为自由。从历史演进、法律属性和构成要素上看,大学学术不应该成为支配和影响别人的权力,而应该成为大学学术者从事科学研究的自由或权利。上升为权力的学术不利于司法对其的监督,并极可能导致学术腐败。而学术权利化则有利于规范学术行为、限制行政权力干预和促进学术健康发展。现代大学学术权力的权利性回归是现代大学制度建构的合理路径。  相似文献   

9.
世界各国对矿产资源的刑法保护各异,从立法体例到保护范围,从客观方面到主观方面,以及处罚中刑种的规定都不太相同。通过比较分析,认为我国刑法应更加注重体现对矿区环境的保护,将现行的结果犯行为化,将非法取得许可证的行为,明知是犯罪所涉的矿物,而搬运、保管等行为,以及非法勘探的行为入罪。在刑罚上应该考虑增设资格刑。  相似文献   

10.
犯罪概念是对犯罪的本质性认识,所包含的社会危害性特征揭示了特定行为的罪质,但传统理论没有分析不同犯罪特征之间的关系。实际上,犯罪行为的刑事违法性从刑事法律上表明了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一种质的对应;应受刑罚处罚性则揭示了行为之社会危害性在刑事法上的量。因此,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处罚性分别从质和量上对应于社会危害性。这一点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传统犯罪构成也具有内在的开放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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