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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家”是具有特定职业素质的一类记者,他们性格开放、好奇心强;举轻承重、发现力强;超越自我、挑战性强。他们和“名记者”的名分一样,只能主要凭其作品的阅读率和影响力来认定。之所以称为“写家”,而不称为“名记者”,是因为报纸参与新闻竞争的基本手段是以文字报道赢得读者,“写家”写出有较高阅读率和传播效益的报道是报纸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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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报纸的一个版面,如果有两篇言论呈现在你眼前:一篇是“本报评论员”文章,一篇是署名评论,你会首先选择哪一篇阅读?答案可能是:署名评论。为什么呢?因为署名评论一般来说具有鲜明的个性,可读性强;而评论员文章往往是千篇一律,缺乏吸引力、感染力。也许,这篇评论员文章非常重要,写得也很好,但就是因为有可读性不强的惯性印象,所以放到一边了,评论员文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实际效果也就打了折扣。这就引出一个话题:改进评论员文章的写作。怎样改进?“嫁接”是一个好方法,就是使署名评论与评论员文章结合在一起,成为一种独立存在的评论形式——署名评论员文章,既能保持评论员文章原有的指导性,又能保持署名评论原有的可读性。其实,早在1998年全国省级党报总编辑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就提出,“评论员文章要向署名方向发展”。有的党报在做这方面的尝试,但从全国来看,还处在“初级阶段”。现在,中央一再强调要坚持“三贴近”,大力推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创新,这为评论员文章向署名方向盘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生态环境”,写署名的评论员文章不仅是可以积极探索而且是大有可为的。署名的评论员文章,既不同于一般的署名评论,也有别于传统的评论员文章,它兼有“本报评论员”和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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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受了网上新闻的影响,时下一些报刊在新闻稿的署名上也不严肃起来,频频出现诸如“妞妞”、“汉子”、“新新人”、“菲菲”、“大雪”、“清晨”这样的让人莫名其妙的署名。有读者问:这些作者是记者吗?如果是,怎么都想成为“帅哥”、“靓妹”啊! 新闻稿的署名是一件很严肃的事,绝不能随意乱来。新闻的一大原则是真实、客观、公正,记者、通讯员采写一条新闻稿,就意味着必须对其负责,就必须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前面还必须加上“本报记者”、“本报通讯员” 这个“街头”。如一味胡乱署名,读者就会对你发的新闻稿的来源和真实性产生怀疑,久而久之,就会影响报纸的声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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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职业的缘故,笔者喜欢写点稿子,由此也常常引起一些欢乐和苦恼。就拿署名来说,有时真是令人啼笑皆非。我在稿件上明确署名“吴宽宏”,可刊载出来却成了王宽宏、吴宏宽、宽宏、吴亮宏、吴宏,等等。由于署名出现的差错,这往往给基层通讯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显而易见的。不可否认,一篇稿件从到达编辑部至见诸报端,其中要经过多道工序,编辑为此要耗费许多心血,这是广大读者和作者深为感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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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某省委机关报,读“本报讯”后面那一长串署名,心里很不舒服。一篇百字简讯,也是两三个署名,甚至4个或5个的也有。如2004年9月30日该报A1版《我省第四届花博会开幕》,一篇200字的新闻,就有4个署名;9月3日A1版一篇消息有两个记者,3个通讯员,共有5个作者,600字的新闻,作者署名加上身份就占了18个字,通讯员姓名是删姓取名。最近,我对该报10月19日C1版上发表的11篇“本报讯”的署名作了统计分析,署名1人的3条,占27.3%;署名2人的3条,占27.3%;署名3人以上的5条,占45.4%。一幅新闻照片署名3人,由1名记者和2名通讯员“抬着摄影”的?上述分析,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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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寻陈晓卿的纪实主体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其实在拍我的心当笔者问及陈晓卿,《远在北京的家》和《龙脊》之所以能在四川国际电视节上连续“赡宫折桂”,他作为主创编导,在纪实创作上有什么诀窍时,陈晓卿说出了一句令人意想不到的话:“与其说我想拍别人,倒不如说我想拍自己,想拍我的心。”不待我发问,他又忙补充道:“电视纪录片当然是客观记录,可是,客观现象要用自己的心灵去滋润,用自己的情感去认同,心灵没有受到触动,情感不曾掀起波澜的题材,拍出来就很难有生气。”陈晓卿的纪实“诀窍”,应该说,涉及了当前电视纪实的一个重要理论话题──纪实主体在电视纪录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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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是科技书稿最为常见的类型之一,也是极易发生署名纠纷的作品类型,正确处理署名纠纷,对保护作者创作积极性至关重要。笔者遇到一例有趣的署名纠纷,现加以分析讨论,以期有益于读者。某合作作品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出版者将封面的“×××主编”更改为“×××编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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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学,唯认真尔
谭其骧的治学诀窍是:“一个人每认真一次,你的水平就提高一点。每次认真,一点一点,到一定岁数,你学问就大起来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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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春翔 《记者观察(上半月)》2006,(7)
引起主编署名权纠纷的三个当事人:杂文家苏中杰、广东认真企业董事长邓良平、《读者》总编彭长城各自陈述了自己的观点,笔者对邓良平先生的一段话颇感兴趣。邓先生认为,若该套书因无法解决主编署名问题而无法出版,那么苏中杰的署名权就成了“废纸”,而且“新星座”(认真企业下属公司)也无法忍受这套书不出版所带来的亏损。所以在尚未与苏中杰达成共识的前提下,“新星座”决定给苏中杰副主编、单册主编和统稿的署名(邓良平与苏中杰签署的协议规定苏有主编署名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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