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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我国第一部国家级考试法案《国家教育考试法(草案)》目前已进入最后完善阶段,即将提交国务院法制部门通过。"教育部高度重视该考试法的起草,国家教育考试法已经数易其稿,目前正在做最后的完善。我们期待着这样一部法律早日颁布实施。"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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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材教学研究(小教研究)》2006,(Z1)
信息中国制定考试法引发社会大讨论新中国成立几十年来第一部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法律——《国家教育考试法》(下称《考试法》)目前已起草完毕,进入征集意见和讨论阶段。《考试法》的出台将使打击考试作弊有法可依,舞弊行为将被视为违法甚至犯罪,由此引发了社会大讨论。专家表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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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内外(高中版)》2006,(4)
●当名著游戏遭遇“喧宾夺主”……●“阿波罗登月”是真是假呢?●中国第一博客案:网络可以多透明?!《考试法》、《学校法》将出台教育部部长周济最近表示,未来五年将进一步推进教育立法,计划制定的五部法律包括《学位法》、《考试法》、《学校法》、《终身学习法》、《教育投入法》。其中,《考试法》的适用范围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自考等。对于惩治学术腐败,《考试法》也将作出相应规定。在未来五年内,还将修改《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四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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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考试现状透视及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育红 《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09,81(3):27-28
国家教育考试中违法违纪现象的主要表现为泄题事件和有组织的考试舞弊、作弊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利益驱动和诚信理念的普遍缺失。《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为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法》提供了有益探索,在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法》时应当对国家教育考试的范围作扩大理解,应当明确规定针对考试违法违纪行为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应当细化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问责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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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师范学院学报》2005,(1)
信报讯(记者郑超)千呼万唤的《考试法》有望在今年出台。记者昨天从《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点》中发现,《考试法》草案的制定已经列为教育部今年工作要点。有关人士称,《考试法》草案预计在今年出台。《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点》第34条称,要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与政策研究,全力推进《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尽快颁布;完成《教育法》修订草案和《学位法》草案制定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推进《学校法》和《考试法》草案制定工作。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性教育法规和规章。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部《考试法》的范围只包括由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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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部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国家教育考试法》日前已起草完毕,交至国务院法制办审查。据悉,这是我国建国后第一部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法律。《考试法》出台后,考试作弊将变为违法行为,一些团体性的恶性舞弊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最高可以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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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考试管理模式具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特征,考试制度一直与人们的求学经历、职业生涯息息相关。然而承担着为国家选拔人才任务的教育考试制度,却一直停留在无“法”可循的窘境。因考试作弊被学校开除的大学生将母校推上法庭以求受教育权利;高考中集体作弊的教师严重干扰考试秩序,却找不到制裁的司法依据……近日,由有关部门组织起草的《国家教育考试法》已见雏形,正进入征集意见和立法讨论阶段。《国家教育考试法》如颁布,无疑将填补我国教育考试领域的立法空白,从而对全社会关注的违纪作弊、徇私舞弊行为作出明确定位及相应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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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标模式看我国考试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每年举办的各种考试种类繁多,而且参加各种考试的人数超过3000万,为世界之最。然而, 几十年来,却没有一部真正的考试法律法规来规范考试行为。目前正在起草的《国家教育考试法》不但具有填补法律空白的意义,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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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考试立法不完善,是考试权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的重要原因。从宪法之制约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视角看,应强调对国家考试权力与公民考试权利的平等保护。就教育考试方面说,落实完法所隐含的考试权的途径是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法》,对考试权的地位、法律责任、权利救济等给予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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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后强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31(4):77-83
公民参考权是公民受教育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考试秩序是公民参考权得以实现的制度保障。国家教育考试管理模式选择是国家教育考试立法的关键。借鉴国外考试管理的经验,《国家教育考试法》应该将我国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和实施机构分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只保留国家教育考试的机构审批权和监督管理权,从宏观上规划、调控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实施;考试实施机构定位为国家公益性机构,作为纯粹的社会考试机构;高等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机构提供的结果招生或颁发证书。形成国家宏观管理、社会积极参与、高等教育机构自主办学的良性互动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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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在国家颁布的《2003-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将《教育考试法》确定加强和完善中国特色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首次将教育考试法列入立法规划。因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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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人民的诚信,必须依靠完备的法制维系。近年来,由于我国国家考试制度的不完善和立法构架上的欠缺,政府的公信力颇受争议。若要从根本上走出目前国家考试制度所面临的公信力危机,就必须尽快制定《国家教育考试法》,从国家考试管理者而不是参与者的角度,系统完善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以重塑政府公信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