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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妇女作为强奸罪的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凡英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3,(1):24-25
认为妇女只能构成强奸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的主张是极为片面的。妇女不仅可以构成强奸罪的教唆犯和帮助犯,而且可以构成实行犯,包括直接实行犯。 相似文献
2.
张二军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9(8):18-22
共同犯罪在刑法理论上一直存在争议,尤其在涉及身份犯与非身份犯共同犯罪的场合,要正确认定身份犯与非身份犯共同犯罪的本质,就必须对刑法中的身份进行科学的界定,并由身份来界定共同犯罪的本质。因为身份的本质是行为人犯罪时的特殊认识能力与控制能力。同样,身份犯与非身份分共同实施身份犯罪行为时的本质是他们对特定犯罪行为具有的特殊认识能力与控制能力。 相似文献
3.
阎二鹏 《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3):57-61
身份犯是刑法所规定的一类"特殊"的犯罪形式,由于对犯罪主体资格的特殊要求而与一般犯罪相区别。刑法学界对身份犯的研究一般是将重点置于"身份犯之共犯"问题的研讨中,而对于身份犯自身体系的研究则鲜有论及。为弥补此一理论空缺,试图将身份犯概念的研究作为重点,以此为前提检视消极身份犯概念。 相似文献
4.
晏妮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26(6):49-50
身份犯的共同犯罪问题一直是刑法中颇为复杂的问题。其中,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共同犯罪应当如何定性处罚,不同身份者共同犯罪又应当如何定性处罚,理论界一直存在较大分歧,本文在梳理和评析现有各种观点的基础上,就这些问题作一探讨,以与同行商榷。 相似文献
5.
陈小杉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09,1(6):12-15
纯正身份犯的共同正犯的认定和定性在刑法理论上颇有争议。纯正身份犯的共同正犯要求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了身份犯的实行行为。文章探讨了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和不同身份者能否构成共同正犯,在何种情形下可以构成,无身份者和不同身份者的定性应适应什么原则。 相似文献
6.
徐留成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33(1):71-74
尽管在理论上有单位身份犯,但单位走私犯罪不是身份犯。在走私犯罪活动中或在案发后正在查处中国家工作人员有受贿情节,只受贿不枉法的,只定受贿罪;海关工作人员受贿后放纵走私的,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在受贿罪与放纵走私罪中,择一重罪从重处罚;非海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放纵走私的,在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中,择一重罪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又直接参与走私的,应当分别定受贿罪和走私犯罪后实行数罪并罚。单有放纵走私而没有受贿情节的,海关工作人员定放纵走私罪;非海关的国家工作人员定滥用职权罪 相似文献
7.
过失犯的判断容易出现主观优先于客观的情况,对于过失实行行为的存在也颇有争议,目前肯定说占据优势。承认过失实行行为的相对独立性,明确其与故意实行行为的差异,有助于明晰过失犯成立标准,还能保护国民预测可能性。对于过失行为的认定,应以结果出现为前提,以行为主义为原则,在形式上违反注意义务,实质上具有法所不允许的危险,借助信赖原则和规范保护目的,进一步细化不法的认定标准,限制过失犯罪的处罚范围。 相似文献
8.
9.
纯正身份犯是刑法规定的以行为人所具有的特定身份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在混合身份共犯中,非身份者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与身份者共同构成纯正身份实行犯的共犯,可以构成纯正身份犯的教唆犯、帮助犯;非身份者在与身份者构成共犯划分责任时,如果利用了身份者的身份,应以身份者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定罪量刑;如果没有利用身份,则应具体区分。 相似文献
10.
对于聚众斗殴罪转化定性,应严格按照犯罪构成理论及转化犯原理作出认定。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的,除直接致害人行为定性转化外,其他共犯是否转化,应严格依据实行过限理论加以区分。 相似文献
11.
域外强奸犯罪的立法变革源于其人权的张扬、女性运动和对同性恋的宽容等社会现实引起的性文化观念的革新,我国大陆地区由于传统文化观念依然占据主流地位,女性的主体意识,特别是性主体意识和相应的文化观念尚未普遍形成,女性在社会经济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影响男女平等观念的确立。因此,在现有的制度和文化背景下,不宜立即变革强奸罪立法,而应当积极采取以司法个案推进体现正义和平等的性文化观念,最终实现强奸罪的立法变革是目前大陆地区比较稳妥的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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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网络儿童色情犯罪是一种新型犯罪,我国在防治上还存有相当缺憾:立法不完善;打击网络儿童色情方面,有关职能部门与学校、家长彼此缺乏沟通、协作;职责交叉重叠,内耗较严重,打击不力。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变现行的防治状况,如:依靠广大网民监督、检举网络儿童色情网站;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建立长效配合工作机制等。 相似文献
14.
惩处毒品犯罪的"宽"与"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邦友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0(6):34-38
近年来打击毒品犯罪中存在的忽视人权保护的现象。这些现象包括:侦破毒品犯罪中存在的“特情引诱”问题、认定毒品犯罪中以“推定明知”代替“明知”的认定问题、将毒品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认定为完成形态、随意估计毒品数量、死刑过多,出现认定范围“宽”而处刑“严”的问题。惩治毒品犯罪应科学、合法,既要维护社会秩序,又要兼顾人权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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