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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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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民 《湖南教育》2023,(8):59-61
<正>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意味着家庭教育从“家事”跃升为“国事”;2023年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出台《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对家校社协同育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家校共育已然成为新时代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抓手。那么,家校到底如何联动?如何补齐家庭教育的短板?面对现代教育的“时代之问”,湖南省网上家长学校从“立根本、谋未来”的高度发力,紧密结合家校共育热点、重点、难点,  相似文献   

2.
2021年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同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这两项举措必将在我国教育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华章。“双减”改革从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和课外培训负担入手,要求发挥学校育人的主阵地作用,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必将重构基础教育新格局,构建基础教育新生态。其中,调整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关系、明确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形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协同育人的新格局,是“双减”改革的必然要求。《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优化“双减”改革环境,政府、学校、社会共同支持家庭教育,帮助父母及其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实施科学的家庭教育,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新机制,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3.
<正>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家校保持一致,形成合力,教育的效果才能达到最大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提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家校共育,是实现家校社协同育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整体提升教育质量的必然之举。  相似文献   

4.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成为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根据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既与家庭内部因素有关,也与学校和社会层面因素有关。基于家校社协同视域的剖析发现,留守儿童家庭教育面临着“教育主体缺位、责任意识不强,教育观念陈旧、方式方法欠妥,教育环境堪忧、默化作用不强,隔代教育弊端多、替代作用不明显”“家校合作较少、家校沟通欠佳、心理健康教育和德育薄弱”“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社会支持系统不健全”等多重困境。对此,家庭应明确教育责任、更新教育观念、改善教育环境、优化隔代教育;学校应加强家校合作与沟通,优化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社会应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发挥社区教育协同作用,助推家庭教育和留守儿童发展。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对我国家庭教育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该法明确提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为家校社协同育人提供了法律遵循.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影响着个体的成长,更影响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以往有关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的研究,主要...  相似文献   

6.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乡村家庭教育日益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目前我国各类教育中显著缺失和薄弱的是家庭教育,而且城乡差异日趋凸显,乡村家庭教育陷入困境之中。本研究采用田野调查的研究方法,运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某乡村小学的家庭教育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厘清乡村家庭教育的问题原因及相关作用机理,并从家校社合作共育的视角,提出政府要完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学校要承担起家庭教育指导和监督双重责任、家庭要自觉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构建高质量的家校社教育共同体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7.
在“双减”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背景下,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文章从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和实践举措三方面分享了对家庭教育指导的思考。学校要建立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不断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方式,提升家庭教育的指导效果,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培育家庭教育的土壤,促进“双减”政策的落地开花。  相似文献   

8.
傅雅萍 《福建教育》2023,(20):58-61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指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的内容”。我园管理团队根据教师原有的能力结构,着力构建三个特色的学习与成长环境,即“和美家风”宣讲机制、“泽园家讯”程序平台、“心语宝宝”游戏课程,打磨与锤炼教师家教指导的认知力、统筹力、干预力,统筹家园社协同育人,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9.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系列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政策法规相继颁布实施,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公共图书馆一直在家庭教育的服务供给和指导支持等方面寻求作为,尤其是在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偏弱的乡村地区。本文通过对湖北省图书馆“相约乡读”项目进行分析发现,公共图书馆可通过扩大社会化合作,培育家校社阅读推广志愿者,创建富有图书馆特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帮助构建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  相似文献   

10.
随着“双减”政策的逐步深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发布,家校合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话题再一次被社会广泛关注。作为家校合育主体之一的学校,如何主动作为,推动家庭教育为家校合育助力?一、家庭教育中的不良亲子关系探因影响家校合育难的因素不仅仅是家长家庭教育观念滞后,还有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青春期孩子而言,不良的亲子关系往往是导致家庭教育效果不好的最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1.
2022年,《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施行和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写入,体现了我国家庭教育自然亲责的法定化趋势。《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实施的主体范围与责任,但在法律落实过程中,现有执行力量疲软与统筹协调不均等问题仍亟待解决,涉案未成年人、困境儿童等群体有待得到有效的社会支持。与家庭教育立法相适应,应合理分配现有执行力量,促进家庭环境健康发展,引导和规范公共资源分配政策向育儿家庭倾斜。  相似文献   

12.
“双减”政策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先后出台,将家校共育提升到立法高度,说明家校共育在学生发展中的重要性。可以站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高度明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价值,并提出家校共育的三条路径,即厘清家校共育的本质属性,促进家校共育的正本清源;突出家校共育的政策支持,履行家校共育的法定职责;彰显全社会协同推进,赋能家校共育的落地生根。  相似文献   

13.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公布标志着新型教学模式的诞生—家校协同教育。初中语文作为家校协同教育的重要阵地之一,应发挥出学科、家庭协同育人的功能,达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1”的效果。初中语文学科通过实施“跨学科主题学习”“整本书阅读”等任务群的教学路径,能实现家校共育的目标,促进初中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14.
未成年人的教育是整体教育工作的基础,关乎到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正式实施,该法把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的层面,表明国家已经把家庭教育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教育摆在了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决定了其身心健康发展以及核心素质的培养,这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密切相关,而家校社协同育人不仅被认为是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发展规律,也是符合现代教育理念的一种先进教育模式。本文拟从笔者视角对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涵义、目的和意义及其实现路径进行分析和探究,以期为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5.
《云南教育》2022,(Z1):23-24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新法”)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有家教不当行为,可被处以训诫或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处罚。新法还提出,家校社须协同监管家庭教育实施情况。但“法眼”如何进家门?“家事”是否真能靠法律规范和约束?  相似文献   

16.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自此,新时代的家庭教育迈入法治时代。这会给我们家长带来怎样的影响?家庭教育工作又会进入怎样的局面?从本期开始,我们将持续为您解读“促进法”颁布后的家庭教育“新时代”。  相似文献   

17.
随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家庭教育的地位和角色越来越受到广泛地关注和重视。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在孩子的成长和教育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更好地推进家庭教育发展,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为家庭教育提供明确的法律指导和保障,强化家庭、学校和社会三者在教育中的协同作用,强调家庭和学校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应当形成合力,共同为孩子提供全面、健康的成长环境。初中阶段的孩子正处于人生的重要转折期,他们的思维、情感和身体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为了更好地推动孩子学科发展和全面发展,家校共育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初中语文为例,详细阐述《家庭教育促进法》下初中语文家校共育路径,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8.
家庭教育法律制度是教育法调整的新领域,从体系化迈向法典化是其走向成熟的必然选择。在体系定位上,家庭教育分编构为教育法典的基本制度。总则编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关系密切,体现在总则编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统摄效力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总则编纂提供立法资源。在法典化的路径方面:一是坚持小修小补和促进型立法的指导思想;二是采取家庭教育法律关系作为编纂的逻辑主线,家庭教育在分则部分的价值位阶,家庭教育成为教育与家庭、社会编分编的体例设计。基于以上思考,《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典化进程中,应当对一般规定、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制度进行全面调整。  相似文献   

19.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是我国法律对《儿童权利公约》规定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本土化表达。《家庭教育促进法》虽然在文本上未直接规定这一原则,但是其总纲中的第5条实质性体现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核心内容,由此限定了父母家庭教育权的行使。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的内容中,父母行使家庭教育权的方式是以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形式呈现的,充分说明了父母的家庭教育权与家庭教育责任互为一体。基于此,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后,父母应当在依法行使家庭教育权的过程中,熟悉家庭教育责任并承担家庭教育责任不履行的后果。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全面推进家庭教育、实施“双减”政策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家校社协同育人的重要性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相较于过去的家校社三结合教育,新形势下的家校社协同育人呈现出育人对象从在校学生转向所有社会成员、育人目标从工具性回归“立德树人”初心、育人重心从只注重儿童青少年教育转向注重终身教育、育人方式从无序合作转向有序协调的新特点。与此同时,新形势下的家校社协同育人也被赋予了新的价值:助力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助推“双减”政策实施,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推进教育现代化,特别是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现代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高质量教育体系。为此,新形势下的家校社协同育人在机制建设上应当以三方协同的育人理念为内在动力,进一步明晰三者间的职责和关系,建立起相应的教育制度作为根本保障,并在管理机构建设、分类分层育人、专业性提升等方面加强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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