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新近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了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其它国家则通常要求安全保障义务人与第三人承担按份责任或连带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补充责任实现了当事人间利益的平衡,解决了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中最终责任份额的适用困境.它是一种后位性的补充性责任,是不真正连带责任中的一种特殊形式.<侵权责任法>明确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的依据在于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体现了过错认定的客观标准,同时强调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的是相应的补充责任,应根据未尽义务的程度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   

2.
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都对学校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做了规定.基于教育法律关系,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的特殊的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保护与被保护关系,法律要求学校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担一定的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学校若违反该义务导致学生受到伤害,应依法承担民事侵权法律责任.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不能只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学校还要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甚至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3.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高速发展,汽车已是普通民众的代步工具,随之而来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成为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人身损害侵权类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立法机关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开始高度关注,相继建立起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原则、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责任形态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则,对不同的情形适用不同归责原则,建立了区分处理的模式,这样的规定一定程序上保护了受害人的权利,但还是有其弊端,应当采用统一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4.
试论学校的侵权责任--兼论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学校法律地位和学生与学校的法律关系是确定学校侵权责任的基础;学校对学生造成侵权责任的性质和构成要件有其自身特点;学校侵权的法律适用包括民法和教育法律、法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对侵权行为的发生有过错的,学校可减轻责任。  相似文献   

5.
我国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混杂,导致在司法实践的适用中形成了二元化结构的认定和赔偿体系.侵权责任法创造性的采用统一的医疗损害责任,中性直观且包容性强,为建立统一的法律适用起到了指导作用,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侵权责任法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建立了适合国情的多重归责体系;对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也进行了准确的界定.这些内容的规定,平衡了患者和医方的利益关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6.
据《侵权责任法》第32条之规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行为所承担的责任,实质上是一种无过错责任,被监护人仅是以是否有财产来决定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实质上确立了一种财产能力.这种责任分担方式有过分保护受害人之嫌,也不利于保护被监护人.因此,应当承认侵权责任能力,同时规定有侵权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致害时,由致害人与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并辅之以公平责任,对32条第2款中的“有财产”作严格解释.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侵权责任法>独立于债法的立法背景下,建立完整的自助行为制度更有助于侵权责任法补救、制裁与预防三大功能的全面实现.自助行为可以弥补<侵权责任法>补救功能的负面效应,并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该法惩罚功能的有限性实现.但我们对最新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关于自助行为制度的缺失感到遗憾.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与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应采取一般化与类型化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构建完善的民事自助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8.
侵权替代责任是侵权法法理中的一项独特的责任形式,但我国《侵权责任法》并没有采用替代责任的概念.在学理中,由于对替代责任的界定并没有达成一致,存在比较混乱的情况,导致了在侵权立法和学理中对替代责任不易理解的方面.文章通过对侵权替代责任的概念以及相关概念的分析,对我国《侵权责任法》中与侵权替代责任相关规定做出评析,建议统一替代责任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规定追偿权,根据加害人侵权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来确定替代责任.  相似文献   

9.
根据侵犯行为客体的不同.我们通常将民事责任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大类.当同一行为事实在同一当事人间,同时符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并发生了以同一给付内容为目的的请求权时,即发生本文所称之民事责任竞合.本文对这一民事关系中经常出现的现象进行探讨与分析,并对医疗事故中的责任竞合阐述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0.
正中小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人身侵权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称《侵权责任法》)厘清了中小学校(以下一般称学校)对学生受到伤害的相关侵权责任,探析中小学校在对未成年学生侵权行为的责任性质、内容。依据《侵权责任法》明晰中小学校在教育教学中的注意义务,有利于学校规范自身管理职责和行为,有利于稳定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一、中小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侵权的法律关系1.中小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界定  相似文献   

11.
大学校园侵权行为已经成为困扰高等教育机构(下文简称高校)的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作为一种极为常见的侵权事故,大学侵权事故近年来发生频繁,社会影响较大,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对其中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既需要在理论上加以厘清,更需要通过立法来加以解决。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过于简单,留下些许法律空白,相关规定也散落在各法之中,缺乏系统性。其中关于高校与其在校学生间的法律关系更是存在诸多争议,正是因为对于他们之间的特殊法律关系不能确定,导致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的混乱现象。  相似文献   

12.
梁言 《华章》2012,(17)
现今,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逐渐在侵权领域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国《侵权行为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存在互相矛盾之处,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对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标准应当以原因力理论为主,比较过错理论为辅;责任的承担方式应当以连带责任为主,按份责任为辅,同时对连带责任进行一定限制,以保护无辜加害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13.
雇主转承责任是基于特定的雇佣关系而产生的,因而它不适用一般侵权责任,而应适用特殊侵权责任的法理原则。在现代各国民事立法中,雇主的转承赔偿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已被广泛规定。虽然我国民法通则未对雇佣关系中雇主转承赔偿责任问题作任何规定,但是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其法理原则已有体现,在司法实践中,其原理已得到运用。  相似文献   

14.
雇主转承责任是基于特定的雇佣关系而产生的,因而它不适用一般侵权责任,而应适用特殊侵权责任的法理原则。在现代各国民事立法中,雇主的转承赔偿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已被广泛规定。虽然我国民法通则未对雇佣关系中雇主转承赔偿责任问题作任何规定,但是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其法理原则已有体现,在司法实践中,其原理已得到运用。  相似文献   

15.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对民事权益的保护进一步加强。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是侵权责任法的一项重要规定,但是由于我国采纳大陆法系的立法传统,在侵权责任立法方面特别是免责事由方面存在不易理解的方面。文章试图对与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相关的概念,如:侵权行为、侵权责任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抗辩事由和侵权责任违法阻却事由等概念进行简要的分析,并对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免责事由的规定进行了简要的评析,提出了自己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在侵权责任法中规定抛掷物伤害责任,将面临侵权责任法体系逻辑难以自洽、司法适用难以操作、指引作用难免负面化等一系列问题.因此,通过引入社会救助机制、强化个人保险意识、革新防范高空抛物的技术手段等途径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高空抛掷物伤人问题.  相似文献   

17.
间接侵权行为,是侵权行为并未直接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而是为该直接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或者造成了直接侵权行为的扩大或者有教唆的行为,行为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了侵权行为从而对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间接侵权行为是直接侵权行为的继续或实现条件.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应当类型化,脱离共同侵权制度,间接侵权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对间接侵权实行过错和过错推定相结合的双重归责原则,在间接侵权的责任承担上,依照间接侵权与和其相对的直接侵权的关系,分类处理.  相似文献   

18.
分析了侵权法主要解决的问题是能否在受害方与施害方之间达成一个可执行的契约,使侵权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趋于一致,认为一个有效合理的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应围绕激励而不是强制,只有激励行为主体投入一定预防成本才能避免损失的发生,并建立一种分析与解决问题的模型。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来我国屡屡爆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从SK-Ⅱ化妆品到藏秘排油,从新兴医院事件到三鹿奶粉,人们在谴责企业的同时也把为这些企业代言的明星们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多数消费者凭着朴素的是非观念,主张将明星代言人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侵权责任,要求代言人承担法律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那明星代言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是否能和制造商构成共同侵权?代言人侵权责任应该如何落实?这些就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重点之所在.  相似文献   

20.
文章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对学生伤害事故的界定与事故类型划分进行了梳理,对<侵权责任法>确立的学生伤害事故责任归责原则进行了评价,探讨了<侵权责任法>的实施给中小学校带来的影响并就应对措施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