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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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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本质分析(一)有限合伙企业的本质。有限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从本质上讲,有限合伙企业仍然是合伙企业,具有合伙企业的特征,突出表现为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  相似文献   

2.
新颁行的《合伙企业法》在立法中区分子合伙财产、合伙人出资以及合伙人出资以外其他财产的不同构成,对全部合伙财产的管理、运作及各合伙人对其出资的处分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未对合伙人处分具合伙出资以外其他财产作限制性规定,这将使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对外无限连带责任的承但无章可循,不利于保护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3.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因身份不同而享受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因此,对二者进行身份识别有着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有限合伙人身份识别的一般方式主要有三种。笔者认为有必要在实践中引进有限合伙人身份识别的特殊方式,即"推定识别方式"和"否定识别方式"。  相似文献   

4.
由于有限合伙制度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在权责利益上各有特殊的规定,因而它作为一种制度安排,非常适合以风险投资为投资和管理模式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美国法上的有限合伙制度及几点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有限合伙的概念入手,分析有限合伙相对于普通合伙的6项特征;明确美国法上有限合伙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指出各类合伙人、特别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情形,对各类合伙人退伙及其法律后果加以说明。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我国企业组织法律制度中应该引入有限合伙法中予以规定的建议。本文对于完善我国企业组织形式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6.
《合伙企业法》明令禁止的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等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之外,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能否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是《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分别修改生效后引起的争议。本文认为普通公司应当具备普通合伙人资格以及可以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的承担并不否认公司普通合伙人资格。  相似文献   

7.
随着新《合伙企业法》的生效,有限合伙将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又一主体。本文通过分析其利弊,提出引导有限合伙健康发展的对策,无论是对引导投资还是对有限合伙的规制而言,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有限合伙制中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并存,有利于资本与智力的结合,成为越来越多风险投资企业选择的法律形态。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构成风险投资企业的资本,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专业技能欠缺等原因,有限合伙企业往往操控于普通合伙人手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如有限合伙人投票表决权欠缺、管理权与建议权权限不明确、知情权范围狭窄等。针对这些问题,在借鉴美国立法经验基础上,我国应完善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保障,以激励其投资积极性,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我国《舍伙企业法》虽基于以权利制约权利理念向普通合伙企业非合伙事务执行人的合伙人赋权,但相关规定存在逻辑上的矛盾,既没有理顺监督权与提出异议权间的属种关系,又将提出异议权与撤销委托权局限于同一条文中。因此,我国《合伙企业法》第26条一第29条的规定应当作出相应的逻辑调整。  相似文献   

10.
有限合伙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因基能满足不同投资的投资需求,使得资金、管理、技术、劳务等诸要素的拥有能分别依意思自治原则以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两种形式直接组成一个整体,扬长避短,共同达到最佳效益。因此,尽早确立有限合伙制度,对弥补我国资本市场及公司形态、合伙制度之不足有着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1.
公司是否具备普通合伙人资格是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问题之一.综合解读相关法条,可以发现《合伙企业法》第2、3条应构成《公司法》第15条规定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的情形.公司独立的法律人格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使得公司能够承担连带责任.而公司成为普通合伙人会危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担心并不合理.为此,立法应肯认公司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相似文献   

12.
有限合伙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组织形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已突现其功效.然而,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却没有一个合理的法律地位.我们需要科学界定有限合伙的定义,分析和思考其立法现状,了解其重要的价值所在,为有限合伙制度的发展提供一个合理的空间和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13.
会计中介机构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文章通过介绍目前我国会计中介机构组织形式的现状,分析传统制度存在的利弊,从而指出了会计中介机构应当推行有限合伙制度,并说明了原因.  相似文献   

14.
合伙企业制度是三种基本的企业制度之一.本文就这一制度的概念、特征、优点和缺点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5.
合伙理论经历了千百年的洗礼,已经日臻完善趋同;具体的合伙制度设计,则因为各国历史文化背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法制健全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如何实现理论与现实经济需求的良性互动,并且吸收借鉴优秀的外国(地区)立法经验,就成了合伙制度继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以此视角来衡量我国相关立法中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普通合伙人的资格问题,就会形成客观中肯的评’价。  相似文献   

16.
传统理论对合伙人资格作了诸多限制: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和法人不能成为合伙人;家庭成员之间不能互为合伙人;一个合伙人不能同时成为其他合伙的合伙人等。这些限制在现代民法理论中都是不必要的,凡民事主体皆可成为合伙人。  相似文献   

17.
法人能否作为合伙人,世界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理论界也有很大的分歧,无非有赞同法人可以作为合伙人和反对两种。持赞同观点的学者在立论时多从各个方面批驳持反对观点的学者的理论,如针对法人承担有限责任的观点,提出法人和自然人一样承担无限责任等。但仔细考察这些批驳意见,我们会发现有很多值得商榷之处。本文的观点是反对法人成为合伙人,并在此基础上对批驳意见进行反驳。  相似文献   

18.
有限合伙起源于康曼达契约,这种企业组织形态具有独特的价值,它可以完善企业的责任形式;有利于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其形式上是风险投资企业的一种组织方式,但实质上是企业治理制度的创新,是完善风险投资企业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我国立法虽然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但在具体立法模式、合伙人的数量、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的余地。  相似文献   

19.
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的组织形式之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风险投资对新经济的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有限合伙制是经验证明的最有效的风险投资组织形式。加快建立和发展有限合伙制 ,有利于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繁荣。  相似文献   

20.
现行的合伙企业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于确立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规范合伙企业的设立与经营,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经济社会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在法律中有所体现;同时,国外合伙立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修订的新《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指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合伙,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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