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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代位执行,是基于民法中债权人代位权的原理而形成的一种执行法律制度.研究目前代位执行程序和实体上存在的诸如代位执行程序中第三人异议的处理问题,代位执行中到期债权的范围延伸问题等有助于代位执行权更好地行使.  相似文献   

2.
我国立法虽对代位诉讼的相关问题做出了规定,但在民事诉讼法典中并没有直接规定债权人代位诉讼,有关代位诉讼制度的规定还存在诸多疑点与不足。本文紧密结合我国代位诉讼的司法实践,针对代位诉讼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债权人代位诉讼制度的立法设想。  相似文献   

3.
代位求偿权是海上保险中保险人的一项重要的法定权利.代位求偿权取得是作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力行使的先决条件非常重要,文章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有关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具体规定,介绍代位求偿权取得的相关问题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保险法》已确立财产保险中存在代位求偿权制度,但在人身保险中却排除代位求偿权的适用。本文借鉴他国法律规定,探讨能否适当放宽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薅范围,在我国人身保险合同中针对部分险种适用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问题,以期完善法律规定中的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5.
代位执行制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的问题。但在实施过程中又产生了新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我国法律对代位执行的法律定位不准,法律规定不健全,保障不力,导致代位执行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从理论上、立法上对我国代位执行制度进行深入的认识、探讨,以进一步完善我国代位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并未完全理解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如何完善我国的保险代位求偿制度,使之既能为被保险人的利益提供双重保障,又能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过分受益导致不当得利的现象,是今后完善我国保险代位求偿权法律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从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基本理论以及各国立法实践入手,分析我国的保险代位求偿权在实践中的困境与问题,以期从立法、程序、实体保障多方面完善我国的保险代位求偿权。  相似文献   

7.
海上保险代位求偿诉讼是海上保险人实现其代位求偿权的重要手段。2006年11月13日出台的《最高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海上保险代位求偿诉讼的若干问题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结合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海上保险代位求偿的诉讼标的、保险赔偿凭证、诉讼时效以及被保险人的诉讼行为对海上保险人的效力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立法上应增加被保险人的诉讼时效保护义务,以保障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的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8.
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人的一项法定权利。保险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在满足实体法规定的条件取得代位求偿权后,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行使该项权利。在保险代位求偿诉讼中保险人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且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有无是保险代位求偿之诉的诉讼标的。保险人诉讼权利的范围应以其保险赔偿额为限。  相似文献   

9.
本文首先尝试从法学理论上和交易成本分析这两个层面上打破保险法中法定代位是基于效率考量这一命题。在其后的寻找法定代位立法正当性的过程中,比较发现请求权代位主义在商业交易中并不会徒增交易成本。与之相反的是,此制度还会降低交易风险,更加合乎人们的道德观念,有利于避免因为保险而变相鼓励违法。因此得出结论,法律在保险代位权的取得上进行干预是没有效率的,反而损害了当事人的合同上的自由,限制了当事人能动性的发挥。最后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讲我国的保险代位权的立法模式改为请求代位主义。  相似文献   

10.
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是我国保险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充分发挥该制度的作用,能够为被保险人的利益提供双重保障,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损失得以充分补偿。与此同时,保险代位求偿制度也能够起到防止被保险人因保险赔偿而过分受益,导致不当得利的情况发生。但是,保险代位求偿制度也并非是至善至美的,通过对保险代位求偿制度的深入分析,发现其中存在诸多的不足,应加快立法完善,以充分发挥保险代位求偿制度的功能,促进我国保险业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1.
保险代住权。有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防止加害第三人逃避责任和降低保险费用以减轻投保人的负担等作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第三人得到及时、充分、便捷的救济是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的首要目标,第三人性是其基本属性。因此,保险代住权在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中具有特殊适用价值,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代住权请求对象的不同,即保险人依法律规定将除外责任予以承保后可以向恶意被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权。  相似文献   

12.
保险代位权,是保险法中古老而独具特色的一项制度,其建立可追溯到18世纪末期,现已为各国保险立法和司法普遍接受。海上保险作为保险的一类,毫无例外也有代位求偿制度。重点分析了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范围及其限制,并以此为基础通过纵向、横向的比较研究从更加全面的角度认识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内涵,也对我国现有法律规范对该问题规定不一致进行深层探讨,为海上保险代位权的顺畅行使提出自己的参考性意见。  相似文献   

13.
保险代位权是否适用于人身保险,只有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能获得双重给付的情境才有探讨价值。在被保险人可以主张双重给付的情境,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和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皆为对被保险人的损害填补,因而可以适用保险代位权。保险代位权在人身保险的适用与其在财产保险中的适用差别不大。  相似文献   

14.
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效力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海上保险代位求供权是保险人依据海上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理赔后,取代被保险人之位向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该项权利的行使对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及第三人将产生不同的效力:保险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被保险人可就未获保险赔偿的部分向第三人索赔,同时负有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义务;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基于代位求偿权的法律规定向第三人作出债权移转的通知后,第三人若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将不产生债的清偿效力。  相似文献   

15.
海外投资保险是国家为鼓励和保护海外投资而设置的一项政策性保险。我国虽已开展海外投资保险业务,但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实践中海外投资保险的覆盖面也比较小,与我国不断扩大的海外投资规模严重不对称。因此,为切实保障海外投资,减少海外投资者的风险,我国应制定专门的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并在海外投资承保机构的设置、合格投资者、承保的险别、代位权实现模式等方面确立相应的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6.
文中认为,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保险中担保物权竞合的原因是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保险的设定产生了住房保险金上的物上代位权,而受益人特约实际上设定了保险金债权的质押权,形成了抵押房屋保险金上两个担保物权性质的法律关系的竞合。依据物权法之基本法理与规则,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何者的效力优先,原则上应根据两权设定的先后定之。商品房按揭贷款中,抵押权成立在先,基于担保物权的共同属性,在此情形下应使先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设立的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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