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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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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国际国内贸易合同磋商过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针对某一要约的承诺是可以撤回的。那么在承诺撤回之后,原要约是否仍然具有效力?关于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没有做明确和具体的规定。文章用类比推理的方法说明撤回的承诺不影响要约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合同的订立过程都包含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一般地说合同的成立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意的结果。而电信合同采取格式条款的交易形式,虽有要约和承诺步骤,但却没有协商的过程,也就是没有反要约的环节。由于电信行业的经营垄断性和电信合同的条款格式化使电信合同的成立具有其特殊性。因此,电信经营者的合理提示合同条款是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电信消费者的明示同意为合同成立的必要要件。  相似文献   

3.
新合同法颁布使合同的法律约束力的问题得到学界和法律界的关注,合同成立起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是不争的事实,但对于合同成立之前及要约、承诺等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及合同的效力,成立及失效的研究也极有必要。  相似文献   

4.
<正>《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从《民法典》的规定来看,  相似文献   

5.
当事人订立合同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要约的生效是其中重要环节,最终影响合同的成立。对此世界各国规定不一,我国一些学者在此存在混淆。文章对要约生效问题的国际立法进行比较分析,厘清思路。说明在我国要约生效需以符合意思表示构成要件即要约有效为逻辑前提.生效的方式采用到达主义原则。在实践中需对要约有效和要约生效两个概念进行区分,以免产生误解。  相似文献   

6.
大量网络购物订单被取消,引发争论.订单是要约还是合同成为争议焦点,司法实践中多将其认定为合同.但依据合同法相关理论和法律规定,网络购物订单应当是消费者向商家提出的订立合同的要约.而这一结论会引发新的问题,使法律逻辑无法自洽.问题的症结在于网络购物合同成立时间的决定权完全掌握在经营者手中,从而使交易处于不确定状态.建议立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对订单予以承诺的期限.  相似文献   

7.
首先应澄清学校承诺的法律性质问题。有人认为。学校承诺是实实在在的。是针对学生家长作出的。招生简章就是一种要约行为,学生及家长与学校是一种合同关系。这就把学校承诺作为一种要约行为。参照我国民法有关规定,一行为要构成要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意思表示;(3)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从此可见。学校承诺是学校的意思表示,  相似文献   

8.
要约是当事人为缔结合同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虽然两大法系民商法理论颇有差异,对要约的理解倒比较一致。富有权威性的《牛津大词典》阐释道:要约“指由一方当事人作出的,在他方当事人(亦即受要的人)承诺了该要约时便具有约束力的意思表示。”“对于要约的承诺,便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债或合同关系。”依据这样的理解,要约的构成要件是:(1)特定人对  相似文献   

9.
一、学校承诺的法律问题分析首先应澄清学校承诺的法律性质问题。有人认为 ,学校承诺是实实在在的 ,是针对学生家长作出的 ,招生简章就是一种要约行为 ,学生及家长与学校是一种合同关系。这就把学校承诺作为一种要约行为。参照我国民法有关规定 ,一行为要构成要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 )要约必须是向特定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3)要约必须是能够反映所要订立合同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从此可见 ,学校承诺是学校的意思表示 ,但所承诺的对象 (相对人 )是不特定的 ,具有广泛性 ,因此学校的招生广告 (学校承诺 )不符…  相似文献   

10.
电子合同的要约承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以前,我国的民事立法,都没有关于要约与承诺制度的规定,这对鼓励交易、正确处理合同纠纷不利.我国在新合同法中第一次规定要约与承诺制度,使在经济中需要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有所遵循.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对要约承诺制度有了新的理解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要约承诺制度需要进一步得到发展.  相似文献   

11.
第一章 绪论 1 重点名词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国际惯例 国承商事条约 2 重点问题 (1)资本主义国家两大法系的异同点。 (2)国际商法的渊源。 第二章 合同法 1 重点名词 合同 要约 要约撤回 要约撤消 对价 合同履行 实际履行 承诺 违约 提前违约 给付不能 解除合同 违约金 不可抗力 2 重点问题 (1)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要约和承诺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 (3)两大法系、各国法律及中国法律对承诺生效时间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一直是近年来学者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合同的效力直接影响到交易的安全和稳定性。然而在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的认定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造成司法实践中判断标准的不统一。因此,通过对国外立法进行分析和比较,结合我国合同无效的立法变革及目前司法机关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的处理方式,对我国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效力进行思考和研究,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促进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一直是近年来学者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合同的效力直接影响到交易的安全和稳定性。然而在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的认定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造成司法实践中判断标准的不统一。因此,通过对国外立法例进行分析和比较,结合我国合同无效的立法变革及目前司法机关对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处理方式,对我国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效力进行思考和研究,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和稳定,促进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介绍了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分别就电子商务合同的要约与承诺,成立的时间与地点等方面问题展开了讨论.内容主要建立在时下国内国外的相关法律法规分析的基础上,并对我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5.
要约的法律效力不同于要约的拘束力,要约的法律效力包括要约的拘束力和要约的赋予效力。要约的拘束力指要约对要约人所产生的约束性义务,要约的赋予效力指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所产生的权利,包括要约人的撤销权和受要约人的承诺权。此外,还区分了受要约人和承诺人、要约失效与要约消灭。  相似文献   

16.
网络团购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学者们目前存在不同的见解。文章通过网络团购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对比,从网络团购的流程出发,认为网络团购合同是一种新型合同。在网络团购合同中,应当根据团购网站发布的具体信息来确定其要约与承诺,应当肯定要约的撤回与撤销权以及承诺可以撤销的制度。在确定网络团购合同是否生效的过程中,传统合同的生效要件应当同样适用于网络团购合同。  相似文献   

17.
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的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违反合同的当事人要负违约责任,合同的成立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相似文献   

18.
张爱华 《天中学刊》2003,18(1):47-49
在出租人越过承租人迳行将出租房屋卖予第三人的情况下,承租人不仅享有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宣告的撤销权,而且享有以出租人与第三人达成的交易条件为取得条件,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令出租人将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让与承租人的权利。此种权利的保护和满足,既有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所具有的相当于物权的效力和作用为法理支撑,又有民法通则规定的谍实信用原则和合同法规的要约承诺制度,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立法照应,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裁判上的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19.
制定和施行新《合同法》,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与《经济合同法》等原三部合同法相比,新《合同法》重点突出了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大大充实、完善了合同制度的内容,有许多重要的新规定。新《合同法》修改了对合同形式、赔偿金计算办法的规定,增加了要约与承诺、缔约过失责任、格式条款、表见代理、抗辩权、后合同义务等规定,对于防止利用合同欺诈,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法学著作大都认为,两大法系在合同承诺的生效规则上存在着截然不同的规定,大陆法采纳了到达主义,英美法采纳了发信主义。然而,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依投邮主义,即使信函和电报在传递途中遗失,合同也照样成立,这显然不合情理,故英美法系的法官把邮递规则限定在十分狭窄的范围内。依英美法的规定,以对话为承诺时的生效规则为了解主义,非以对话为承诺时的生效规则为到达主义.邮递送达承诺时的生效规则是到达主义和投邮主义。发信主义只是合同承诺生效制度中的例外规定.两大法系的承诺生效规则差别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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