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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它首先是一种人学。”学校教育的对象是学生.学生是活生生的人,是涌动的生命体。作为人的自然存在.自然就拥有一个人的诸多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如做人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研究的权利、创造的权利、享受的权利、发表不同观点的权利、说话的权利等。尊重其人性的尊严、人格,使其感受到人的应有价值的存在,决定了师生间最基本的关系应该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由于教师对这种基本关系认识上的缺乏和模糊,导致对学生的侵权行为经常发生,剥夺学生的话语权就是教师侵权的表现之一。  相似文献   

2.
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教授金生铉认为,获得承认是人性中的自然倾向。教育中的交往结构是一种相互承认的关系结构。儿童作为完整的人,其精神品格是通过教育对他的“特殊性”的承认获得发展的。教育承认包括了爱与关怀、权利的尊重、社会重视以及完整发展的内涵。在这种承认的教育关系中,  相似文献   

3.
教育公平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自人类产生阶级社会以来,教育公平就一直现实地存在着并成为不同历史时期思想家和教育家们关注和研究的社会问题之一。公平即是公正、平等的意思。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中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这两个基本方面”。教育权利平等也就是每个人无论其什么样的出身、属于哪个阶层,也无论其经济状况如何都有受教育的权力;教育机会均等包括教育的起点、过程、结果都平等。教育公平延伸至高等教育领域就是高等教育公平。笔者认为,高等教育公平应该是每个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是平等的,而不应人为地限制和取消其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当然,教育公平并非绝对的公平,而是相对的公平。高等教育属非义务教育,也是一种将来获得高回报的教育。因此,缴费接受高等教育已成为当今社会人们的一种共识。对于广大的受教育者而言,高等教育公平主要是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和享受的高等教育资源是平等的,而不应因为自己是乡村的学生或非重点中学的学生就失去享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以及同别人一样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  相似文献   

4.
人属于两个世界,一方面,人源于自然,属于自然;另一方面。人又超出自然。人的存在,首先是一种工具性存在,也是一种目的存在,又是一种诗意的存在。由此,人类的教育就往往表现为生存教育和诗意性教育。但是,教育的产生和发展.首先要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满足培养人的实用理性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在被誉为现代保守主义圣经的《法国革命论》中,柏克采用与启蒙思想完全对立的思想设计,通过对法国大革命的攻击以及对启蒙哲学抽象权利观的批判,展示了其具有鲜明特色的保守主义权利观。柏克不否认人有自然权利,但否认公民社会中人的自然权利。柏克强调公民社会中人的伙伴关系以及权利继承关系的“自然”与神圣性。柏克的权利观是一种保守主义的等级权利观,是反映贵族利益的特权观。柏克的权利理论是为英国君主立宪政体辩护的理论。  相似文献   

6.
自然界中所有的生物都和人一样,是地球生命大家庭中的成员。每一物种都有其生存的权利和生态价值,每当人类剥夺了一个自然物种的生存权,就有可能失去一道维持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保障。因此,在生物教学中,要教育学生尊重其他生物,尊重生命,重视自然万物生存权,维持生物多样性。例如:我们在进行光对鼠妇生活的影响实验时,教育学生在做完实验后,  相似文献   

7.
承认的形式以及教育意义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爱、权利的尊重和社会重视是承认的三种形式。获得承认是人性中的自然倾向,是每个人进行交往的动机。教育中的交往结构是一种相互承认的关系结构。儿童作为完整的人,其精神品格是通过教育对他的"特殊性"的承认获得发展的。教育承认包括了爱与关怀、权利的尊重、社会重视以及完整发展的内涵。在这种承认的教育关系中,不仅儿童形成了独特的、完整的、有尊严的自我,培养了主体间的道德感和共通感,而且教育本身也形成了一种友爱的共同体。  相似文献   

8.
任何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目标的达成都需要相应的秩序作为保障,惩戒是达成秩序的一种方法,教师对学生违规行为恰当的惩戒也是一种必要的教育手段和有效的管理方法.从中小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可能存在违规行为的角度来看,赋予教师惩戒权利是必要的;从国家、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之间存在的复杂的教育法律关系来看,教师作为国家教育职能的直接执行者和家长管理权的委托者,对学生进行惩戒是法律赋予教师的一种管理权力和权利.教师对学生违规行为的惩戒必须考虑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其根本目的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科学发展观在其深层意蕴上是一种发展哲学。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要把握其内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义,从哲学层面上深化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的思考。把以人为本确定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念,将学生作为学校教育的价值主体、动力主体、权利主体和发展主体,把塑造人与为了人、激励人、服务人、发展人结合起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用唯物辩证法总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正确处理思想政治教育中关涉全局的若干重大关系,构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思路、新格局。  相似文献   

10.
课堂教学是一个包括了各种关系的互动的过程,在这些关系中,最重要的是师生关系。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既是新课程实施与改革的前提和条件,又是新课程实施与教学改革的内容和任务。关于当前学校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师生伦理关系方面的问题,普遍的观点是:师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混乱,学生的权利经常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许多教师没有把学生作为一个有独立个人权利的社会人来对待,经常有意无意地侵犯学生权利,特别是侵犯学生人身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以及学生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师生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紊乱,还表现为在学校教育中,教师…  相似文献   

11.
一、对“源”的追溯 一个数学教师,如果不能对自己的学科怀有一种追本溯源的态度,如果不能对“什么是数学、数学与人的关系、数学教育存在的意义、数学教育之目的”等有一份深切关注与深刻思索,他的工作则必然就带有一种盲目性与追逐性,自然就无法在纷繁复杂的数学教育变革中寻得“不变的东西”。  相似文献   

12.
主体性教育是素质教育的一种实践模式,其根本特征是在教育过程中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发展学生的主体人格和主体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人的主体性是指人在认识并改造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就教育活动而言,一般是指受教育者即学生的主体性,主要包括学生学习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主体性教育对开发学生学习潜能,提高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提到基础教育的法律主体,人们往往会想到国家、社会、学校、家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而学生应该履行哪些法律义务和责任,则少有人关心,相反,不少人关注学生权利的保护。这就给我们造成一种错觉: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义务,不是学生的义务;学生是教育的权利主体,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则不是权利的主体。换句话说,在当代教育法规当中,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是错位的、不同一的。显然,  相似文献   

14.
师生关系是教育过程中人与人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方面,理想的师生关系是良好教育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要素。 根据发生背景或环境,师生关系可分为正式关系和非正式关系,师生之间在学校组织中所发生的关系是一种正式关系。他们各自在学校中的地位、任务以及义分和权利都是由学校组织所规定。通过正式关系所发生的交往直接与学校的教育目标相联系。 但师生之间也可以发生正式关系以外的非正式关系。这种关系发生在正式组织之外,是一种自然形成的关系。这种关系没有任何规章制度作为外来约束,而是出自于感情、友谊、共同需要的结合。 师生…  相似文献   

15.
依据洛克的自然权利哲学,自然状态下的人们为了维护自然法无法有效保障的自然权利,与他人达成协议,创建了政府,并赋予政府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即是说,政府源于人民的同意,政府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民的自然权利。就教育而言,政府有责任去建设安全的校舍,保障每一个学生的受教育权。同样,从自然权利哲学的角度看,作为社会代表者的教师与学生之间是契约关系,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有义务去保障学生的生命免受外部侵害。  相似文献   

16.
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是一对矛盾,这对矛盾从教育这种现象开始出现时就产生萌芽了。也就是说在人类社会一有了教育,有了学校,出现了专职的教师和学生,这对矛盾就存在。在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极端低下、生产和生活条件极为恶劣的情况下,培养人怎样与自然斗争并取得生存和发展的机会是当时教育的主题,自然,素质教育就成了当时教育的基本行为。当人类社会进人阶级社会之后,教育的功能发生了变化,教育不再是人们的生命和生活的必需,而成了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教育成了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一种工具,应试教育逐渐成为教育的主要存在方式。 …  相似文献   

17.
在学校地理教育中,虽然竭力教育学生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却收效甚微。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环境科学已成为学生终身受用的重要知识领域,也是地理教育大有可为的舞台。在地理教学实践中,树立环保意识,首先要从以下几方面给学生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认识。一、人是自然界中普通一员,人应该学会尊重自然人和自然的关系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原始社会和农业社会为第一阶段。这时候,人对自然是敬畏的。他们因为不了解而惧怕任何一种自然力带来的灾难,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以自然的主导地位为特征,在人力与自然力的较量上以人的俯首…  相似文献   

18.
人与自然的道德关系包含着两个基本内容:自然对人类的意义和价值,人类对自然的权利与义务。人与自然之间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从全局看,所有生物之间的合作共生关系就是权利与义务关系,通过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表现了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权利义务关系,为了自然的权利,人要牺牲一定的权利,更多的是尽环境道德义务。环境伦理学已把伦理学的边界扩展到了人与环境之间,既然人以自然共同体平等的参与,强调人对非人类的自然有责任和义务;那么,人对自然没有任何特权,更多的是要尽环境道德义务。弄清了这个问题,对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9.
依据洛克的自然权利哲学,自然状态下的人们为了维护自然法无法有效保障的自然权利,与他人达成协议,创建了政府,并赋予政府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即是说,政府源于人民的同意,政府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民的自然权利.就教育而言,政府有责任去建设安全的校舍,保障每一个学生的受教育权.同样,从自然权利哲学的角度看,作为社会代表者的教师与学生之间是契约关系,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有义务去保障学生的生命免受外部侵害.  相似文献   

20.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与学校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这一性质,决定了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的特点与具体内容,影响着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学生权利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及保护的深度、广度、方式与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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