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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在第三人实施侵害行为的情形下,由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义务的规定违背侵权法的基本精神,不符合设立安全保障义务制度的初衷,且与先进国家的做法相悖.故因第三人侵害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人与实施侵害行为的第三人应按各自过失大小或原因力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不排除在某些情形下,安全保障义务人与侵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2.
饭店对食客的安全保障义务及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饭店在第三人侵权直接导致受害人损害的情况下,饭店因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所承担的责任是补充责任,饭店承担补充责任既可以是全部责任也可以是部分责任。在受害人向直接侵害人主张赔偿全部不能时,饭店承担全部责任;在侵害人向直接侵害人主张赔偿部分不能时,饭店承担部分责任。在受害人与有过失情况下,饭店不因受害人的一般过失而减轻责任。  相似文献   

3.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作为一种新型特殊侵权行为,一直是我国理论界及实务界关注的重点,在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使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害他人权利的现实问题有了初步解决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第一次对此明确以法条形式予以确认,可谓一大立法进步。理论上对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来源有尚未厘清之处,对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归责原则、责任形态进行明确的界分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4.
侵权法上“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认定,可以采取举例、比较、利益衡量的方法,从责任的构成和承担责任的主体两方面进行认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构成认定应从安全保障义务人不作为的违法性、主观上的过错、权利人有受损害事实以及因果关系四个要件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5.
旅行社对旅游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文就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性质、内容、责任类型进行了论述。指出确定该义务的内容,要考虑消费者对经营者存在的合理的依赖和经营者对其所应当承担的义务的合理预见性。  相似文献   

6.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界分,我国现行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加之,多数学者专注于民事责任理论的研究而少及于安全保障义务理论,因此在安保义务纠纷发生时如何正确适用法律成为必要的考量。2015年4月山东烟台"麦当劳案"的发生,引起了学界、司法实务界对于安全保障义务的大讨论。本文通过分析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及界分,以此探析人的安全保障义务产生的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侵权领域内规定“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司法解释的规范依据。但是,理论界和审判实践对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问题存在争论。应正确认识与运用补充赔偿责任,将补充赔偿责任的研究定位于侵权法领域中。本文结合司法案例,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指出补充赔偿责任适用的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8.
旅馆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有其法理依据,它既有硬件方面的要求又有软件方面的要求。旅馆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应该是在营业时间和营业场所内,对所有的进入旅馆的人都具有安全保障义务,但不同的对象,应该适用不同的安全保障标准。旅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人人身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自己责任、补充责任和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9.
旅行社对旅游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对于旅游者受到第三人侵权时旅行社是否承担安全保障责任及如何承担的问题,从法律适用方面可以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约定义务及是否存在法定义务方面考虑,不能盲目扩大旅行社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其义务的确定应符合法律理念和社会实践.  相似文献   

10.
狭义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侵权法上的积极作为义务,其性质相当于一种范围责任,第三人侵权时适度扩张该义务具有充分性,但也应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相似文献   

11.
运营商对虚拟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的产生与虚拟财产生成、运行的特定的技术条件以及虚拟财产对特定的网络平台的依赖性是密不可分的。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更强大的保护功能和更广泛的保护范围,确立侵权法上对虚拟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十分必要。运营商违反对虚拟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构成要件应取“三要件说”。运营商违反对虚拟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12.
在经济法教学中,常遇到的赔偿责任有违约的赔偿、侵权赔偿和缔约赔偿等。明确各种赔偿责任的特点,对灵活、准确使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司法不作为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负有履行义务且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但却在程序上不为任何行为的司法活动样态.然而《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并不包括此类侵权行为。沿着我国各种诉讼程序的运作轨迹可以发现,司法不作为主要表现为程序启动状态的不作为、程序过程中的不作为及程序未终了的不作为等形式。  相似文献   

14.
国家赔偿范围作为国家赔偿法的核心问题,其界定直接影响到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我国国家赔偿范围是最突出问题即是其被限定得十分狭窄,且已无法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在借鉴外国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的经验以及结合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分别从国家赔偿的事项范围扩大,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扩大,国家赔偿的权益范围扩大三个方面对国家赔偿范围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15.
随着行政管理职能的拓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都可能给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于行政侵权行为,行政相对人有权要求行政侵权主体予以赔偿。但行政赔偿范围的确定,《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还不够完善,从而损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以救济,亟须调整完善。  相似文献   

16.
目前我国行政赔偿行为范围仅限于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致使大多数行政致害行为得不到赔偿。为实现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我国行政赔偿行为范围应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向抽象行政行为、事实违法行为、内部违法行为、公有公共实施致害行为等方面拓展,以进一步保障人权。  相似文献   

17.
产品损害赔偿范围,是法律界争议较大并致力解决的问题之一。本从法的角度对各国产品责任法关于产品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作了归纳整理,拓展了本问题研究的思路和观点。  相似文献   

18.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大小是由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方法和标准决定的.世界各国采取的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方法有:限定主义、非限定主义。我国应继续采用限定主义的方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但应适当扩大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并消除目前法律中的弊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标准主要有:质上的标准.量上的标准,世界各国均综合应用多个标准来解决本国的精神损害赔偿范围问题。我国应以人身利益是否受侵害、精神损害严重程度为标准,把侵害人身利益.精神损害严重到一定程度作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且适用于一切侵害主体.  相似文献   

19.
责任政府是法治政府的前提,行政侵权责任主体制度是行政责任制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国现行行政侵权责任主体制度存在着较大缺陷,应在借鉴西方法治发达国家行政责任主体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责任主体制度进行改良,其关键是:当行政公务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且主观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应由该公务人员个人承担侵权法律责任,国家仅承担补偿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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