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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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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责任政府是法治政府的前提,行政侵权责任主体制度是行政责任制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国现行行政侵权责任主体制度存在着较大缺陷,应在借鉴西方法治发达国家行政责任主体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的行政责任主体制度进行改良,其关键是:当行政公务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且主观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应由该公务人员个人承担侵权法律责任,国家仅承担补偿责任。  相似文献   

2.
本文阐述了行政赔偿义务主体的概念和特征,介绍了当代世界确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三种模式,着重论述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确认应该遵循的具体原则.  相似文献   

3.
行政侵权赔偿责任问题已在我国引起高度重视,通过比较我国和国外在相关制度上的规定我们发现我国无论是责任认定还是从追偿措施部存在严重的缺失,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行政侵权赔偿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4.
王鹏祥 《天中学刊》2004,19(3):34-37
目前我国行政法学界对于行政主体的分类只有两种: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从对中外行政主体概念的比较和对我国行政主体概念缺陷的分析可以认为: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一般性资格,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和个人。它既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包括行政公务人员和受委托组织的人员。  相似文献   

5.
行政主体理论在行政法学的研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笔者在对中外行政主体理论比较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行政主体理论存在的缺陷及对行政法学研究和行政工作的消极影响,并就如何完善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阐述了笔者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村民委员会是一种由国家建立的群众性社会公共组织,承担着对本村的内部事务的自治管理。这些管理活动既包括政府机关授权或者委托而进行的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管理活动,也包括其它出于公益目的的自治管理活动,无论是从事哪种管理活动,村民委员会都属于新行政法学范示中的行政主体。  相似文献   

7.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们国家农村政治体制发展的一项重大成就,此制度的设立,对于解决农村有关问题、促进农村建设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另外,众所周知,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体系的一部分,它具有政治、经济、社会等不同的职能。但是,纵观我国的法律体系,无论是法律理论层面亦或是法律实施层面,对村民委员会的地位问题都没有作出准确的定位。关于村民委员会地位的定位问题,在行政法学的理论界中,也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看法,因此,就会出现在行政诉讼中村民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争议纠纷,无法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所以,对村民委员会这一行政主体,给予一个明确清楚的定位,是当前不容忽视的事项。  相似文献   

8.
对行政法律责任作出界定,分析行政法律责任主体的类型,重点讨论公务员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条件以及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的区分。  相似文献   

9.
行政赔偿立法的目的在于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行政赔偿立法中,核心的问题是确立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政赔偿归责原则是整个行政赔偿立法过程中的基础,也是行政赔偿立法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目前行政赔偿主体主要有行政机关公务员、法律或法规授权组织及行政机关委托组织。实践中出现行政赔偿主体范围过窄、公民受害权利得不到应有赔偿等问题。我国行政赔偿主体范围应向自愿协助公务人员,假冒公务人员,公法人等方面进行拓展,进一步保障公民权利。  相似文献   

11.
《太原大学学报》2015,(4):59-63
未成年人侵权是侵权法中特殊而又重要的问题,近些年未成年人恶性侵权案件多发,现实的需要凸显出立法的不足,我国对未成年人侵权的立法存在诸多问题,甚至并没有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可以作为侵权责任的主体。法律应当明确未成年人可以作为侵权责任主体,并适用自己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立法要在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和兼顾作为特殊侵权主体的未成年人之间寻找平衡点。  相似文献   

12.
我国当前行政赔偿范围在"违法"定义、可赔偿侵权主体、可赔偿侵权行为范围及抽象行政行为等方面存在不足.要修改国家赔偿归责原则,赔偿直接和间接损失,保护被侵害权利.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国家赔偿制度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类。行政赔偿制度存在诸多疏漏,如行政赔偿范围过窄,赔偿标准过低,将精神损害赔偿排除在外,远远达不到弥补受害人损失的目的。因此,应从保障人权角度出发,建立多元化的归责原则体系,扩大赔偿范围,提高赔偿标准,使国家行政赔偿制度发挥应有的功效。  相似文献   

14.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责任的一种,其构成要件包括:一、行政侵权主体要件,二、行政侵权行为要件,三、行政侵权结果要件,四、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有因果联系,这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有行政主体范式认为 ,行政主体是依法拥有国家行政职权 ,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 ,并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然而 ,此界定在我国给行政实践和行政诉讼实践及行政主体理论的探讨带来许多诸如责任归属和权利归属错位、主体缺失主体要件等困惑。文章认为 ,国家及其设置的各层级机关只是社会管理的形式 ,是一套复杂的工具性系统 ,它不具有主体特性 ,从而不能作为行政主体。只有拥有行政权力并进行行政管理的具体的人才能作为行政主体。因此 ,行政主体是经法律授权而拥有行政权力 ,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 ,包括行政决策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并独立承担最终结果的个人或群体。  相似文献   

16.
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行政问责制逐渐从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走向了制度化的轨道。本文拟从主体论的角度对行政问责制主体予以探讨和阐发。  相似文献   

17.
行政垄断赔偿责任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行政垄断是国家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力实施并保护的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通过立法和司法避免与防止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给经济生活造成损害以及对行政垄断造成的损害进行补救已不容忽视。本文对行政垄断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和特点进行了界定,分析了行政垄断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侵权主体要件、侵权行为要件、侵权损害结果要件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关系要件,提出了行政垄断损害赔偿责任实现的途径和方式。  相似文献   

18.
行政委托是行政法中的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但关于其责任主体认定的问题,在当前的行政法实践中规定的过于宽泛。作者借鉴了民法中的一些制度来分析行政法中关于行政委托中的外部责任主体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19.
本文回顾了行政主体理论的现状、困境、缺陷 ,以及当前我国行政法治的要求 ,认为对行政主体理论做出适当调整势在必行 ,并大胆设想对行政主体再界定 :分解为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行使主体。  相似文献   

20.
在对行政主体进行研究时,我们应界定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归属和行政主体的判断标准这两大问题,并应对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及公立高等学校等组织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中已经将一些实质上行使了部分行政权的社会组织的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中,这为我们界定行政主体的含义提供了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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